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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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境內之國寶、重要古物,不得運出國外。

但因戰爭、必要修復、 國際文化交流舉辦展覽或其他特殊情況,而有運出國外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准者,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法 EN 法規類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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