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燈放在燈臺上 - 圣道福音网Logos Gospel 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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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成為基督徒已經一段時間,應該已經聽過這一段經文,甚至不用翻開聖經就可以說出這一節的內容,因為有不少訊息講章都是從這一節中演繹出來。
但你會發現當真正認識神的 ...
首頁專題訊息世上的光把燈放在燈臺上李馬可牧師主講下載錄音下載文字檔假如你擁有一百五十萬元,我相信一般人都會很小心地計劃怎樣去使用這筆錢財,大概沒有人會隨便花兩三萬元去租住總統套房,又或是花上二、三十萬元請一家人到馬爾代夫旅遊。
即使擁有一百五十萬元,大部份人都不會胡亂揮霍,仍然會很小心去使用。
如果失去了一萬元,依然會覺得很心痛;即使只是不見了一千元,亦會很緊張。
大部份人不會因為自己很有錢而不假思索地胡亂揮霍,反而會很認真、小心地計劃怎樣好好運用這些錢。
我們都擁有一萬多天的生命現實中我們沒有一百五十萬元,但我們擁有一萬四千六百天的生命。
在座各位年齡的中位數大概是三十歲,假設大家尚有四十年壽命,大概就等於一萬四千六百天。
乍聽之下大家會以為四十年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但其實只是一萬多天,不算多亦不算少,很快便會用完,那麼你又會怎樣去運用這些時間呢?如果人失去百多萬中的一千元都如此緊張,那麼現在你擁有一萬多日,你又是否抱有同樣的態度看待時間?或是認為即使是失去了一百多天,也不過是一萬多天中的百分之一而覺得沒有問題?人總是這樣,無論擁有多少錢,不見了就一定會很心痛。
但不見了一百天、三百六十五天,人卻不會覺得可惜,甚至不當作一回事。
人不見了一千元會拚命去找回來,但人不見了一百天卻不會四處去尋找。
時間比金錢更重要許多人愛說︰「不知道時間都去哪兒了!」,卻不會認真思考時間都花在哪裡。
人對於金錢的態度十分緊張,即使不眠不休都要去找回來,但不見了時間,我們卻不會去尋找。
難道金錢不是比時間更寶貴嗎?事實上,時間應比金錢寶貴得多,我們可以用金錢買生命嗎?如果有人用一百萬元買你的一隻眼,你會否賣給他?雖然我們都知道時間比金錢重要,卻看重金錢多於時間,甚至可以說是從不會著緊時間。
要記住你只有一萬四千多天,當中有部分人甚至可能沒有這麼多日子,你又會怎去運用這些時間呢?這正是現今的問題。
可惜很多人都在浪費光陰,浪費一個月、一年,對於剛過去的2012年,你會否覺得可惜呢?如果你在2012年不見了十萬元,你或會覺得很可惜,甚至可能因此而失眠十天;但十萬元又怎比得上三百六十五天,金錢又怎能比得上時間的寶貴?時間就是生命,但金錢絕不是生命。
善用生命的每一分鐘我是一個很節儉的人,對於金錢,我不會胡亂揮霍,會很小心去運用;而對於時間,我更是節儉十倍,絕對不會亂花時間。
時下年青人很流行「hea」(按︰懶散、無所事事),但我從未試過「hea」。
我還不到20歲已經做兩份工作,日做夜做,從早上6時開始工作至晚上9時。
我從小就不會去hea,這便是我的性格。
當然這不是指我不會找娛樂,但找娛樂和hea是兩回事。
找娛樂是有目的,例如需要去旅行、去看電影放鬆一下,但hea並不是娛樂,不過是單純坐在那裏不知道做什麼,白白地浪費時間。
我不會hea,我更害怕去hea,因為如果花了時間卻沒有任何生產,實際上就是在浪費生命,所以我從來不會這樣做。
我會好好去利用時間,例如坐車的時間、排隊的時間。
香港人常常都要排隊,所以我一定會隨身攜帶一些東西讓我在空閒的時間去做,而不會呆站著任由時間過去。
即使是一分一秒我也不會隨意讓它溜走,因為時間比金錢重要得多。
此外,不少時間我都是在進行多重工作(multi-tasking),在同一時間做多於一件事。
所以如果大家有相同的時間,我所能夠做的會比其他人多幾倍。
為什麼我要在同一時間做這麼多事情?因為我要捉緊每一分每一秒。
時間總會不知不覺地溜走。
正如胡亂花錢的人一樣,常常會埋怨到了月底的時候沒有餘錢,因為他們從不注意自己用錢的習慣,總是這邊多給一點,那邊又多用一點。
金錢尚不重要,但如果對待時間也是抱同樣的態度,就會發現自己沒能做到甚麼。
雖然大家都擁有24小時,同樣地我也要睡覺和吃飯,但為什麼我所做的可以比別人多?正是因為我不會讓時間隨意溜走,即使是一分鐘、五分鐘亦不可。
這就是我的人生策略。
要把這一年交給神既然每人都有一萬四千六百天,過了一天就代表生命少了一天。
那麼對於將要開始的三百六十五天,你又會如何去運用呢?很多人會在一年之初訂立目標,就像賺錢一樣,要坐下來慢慢計劃,怎樣去用才可以適得其所。
但有很多人雖然訂立了目標,卻總是做不到。
雖然未能一整年都確切地實行當初所訂立的目標,但如果能維持六個月或三個月,總比一開始便不去想不去計劃好。
如果2013年一開始就投降、放棄了這一年,即是說2013年其實可以過去了,2014年再作打算。
我們不要一開始就把2013年拱手讓給魔鬼,而要把這一年交給神。
雖然每一年開始的時候都會說差不多的話,但這番話並不是俗套的賀詞,而是有一個實際的需要,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當去到審判台前的一日,你可能會很感激在2013年聽過這一番話,讓生命得以重拾軌道;或是感到很懊悔,如果當時聽到這一番話有所行動就好了,可惜自己並沒有回應聖靈的提醒。
到了那時候大概就只有這兩種心情。
請大家記住,我們只有一萬四千六百天,我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利用這不算多亦不算少的時間,要不然很快就會用完了。
如果大家都能從今天開始做起,這代表你尚有機會-因為神仍然願意給你們機會,並沒有放棄你們,教會亦沒有放棄你們,但問題是你們有否把握這個機會呢?我希望在今年之初向大家說這番話,可以藉此提醒大家。
「作世上的光」是每一個門徒的使命回到馬太5章14-16節,這是一段耳熟能詳的經文。
如果你成為基督徒已經一段時間,應該已經聽過這一段經文,甚至不用翻開聖經就可以說出這一節的內容,因為有不少訊息講章都是從這一節中演繹出來。
但你會發現當真正認識神的話語,認真地深入研究神的話語的時候,就會知道神的話語是非常豐富。
無論哪一段經文,當中的豐富程度可以說是無窮無盡,這也是一個證據去顯明神的真實。
當然你要先認識聖經才可以知道當中的豐富、奧秘,確實不是人為,並不是人可以寫出來的。
這一段經文我自己已經看過很多遍、聽過很多遍、講過很多遍,從我起初認識這段經文至今約30年,但在不久前我才發現自己只是解讀了這段經文的一半,尚有一半是完全沒有觸及過的。
馬太5章14-16節:「你們是世上的光。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不是說某一個字或某一句說話我未曾觸及過,而是實際上我只講解了整個訊息的一半,就是「我們是世上的光」。
我們需要發光,若要去發光,我們的光不可以被某些東西掩蓋住,不可以放在斗底下。
正如以前曾解釋過,「斗」就是指那個容器,代表是買賣、職業、工作。
又如在平行經文中以「床底下」去形容,即是代表婚姻、家庭。
我們不要被這些東西阻礙光,這方面我們以前都已經提及過,就是不要被我們的工作、家庭阻礙,以致不能發出光來。
但到此我們只是了解經文的一半內容。
雖然有些基督徒沒有被職業、家庭所困,他們的工作都很穩定沒有變化,家人亦不會有任何要求或影響,但亦不見得可以發光,即使有光亦只是很微弱,那麼問題在哪裡呢?要把燈放在燈臺上,光才可以顯出來在這一節中,主耶穌教導我們,你的光不但不要放在斗底或床下被掩藏著,而且還有一個條件,光才可以顯現出來︰就是要放在燈臺上。
即使燈不放在床底下,放在床上仍是不足夠的。
我們要把燈放在燈臺上,才可以照在人前。
即是說我們不但要檢查我們的生命有否被工作、家庭所佔據著,即使已脫離了這些事仍不足夠,重點是我們的燈放在哪兒。
你們的燈又是否放在燈臺上呢?如果沒有,光也是不能照射出來的。
當然這幅圖畫亦不難明白,以前用的是油燈,如果把它放在床上或桌上,會把光的一部分遮蓋著,因為光都是直線照射的。
假設一般桌子都是及腰的高度,如果把燈放在桌上,即是在這房間裡腰以下的東西都不能被光照到,所以我們才要找東西把光放在高處。
因此燈有燈臺、蠟燭亦要有燭台,所有照明的都掛在高處,正如以前的人會將火把掛在牆上,而現在的燈都是掛在天花上,枱燈亦有支架把燈撐在高一點的位置,而不是單單放在桌面,因為放得低就不能照得遠。
你會發現大球場的燈都是放在很高的位置,好像月光一樣照下來。
燈一定要放在高處才可以發揮其作用,所以問題就是你沒有把光放在燈臺上,光因而不能發出來,這就是我們忽略了的另一半。
我們一直只是留意,不要把燈放在低處,卻沒有留意到還要把燈放在高處。
什麼是燈臺呢?那麼什麼是燈臺?「燈臺」這個字在聖經中合共出現了12次,當中有4次是在這一節的平行經文中出現,有一次是出現在希伯來書提及舊約中聖殿的陳設,其中有提及燈臺,另外7次則是出現在啟示錄中。
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啟示錄中所提及的7個金燈臺,就是指教會,當中還提及其中一間教會的生命不好,所以要把它的燈臺拿走,所以「燈臺」在啟示錄中基本上就是指教會。
但如果在馬太福音這一節中「燈臺」亦是指教會就會出現問題,所以在查考聖經的時候亦要注意。
雖然12次中「燈臺」大部分是解作教會,但在這一節中如果也是解作教會,即是指你要把光放在教會,這解釋是不正確的。
因為基督徒應是在世界發光而不是在教會發光,大家又不是在比賽誰的光最明亮。
而且這裏是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是複數,不是指單一個門徒,而是指一班門徒,即是指整個教會就是世上的光。
如果光是指教會,燈臺又是指教會,豈不是把教會放在教會上,當然是解不通。
解經要按照經文的上文下理,不然就會有矛盾。
在這一段中與燈臺有關的平行經文,就是14節「城造在山上是不能被隱藏的」,這一句與燈臺那一句是平行的。
城在山上,燈在燈臺上,這兩幅圖畫是一致的。
但當我們看這一節的時候總覺得城造在山上有點不通順,因為本來先提及「光」然後說「燈」,這樣當然是沒有問題;然後卻突然提到「城」,這就有點不如我們預期。
當我們看聖經的時候遇到這個情況就要小心,如果經文不合我們的期待,反而更需要我們去注意,因為這表示我們未能完全掌握、理解這段經文。
在這一節中主耶穌是要作出強調,正如城在山上遠遠就能被看見,燈放在燈臺上光就能照射得很遠,這是同一原理。
如果你要建一座地標,你會選擇哪個地方?你看香港的天壇大佛便選址在大嶼山山頂,其實大埔亦有一座觀音像,但卻建在山腳,所以沒有人注意到,亦不如大佛般有名。
希臘雅典亦有一個著名地標名叫Acropolis,acro就是指高處,polis就是指城市,即是指「在高地上的城市」。
這是個非常有名的地方,是大家去雅典旅行必到之處,上面就是巴特農神殿的遺址,從那裡可以俯瞰整個雅典,亦即是整個雅典的人都可以看見這座神殿。
同樣地,耶路撒冷亦是建造在山上,神的城市就是在山上。
所以可以看出城建在山上就是要顯露出來,不是在平地上與其他建築物夾雜在一起,這樣是沒有人能夠注意到的。
因此這裡要表達的是我們必須要站出來,別人才可以看見我們的光;如果不站出來,正如城不是建在山上,是隱藏不為人所見的。
所以我們只有兩個選擇︰站出來或是隱藏著。
當我們站出來,光就可以顯現;隱藏著就沒有人可以看見我們的光。
主耶穌教導我們不但要有光,這份光還要放在燈臺上,以致可以顯現出來。
為什麼世人看不見你的光?因為你經常瑟縮一角,不敢站出來,這樣有誰會見得到你的光呢?不要以福音為恥很多基督徒都分享,邀請朋友回教會,會覺得很尷尬,聲音也顫抖;但說其他的事情例如邀請人去吃自助餐、看電影等就會覺得很自然,只要一提及教會就總是覺得很尷尬,甚至有些老師曾分享過自己在學生面前也不敢隨便提及教會。
有些基督徒在剛信主時甚至連吃飯前的禱告亦覺得很困難,所以有些人發明了一些取巧的方法,例如故意弄跌筷子,然後在找筷子的半分鐘內,在不被人發覺的情況下快快完成謝飯禱告。
之前有一位弟兄分享到要學習不以福音為恥,這亦是很重要的功課。
如果作為基督徒卻以福音為恥,確實是很嚴重的問題。
即使未去到「為恥」的地步,有不少人提到福音會感到尷尬、會瑟縮。
保羅既然提到「不以福音為恥」,就正是代表有基督徒是有這樣的態度。
為什麼會以福音為恥呢?福音既不是傷天害理,又不是要殺人放火,有什麼原因以致一個人會以福音為恥呢?如果以聖經中的例子分析,就會知道當中的原因,使人不知不覺中有此感覺,甚至成為習慣。
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中保羅提到,外邦人求的是智慧、學識,而我們傳的是釘十字架的耶穌,是愚拙的、是被嘲笑的、不會被人景仰的。
耶穌是被不信的人所輕視、所拒絕的、被人所嘲笑的。
人會以福音為恥,正如我們一般人不會說一些明知會被人嘲笑的事情,會覺得羞恥,怕被人覺得自己是怪胎。
講耶穌?很土!人人都不願意自己被視為土氣,所以人在傳福音時才會有這種不舒服的感覺。
但當我們談及一些有關知識的事情,例如我知道哪間餐廳是最好,哪齣電影好看,其他人就會覺得你厲害、追得上潮流,他們會景仰你,所以我們會願意去談這些事情。
但提到福音,別人會覺得你很土氣,所以就不願談及了。
所有人都不想被其他人看扁,我們只想被視為「最棒的人」、「最讚的人」。
因此就寧願躲在陰暗的角落裡,很怕被人發現。
但在這情況下,你亦不可能發光。
主耶穌要我們把燈放在燈臺上,要放在高的位置才可以被人看見。
當然這裡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去賣廣告,不是要我們做了善事就向所有人公告,這裡是指如果有必要的時候,我們要為真理和福音站出來做見證,要有這樣的膽量,不膽怯、不害怕。
新約中一個隱藏的門徒-亞利馬太人約瑟讓我們看看聖經新約中記載了一個隱藏的門徒。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
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
」(約19:38)約瑟就是這位隱藏的門徒。
在平行經文馬太福音中記載他是一位財主,在馬可福音中則提及他是一個尊貴的議員,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約瑟要作隱藏的門徒,因為他是一個有身份地位的人。
如果讓其他人知道他是跟隨耶穌的,還有人會跟他做生意嗎?可以想像得到他的顧忌,即使是相信耶穌、知道耶穌是好的,並要跟隨耶穌作他的門徒,但最好不要讓其他人知道太多,悄悄地做便行了。
不過到了這時候,約瑟終於放膽找彼拉多去領主耶穌的身體。
約瑟其實也知道當行了這一步,他是耶穌的門徒這事就會街知巷聞,但他終於衝破了自己的顧忌。
主耶穌的死亡真的是很奇妙,即使是死亡,他亦幫助了一些人,例如在這裡就幫助了約瑟突破自己的顧忌,勇敢地走出來向彼拉多領主耶穌的身體去安葬。
現在我們要看的是,為什麼約瑟要隱藏呢?在這一段經文中解釋了這個原因,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怕猶太人。
難道猶太人會吃人嗎?猶太人也是普通人,即使是彼拉多,他自己也是猶太人。
這裡正正解釋了為什麼門徒不敢將燈放在明處、不敢將燈放在燈臺上而要放在陰暗的角落。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怕人,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捆綁。
作為一個門徒,我不清楚你究竟是否已克服了這個問題。
如果你害怕世人的話,你就絕對不可能作世上的光,因為這是一個矛盾。
如果你要作世上的光,就一定要克服怕人這種感覺,而要克服這種感覺是絕對不容易的。
你覺得自己怕人嗎?基本上大部分人都是怕人的。
我們怕什麼人?什麼人我們都怕!陌生的人我們會怕,熟悉的人我們都會怕。
如果我們不能夠克服這個問題就什麼都不用去做。
我們害怕眾人的流言蜚語為什麼會怕人呢?第一是因為人言可畏。
很多人都怕別人的閒言閒語,怕別人在背後談論自己。
有些人很吃得苦,什麼都願意做,但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名譽受損。
你怕不怕別人的閒言閒語,批評你相信主耶穌?你怕別人批評、譭謗、損害你的聲譽嗎?如果你介意就不行了。
對於時下年青人來說,這是他們的一大弱點。
現在年青人喜歡「埋堆」(按︰抱團兒),需要有同輩朋友去接受自己。
如果被人排擠是很嚴重的事情,因此他們就更怕人,怕得罪其他人,所以要做一些大眾都接受的事情。
如果做了任何大家都不接受的事情,則唯恐被其他人嘲笑。
大人也是這樣,例如父母都很緊張子女的學業,培養子女進入好的學校,相信這樣就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
你知道這樣做的原因是什麼嗎?真的是為了令子女將來有能力供養自己嗎?這其實不過是一個次要的原因。
現在的父母大多有工作,他們的退休金甚至比子女所賺的錢更多,根本不需要他們去供養。
那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要在親戚朋友前逞威風,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這樣他們就可以告訴其他人我的兒子、女兒是讀什麼有名的大學、在什麼有名的大公司工作。
他們不是要子女的錢,而是希望子女可以讓他們有面子。
如果要向其他人說你是個沒學歷、沒工作,只是整天躲在家中的隱蔽青年,可能父母會後悔把你生下來,因為最重要的還是面子。
如果有機會去外國留學、大學畢業,這樣已經很好。
所以我的父母很開心,有個兒子是大學畢業的。
當時在我的親戚中沒有一人是大學畢業的,我是當中第一個大學畢業生,所以父母可以老懷安慰。
我畢業後就回到香港教書,當時是七十年代,我們一家仍住在廉租屋,不過現在不叫作廉租屋,而是叫作公共屋邨了。
我的父母在我找到工作幾個月後就很快要求我買房子,但當時我實在不願意被這事情捆綁著,因為一般供房子都要供上十五至二十年,我希望留一點空間讓神去帶領。
我不知道自己前面的路是如何,這要看神的帶領,但我知道如果一開始供房子,就甚麼地方都不用去了。
最後,主帶領我去做全時間服侍,辭去工作,當一個全職的傳道人。
所以當時我拒絕了父母的要求,雖然父母提出由他們付首期,我只須繼續每月供下去,但我實在不想被綁住十五、二十年。
過了一兩年後,我甚至辭掉工作去當傳道人。
我父母當然很失望,而我想更重要的是他們很難向親戚朋友作交代。
我媽媽後來亦跟我提及,姨媽跟她說︰「你兒子大學畢業,現在成為了牧師,但為什麼他那麼窮?為什麼沒有能力置業?不是很多牧師可以又有房子又有車子,出入駕駛平治(按︰Benz)?人家不知多風光,你的兒子是什麼牧師來的?」你可以想像我媽媽當時應該什麼面子都沒有了,只能無言以對。
你會不會怕被人看扁呢?害怕被人認為自己是不中用的呢?我姨媽有6個兒子,後來有一個也是大學畢業生,其他的兒子都未能讀大學,甚至中學也未能夠畢業,但每一個都能賺大錢。
每逢過節,他們都會開車來接我媽媽,因為每人都有自己的私家車。
如果只有我和媽媽外出,大多都是坐巴士。
其實巴士不是更大、更昂貴嗎?但我媽媽寧願坐他們的車外出也不會和我外出,這就是問題所在,你願意面對別人的閒言閒語、不介意別人看扁你嗎?這就是其中一個令我們怕人的原因。
即使姨媽一家其實都是很好的人,不會看扁我們,但對我媽媽而言,心理上亦會看扁自己、自慚形穢。
不要怕被別人嘲笑,因為這是必然會發生的!讓我們看看馬太10章25-26節,這裏說明了怕人的一個重要因素︰「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
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這裡主耶穌叫我們不要怕人,他擔心我們怕甚麼?就是怕別人的閒言閒語、怕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怕別人排斥自己。
而主耶穌則告訴我們不用多想,因為這是必然發生,是無可避免的。
主耶穌說我作為你們的主,別人也罵我是魔鬼,因為別西卜就是鬼王的意思,而你們作為門徒,可以預計到你們是一定逃避不了別人的批評,這是必然的結果。
其他人都嘲笑主耶穌,除非你不作他的門徒,否則你跟別人說自己是主耶穌的門徒的話,別人當然也會嘲笑你。
隱藏的事,最後必然會真相大白但主耶穌叫我們不要怕。
為什麼?因為掩蓋的事一定會真相大白,神一定會還你一個公道。
但你對神有沒有這樣的信心呢?二十多年後,我媽媽終於相信神,受洗歸入神。
她當時說她相信神,並加入這個教會,因為知道這個教會是真的,不是假的。
她看見她的兒子相當貧窮,從他的貧窮就知道這個教會是不會斂財的。
現在很多教會都斂財,這就是一個問題。
正如她以前去的教會都是很有錢的,但她知道這個教會是不一樣的。
她的兒子在這裡服侍多年仍然是很貧窮,就知道這教會是不會欺騙人的。
正如聖經所說,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到了那時候便知道誰是對的、誰是好的,最後我媽媽亦跟隨了神。
所以不用怕別人怎樣誤會你、怎樣看待你、怎樣去敗壞你的名聲。
不打緊的,因為隱藏的事最後必然會真相大白,神一定會幫你清理這些誤會。
我們不用緊張自己的名譽,要把這些都交在神的手裡。
最重要當然是我們做事要良心無虧,我們不要害怕別人怎去評頭品足。
如果你有這個死穴、如果你怕人的話,當你的名聲被人中傷的時候,你一定會害怕那些小人,怕那些隨意中傷人的惡人,你亦不敢去得罪他們。
但主耶穌說不要怕,因為主耶都是一樣受人批評。
這是怕人的第一個原因,怕別人中傷我們、說我們壞話。
生活不穩定的恐懼使人妥協第二個原因,讓我們看馬太10章28-31節︰「那殺身體的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要貴重。
」在這段經文中多次出現「懼怕」這個詞語,這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一個死穴。
這節經文中提到另一個我們會怕人的原因,因為他們能傷害我們,除了在言語上傷害我們的名譽,亦可以在身體、物質的層面傷害我們。
這裡所指的當然是一個極端的例子,指出他們甚至可以殺害我們,但這暫時並不是普遍的。
這份傷害當然還有其他方面,例如在香港社會比較普遍的就是經濟上的傷害、損失,這會直接影響我們肉身生活的質素。
你居住的環境如何、身體健康與否,都會與經濟有關連。
這亦解釋了為什麼一般人最怕的就是老闆,因為你的工作在他的操控中,而工作就是收入的來源。
沒有工作,便會影響居住環境、生活質素,總而言之什麼都會受到影響。
雖然說丟了這份工作,你也未必害怕會找不到其他工作,畢竟有手有腳,總不致於餓死。
但要找一份新的工作實在是一件麻煩事,我相信找過工作的人就會明白當中的苦處。
找工作要每天看報紙、上網,又要寄求職信、面試……所以最好能安安穩穩地留在原來的地方繼續工作,這一切找工作的過程就可免則免。
如果要供房子的更是如此,因為找工作的過程中會有一段時間沒有收入,少則三個月,多則半年甚至更長,在這段時間裡也會有經濟上的損失,對他們而言最好可以平平安安地過日子。
神才是我們的老闆很多人都會怕老闆,害怕得罪老闆後將來的日子就會很難過,這就是問題所在。
正因如此,老闆說要加班便加班,老闆說要回公司便回公司,要做完這項工作才可以放工,就唯命是從地去做。
即使不是「炒魷魚」,但在公司中給你看臉色,自己亦不是味兒,所以最好便是順從老闆的指示。
當我任教師的時候,我會尊重我的上司,但絕不會上司叫我做什麼就一定跟著去做,我會看他的理由是否合理,因為我的立場是:「神才是我真正的老闆」。
但很多人的態度卻是相反︰我的老闆就如神一樣。
對我來說,神才是我的老闆,校長亦不是我真正的老闆。
神要叫我留在這所學校,沒有人可以把我趕走;但如果神要我離開這學校,則沒有人可以留住我。
你們作為一個信主的人,有沒有這觀念呢?神是掌管全天地萬物的神,一切都在祂的手中,絕對不在任何一個人的手中。
聖經中說無論那人身份多顯赫、多有權勢,只要他的氣一停就什麼都沒有了。
所以我的工作態度就是看神叫我做什麼我便做什麼。
記得當時我在學校教書,其實也不是教了很長的時間,約一年半左右,遇到一次學校的大型活動,當時校長出了一張通告,要求所有大學畢業的教師都穿上學士袍參與活動。
當時的教育制度分為兩級,有些是文憑教師(CM),大多是讀教育學院畢業的;有些則是學位教師(GM),即是大學畢業的教師。
學校當然希望擁有越多大學畢業的教師越好,特別是以前只有很少大學畢業生,所以校長要求所有大學畢業的教師全都穿學士袍上台,希望藉這個機會展示學校的實力。
但當時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一方面我覺得這樣做是在炫耀自己的身份,另一方面我亦不希望在教師的圈子中分階級。
而且這是一所基督教學校,校長自己也是基督徒,所以我覺得基督教學校不應該像世界一樣的方式去做事。
最後,典禮當天我只是穿上平日上班的衣服,換了是你,你又有沒有這樣的膽量?校長已經出了通告要求大學畢業的老師穿學士袍,而你卻只穿平常的上班服。
當然我的工作態度及面對校長時的態度是如常的,但在校長眼中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其他的老師當然都服從校長的指示穿學士袍上台,但我卻沒有特別擔心校長會因此認為我不合作,我只關心神是否喜悅我所做的事情。
如果要發光,你就需要有膽量為了堅守真理的原故,不向上司妥協,甚至和他發生衝突。
上司是可以隨時「炒你魷魚」(開除你)的,亦可以不再跟你續約,對他們而言這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為什麼大部分人都只會對上司說「OK」,順應上司的所有指示。
還有一次是在新學年發生的。
新學年當然要重新安排各方面的工作。
去年我是學期中入職,所以之前的老師做什麼工作我就接手照著做。
在新學年,校長希望我能夠教高年級,但之前我教的是低年級。
教高年級的工作比低年級的繁重,而我當時教書的目的是希望在學校內傳福音,所以不想用太多的時間及精力去做教書的工作,希望能夠繼續教低年級,怎料校長卻安排我教高年級。
當然這是正常合理的安排,因為一般文憑教師的學歷較低,所以主要教低年級,薪金亦較低;而學位教師的學歷較高,就自然需要教高年級,薪金也相對較高。
但我工作的目的不是為了人工,我著重的是福音工作,所以不希望投放太多時間在教書工作上。
最後,我只好去見校長,告訴校長我的心意是希望去傳福音,所以不想教高年級。
我甚至提出領文憑教師的薪金,希望校長安排我去教低年級。
校長最後答應了我的要求,讓我教低年級。
如果這件事是神想我做的,就一定可以成就,因為這事不在校長的手中而是在神的手中;如果這件事是神不想我做的,這絕不會成功,但如果神想我如此行,就一定不會有問題。
到了9月開學的時候,當我查看所領的薪金,發現薪金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因為這已經是我在這間學校工作的第二年。
作為信神的人,你要絕對肯定一切都是在神的手中,而不是在人的手中。
一切的決定並不在於你的上司,而是在於神。
你能絕對肯定嗎?如果你絕對肯定一切都在神的中,你還害怕什麼呢?聖經中提及如果不是天父的心意,一隻麻雀都不會掉在地上,那為什麼你會掉在地上呢?要有膽量為真理站出來盼望大家都能夠在這方面有所改善。
如果你有「怕人」這個問題,便要以此為目標,讓你的光照在人前,將你的燈放在燈臺上,不要放在不顯眼的位置。
你要有膽量站出來,為真理、為公義站出來,甚至蒙受任何損失也在所不惜,不管是經濟損失、人身損失、名譽損失,完全沒有問題。
你要有這份膽量站出來,為真理作見證。
如果沒有這份膽量,人是不能作世上的光,也不能勝過世界。
你們一定要勝過害怕人這事情,不要怕別人怎樣去看待你,怎樣去批評你、中傷你,只要你能問心無愧,終有一天會真相大白,他們會知道是他們自己做錯了。
你們亦不要怕別人會迫害你,令你蒙受損失,甚至令你生活變得艱難。
要知道一切都在神的手裡,如果神不願意,這一切都不會臨到你身上;但要是神願意,這一定有他美好的心意在當中,他正藉此雕琢、造就你的生命,所以你完全不用害怕。
聖經中形容摩西「不怕王怒」,即是不怕皇帝的忿怒。
我自己不過是不怕校長,但校長比起皇帝-摩西當時的王就是指埃及法老王,這就更厲害了。
今日的總統和國王會有很多制肘和牽制,但當時的法老王就是一切,他就是王法,他一聲令下就可以將你誅九族。
儘管如此,摩西仍不害怕,甚至去跟他理論、據理力爭,要求法老王釋放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摩西連法老王也不懼怕,所以他可以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為什麼神可以使用摩西去釋放以色列人?因為他不是奴隸,摩西並不是怕人的奴隸,他是一個自由的人,所以他可以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得到自由。
你又是否一個自由的人?抑或你仍是一個奴隸?是一個為他人眼光而活的奴隸、是個怕被別人評論的奴隸、是你的上司的奴隸?這樣你就不是一個自由的人,當然這樣你也不能成為世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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