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補充規定 - 營建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二)都市計畫擬定機關為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或由鄉、鎮、縣轄市公所層報縣政府審議者,應於都市計畫書圖草案辦理公開展覽期滿後三十日內召開該管政府都市計畫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營建署首頁 ::: 首頁|網站導覽|署長信箱|English|常見問答|RSS訂閱|RSS聯播 站內檢索 熱門關鍵字: 國家公園、 前瞻基礎建設、 住宅補助... 進階檢索 ::: 最新消息 關於營建署 署長簡介 認識營建署 組織職掌與願景 各單位職掌 人員編制 識別標誌 營建署家族 營建業務 所屬機關 最新消息 即時新聞 業務新訊 公開閱覽 法規公告 解釋函彙編 徵才公告 活動新訊 審議委員會 內政部區委會 內政部都委會 內政部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 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 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 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內政部都市設計審查小組 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 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 內政部住宅審議會 政府資訊公開 主動公開資訊 說明會 所屬機關資訊公開 政府出版品 消費合作社暨雜誌社 個人資料保護 開放資料服務 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 主管公資達20%企業 內部控制聲明書 便民服務 單一窗口 線上申辦 申辦表單 下載專區 人民陳情 檔案申請閱覽 推動公文電子交換 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政風園地 身心障礙諮詢 本署聯絡資訊 影音中心 國土計畫 都市更新 住宅管理 國家公園 工程建設 新市鎮建設 兒童版 其他 主題報導 專題報導 期刊推薦 建築物公共安全 建築師開業管理 統計資料庫網際網路報送系統(僅供各縣市政府填報單位使用)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資訊系統 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 更多營建資訊系統 營建法令查詢 雙語詞彙對照表 常用專業用語 最新消息NEWS ::: 首頁/最新消息/法規公告 法規公告 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補充規定 都市計畫組 最後更新日期:2018-01-04 內政部91.8.23台內營字第0910085776號令訂定 一、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所定審議期限之起算日規定如下: (一)都市計畫擬定機關為鄉、鎮、縣轄市公所者,應於都市計畫書圖草案提報該管鄉、鎮、縣轄市公所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之日起算。

(二)都市計畫擬定機關為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或由鄉、鎮、縣轄市公所層報縣政府審議者,應於都市計畫書圖草案辦理公開展覽期滿後三十日內召開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之日起算。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層報內政部核定者,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計畫書圖送達內政部後三十日內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之日起算。

二、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所定之審議期限,不含下列期間,有重疊日數部分,應擇一計算: (一)都市計畫擬定機關補正(充)相關文件資料或修正都市計畫書圖未逾三十日之日數。

(二)私人或團體自行擬定、變更細部計畫或申請變更都市計畫案件,其補正(充)相關文件資料或修正都市計畫書圖之日數。

(三)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令解釋、依法審查事項或與其他機關(構)協商之日數。

三、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但書所稱情形特殊者,係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都市計畫案件規模龐大,影響層面廣泛;或計畫內容爭議性高,非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於短時間內所能完成審議者。

(二)因地震、水災、風災、旱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各級政府全力執行災害防救各項緊急應變措施,致無法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審議者。

(三)其他不可歸責於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之情形。

  發布日期:2002-08-23   返回 置頂 ::: 交通位置|投票區|相關網站|雙語詞彙對照表|本署服務資訊|隱私權保護政策|資訊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關於營建署署長簡介認識營建署組織職掌與願景各單位職掌人員編制識別標誌服務資訊營建署家族營建業務所屬機關最新消息即時新聞業務新訊公開閱覽法規公告解釋函彙編徵才公告活動新訊審議委員會內政部區委會內政部都委會內政部都市更新審議會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內政部都市設計審查小組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內政部住宅審議會政府資訊公開主動公開資訊說明會所屬機關資訊公開政府出版品消費合作社暨雜誌社個人資料保護開放資料服務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主管公資達20%企業內部控制聲明書便民服務單一窗口線上申辦申辦表單下載專區人民陳情檔案申請閱覽推動公文電子交換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政風園地身心障礙諮詢影音中心國土計畫都市更新住宅管理國家公園工程建設新市鎮建設兒童版其他主題報導專題報導期刊推薦 今日瀏覽人數:  總瀏覽人數:  最後更新日期: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版權所有©copyright2021建議最佳瀏覽環境:Chrome17、FireFox3.0、IE8.0以上版本螢幕解析度:1024*768【地址】105404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電話總機】(02)8771-2345【各業務單位聯絡電話】【交通位置】 關閉FB清單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