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個案通報單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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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七條規定,「醫事人員發現罹患罕見疾病之病人或因而致死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告」。

2.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第五條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下載 健康主題賀卡 出生通報表單 手冊 宣導海報及單張 其他 定位點 :::首頁>服務園地>資源下載>其他 罕見疾病個案通報單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轉寄 列印 縮短網址 瀏覽數:瀏覽數:6047 修改日:修改日:2019/09/24 發布日:發布日:2018/01/03 說明:1.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七條規定,「醫事人員發現罹患罕見疾病之病人或因而致死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告」。

2.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負有報告義務之醫事人員,應於發現罕見疾病病患或屍體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陳報」。

3.依據98年1月20日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第22次會議決定:確屬公告之罕見疾病,才需通報。

4.通報方式:(1)紙本傳真通報(2)E-mail通報[email protected] 上一則下一則 下載(點擊可下載) 2009-06-04 14KB 罕見疾病個案報告單.odt 2009-06-04 13KB 102罕見疾病個案報告流程1.odt 2009-06-04 59KB 罕見疾病個案報告流程.odt 2009-06-04 26KB 罕見疾病個案報告單.odt 您可能會喜歡 「勞保、勞退、健保三合一表格」相關表單下載2011-10-07 「大乳口」系統連結2012-12-24 兵役體檢查詢2012-05-02 2005-2008國人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狀況2011-11-03 IPAQ台灣活動量調查短版及長版問卷研究工具使用申請注意事項及問卷2017-11-01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 非常實用 實用 普通 不實用 非常不實用 送出 回上頁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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