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一章註解 - 〔返回講道資料總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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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1)神賜給基督;(2)基督差遣使者;(3)天使曉諭祂的僕人約翰;(4)目的是要指示祂的眾僕人。

〔話中之光〕(一)耶穌基督不僅是 ... 〔返回首頁 |返回本書目錄〕   啟示錄第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耶穌基督的啟示】    一、啟示的過程(1節):1.神賜給祂;2.祂就差遣使者;3.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4.指示祂的眾僕人    二、啟示的性質(2節):1.神的道;2.耶穌基督的見證;3.約翰所看見的    三、啟示的目的和功效(3節):1.要人念、聽見又遵守;2.使人得福    四、啟示的對象和祝願(4~6節):1.亞西亞七個教會──代表歷代眾教會;2.問安;3.祝福;4.頌讚    五、啟示的主題(7~8節):1.主必再來;2.神是信實的全能者    六、啟示的見證人(9~11節):1.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上;2.當主日被聖靈感動;3.有大聲音命令寫書    七、啟示的異象(12~16節):1.人子在七個金燈台中間;2.祂的威榮    八、啟示的託付(17~20節):1.約翰看見異象後的反應;2.主的安慰;3.主的自稱;4.主的吩咐   貳、逐節詳解   【啟一1】「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

祂就差遺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

」    〔原文直譯〕「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發生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

祂藉著差遣祂的天使用表號,(顯給)祂的僕人約翰。

」    〔原文字義〕「啟示」揭示,揭露,揭幕,顯明;「必要」必,應當;「快」突然,馬上;「成」發生,經過;「指示」顯示;「差遣」打發,派出去;「曉諭」表示,表明。

   〔文意註解〕「耶穌基督的啟示」:這句話有兩個意思:(1)耶穌基督是啟示者,本書的啟示是藉著祂而有的;(2)耶穌基督是啟示的中心,本書是啟示主耶穌祂自己,祂是怎樣的一位。

               『啟示』意指將原來被遮蔽的事物,掀開來讓我們看見。

         「就是神賜給祂」:意指神是啟示的源頭,是神將本書的啟示賜給耶穌基督的。

         「叫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必要』意指不可改變的;『快成的事』意指不可延遲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意指給眾信徒都能知道,因為信徒都是主的僕人。

         「祂就差遺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使者』指天使,聖經往往是藉著天使的手傳給人的(參徒七53;來二2),因為天使是服役的靈(來一14);『曉諭』指用不同的方法,包括各種表號和異象,將所要啟示的都表明出來,含有表演之意;『祂的僕人約翰』就是本書的作者使徒約翰。

         本節表明啟示的性質和手續: 性質:(1)是耶穌基督的啟示;(2)是必要快成的事。

         手續:(1)神賜給基督;(2)基督差遣使者;(3)天使曉諭祂的僕人約翰;(4)目的是要指示祂的眾僕人。

   〔話中之光〕(一)耶穌基督不僅是啟示者,並且也是啟示的中心;我們讀《啟示錄》,一面須仰望主,另一面須看見有關主耶穌的各方面。

         (二)《啟示錄》是一本已經打開來給我們看的書,雖然有些地方艱澀深奧,但並非完全不能看懂的,所以我們應當將它好好查讀。

         (三)主耶穌雖然已經復活升天,但祂仍然守住自己的地位,謙卑地從父神領受啟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彼前五6)。

         (四)「必要快成的事」這句話表明《啟示錄》的重要性:(1)「必」字指出其必然、肯定、確實性;(2)「快」字指出其臨近、快速、緊急性;(3)「成」字指出其應驗、實現、完成性。

         (五)《啟示錄》書中所寫的,都是「必要快成的事」,都要快快的成就,決不更改,也不躭延(參彼後三9);信徒切莫心存僥倖,以為不至於臨到自己身上。

         (六)我們都是祂的眾僕人,僕人必須明白主人所要他們知道的事,才能討主人的歡心;主既有意指示給我們,就是要我們明白而遵守(參3節),所以切勿等閒看待這本書。

  【啟一2】「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

」    〔原文直譯〕「他便將他所看見的和一切,(就是)神的話和耶穌基督的見證,都見證出來。

」    〔原文字義〕「道」話;「證明」作見證。

   〔文意註解〕「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神的道』指神的話,神的話將神的心意和計劃都表明出來,聖經是神寫下來的話,主耶穌基督是神活出來的話,人所聽見和所看見的是神藉聖靈發表出來的話;『耶穌基督的見證』一面指為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參約五31~32;八17~18),另一面指耶穌基督自己所是、所作和所說就是祂的見證(參13~18節)。

         「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凡自己所看見的』指使徒約翰在寫《啟示錄》之際,凡是他親眼所看見的事,這些事其實就是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並不是另有所指的第三件事;『都證明出來』意指凡是他所看見的,都作見證給我們知道,約翰只能見證他所看見的,而不是完全毫無遺漏地見證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

         註:有些解經家認為耶穌基督啟示的內容包括三件事:(1)神的道;(2)耶穌基督的見證;(3)使徒約翰所看見的。

筆者雖然不同意,但仍將它們記述於此,供讀者參考。

   〔話中之光〕(一)我們讀「神的道」,除了記載在聖經裏面的字句以外,還要從主耶穌的所是和所作,以及聖靈藉環境事物所說的,讀出神的話來。

         (二)我們若要為神「作見證」(即證明出來),便須要有所「看見」和「聽見」,所以應當求神開我們的眼睛(參林後四4~6),並有受教的耳朵(參賽五十4)。

  【啟一3】「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    〔原文直譯〕「那讀和聽見這些預言的話,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時候近了。

」    〔原文字義〕「念」誦讀;「預言」先知的信息;「聽見」聽見的人;「遵守」保守;「有福的」幸福的;「近了」近。

   〔文意註解〕「念這書上預言的」:『念』即大聲誦讀,意指這本書上的話,是要讓人讀而明白的;『預言』意指為神所說的話,其中有很多是預先說出將要發生的事,但對我們後世的人而言,包括已經發生的事或正在發生的事在內。

         「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聽見』指由『自讀、他讀、對讀、共讀』而得的聽見,但可能有人聽而未聞(參太十三13);『遵守』聽道而不行道,就與我們無益,所以最重要的乃是要聽見就去遵行(參太七24~25);『其中所記載的』意指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參廿二18~19),許多信徒該遵守的卻不遵守,反倒去遵守一些『人的傳統』(參太十五3~9)。

         「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有福』是本書七福中的第一福;『日期近了』指主再來的日期已經很近,這話表示我們應當趁著主尚未來之前,抓住機會遵行主的話。

         本節說出「有福」的原因有四:(1)念;(2)聽見;(3)遵守;(4)日期近了。

   〔話中之光〕(一)信徒出聲讀聖經,是一個很好的操練;但無論出聲或不出聲,總要讀聖經。

         (二)許多人只為明白聖經而讀經,或者為別人而讀經;須知我們讀經是為要遵守經上的話,並且我們越遵行就越明白(參約七17)。

         (三)主的僕人講解聖經,最忌在神意之外加上人意,同時也不可避諱不講神的旨意(參徒二十27);而一般信徒最常見的毛病是,聽人的話過於聽神的話,尊重人過於尊重神(參撒上二29)。

         (四)我們真是有福的,因為我們也查讀、也聽見這本書,使我們有機會能明白而遵守書上的話,現在的問題乃是,我們應當立志遵行(參約七17)。

         (五)我們這活在末世的信徒,比已往的人更為有福,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祂正在門口了(參太廿四33)。

  【啟一4】「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

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祂寶座前的七靈」:    〔原文直譯〕「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願恩惠和平安從那位今是、昔是並那要來的(或作那以後永是的),又從在祂寶座前的那七靈」:    〔原文字義〕「昔在」昔是;「今在」今是;「以後永在」以後永是,以後要來。

   〔文意註解〕「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亞西亞』指當日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即今土耳其的一部分;『七個教會』當日的亞西亞地區,除此七個教會(參11節)之外,尚有歌羅西(參西一2)、希拉波立(參西四13)等,故這七個教會並非全部,而是該地區的代表;『七』在聖經中含有『完全』的意思,所以寫給這七個教會,也就是寫給歷世歷代全地的眾教會。

         「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那…的神』神的尊名,表示祂是永活的神(參出三14;箴八22~23;詩九十2),並且永不改變。

         「和祂寶座前的七靈」:『七靈』並非指有七位聖靈,而是指聖靈在神面前全備的見證和工作,因祂是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參五6)。

有的解經家認為此『七靈』就是指《以賽亞書》中『耶和華的靈』,因那裏共有七種稱呼:『耶和華的靈、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參賽十一1~3),但這個解釋似乎有些牽強附會。

   〔話中之光〕(一)主對七個教會所說的話,也是對我們說的,所以我們應當有受教的耳朵,注意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參二7,11,17,29;三6,13,22)。

         (二)祂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不改變的(參來十三8);世界時有變遷,但神永不改變,所以祂的恩惠和平安(參5節)也永不改變。

  【啟一5】「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裏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有古卷:洗去)罪惡」:    〔原文直譯〕「以及從耶穌基督,那忠信的見證人,那從死人中首先復活的,那地上眾君王的統治者,歸給我們這些祂所愛,又在祂的血中將我們的罪洗淨(或作使我們脫離我們的罪)」:    〔原文字義〕「使…脫離」鬆開。

   〔文意註解〕「並那誠實作見證的」:指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祂奉父神的差遣來到世上,為真理作見證(參約十八37),忠心(「誠實」原文字義)直到死地,完成救贖大工。

         「從死裏首先復活」:指祂勝過死亡,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參林前十五20),將祂復活的生命賞賜給一切信祂之人,使我們也有復活的盼望。

         「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指祂將來必要作王(參林前十五25);當祂再來之時,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參啟十一15)。

         「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恩惠』意指使人得以享受祂所成功的一切,並祂自己的生命和所有的豐富;『平安』指因享受祂的恩惠而得與神和好,並且有深處心境的平安。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祂愛我們』指我們得蒙救恩的原因;『用自己的血』指祂在十字架上捨命所流的寶血;『脫離罪惡』指寶血贖罪,使我們不再受罪惡的捆綁。

               『愛』字在原文是現在式,表示祂一直都在愛我們;『脫離』在原文是過去式,表示罪的問題早已解決。

         4~5兩節指明父神、聖靈並主耶穌基督,三而一的神一同作工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得享恩惠和平安。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為那設立祂的盡忠(參來三2),甚至死在十字架上;我們也該「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參十二11),才能作祂的見證人(「見證人」原文與「殉道」同一字根)。

         (二)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便是枉然(參林前十五17);感謝主,因為祂是首先復活的,所以我們這屬主的也要復活(參林前十五23),而且現今就可以藉著祂勝過死亡的權勢(參林前十五55~57)。

         (三)不僅主耶穌將來必要作王,今天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將來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參羅八17)。

         (四)恩惠在先,平安在後,恩惠帶來平安,平安證實恩惠;我們在這多有苦難的世上,只要得著基督作我們的恩惠,自然也就在祂裏面有平安(參約十六33)。

         (五)寶血贖罪的功效,不僅洗淨我們的罪惡,並且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參太一21)。

  【啟一6】「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祂父神的祭司。

但願榮耀、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

阿們!」    〔原文直譯〕「又使我們成為國度(或作眾君王),並作祂的神和父的祭司。

願榮耀和權能歸給祂,直到世世代代(或作永永遠遠)!阿們。

」    〔原文字義〕「國民」國度,王國。

   〔文意註解〕「又使我們成為國民」:『又使』指祂的愛為我們作了兩件事:(1)消極方面,解決了我們罪惡的問題;(2)積極方面,促進了我們與神的關係。

『成為國民』按原文是『成為國度』,意指成為神國度的一部分,或可解作叫我們在神聖潔的國度裏有君尊的地位(參彼前二9)。

         「作祂父神的祭司」:指我們得以在神面前事奉祂。

我們所蒙的救恩,使我們得著兩種身分:(1)作王(「國民」另有古卷是「君王」);(2)作僕人。

我們在永世裏也是這兩種身分(參廿二5,9)。

         「但願榮耀、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榮耀、權能』指對祂所是和所作的頌讚,乃基於我們所經歷的救恩。

   〔話中之光〕(一)信徒所得的救恩,不僅使我們成為神國度的組成分子,甚至還有資格作「王」;我們的身分何等尊貴,所以我們的言行也當尊重自己才對。

         (二)今天我們的職分是作「神的祭司」,我們的正業是事奉神,副業則是作工養家、養自己,為著能服事祂。

  【啟一7】「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

這話是真實的。

阿們!」    〔原文直譯〕「看哪!祂駕雲而來,每一個人(或作眼睛)都必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必(看見);並且地上萬族都必因祂號啕大哭。

是的,阿們。

」    〔原文字義〕「刺」穿透;「族」支派;「哀哭」捶胸哀傷;「這話是真實的」是的。

   〔文意註解〕「看哪,祂駕雲降臨」:指祂再來的第二階段公開降臨時的情景(參徒一9~11)。

主的再來可分兩個階段:(1)隱密的臨到(參三3;十六15);(2)公開的降臨(參十四14;太廿四30)。

         「眾目要看見祂」:指萬民要看見祂有大能力、有大榮耀的降臨(參太廿四30)。

         「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刺祂的人』指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參亞十二10),就是猶太人;雖然實際刺祂的是羅馬的兵丁(參約十九34),但就著預言的角度而言,是以色列人促成這件事的,所以指的是他們(參約十九37;詩廿二16~17)。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地上』指巴勒斯坦地;『萬族』指以色列眾支派;『都要因祂哀哭』因為他們棄絕過祂。

全句可擴大指全地的萬族、萬民,凡是拒絕接受祂作救主的人,屆時都要哀哭,因為後悔也來不及了。

         「這話是真實的,阿們」:『這話是真實的』原文只有一個字,與『阿們』同義,但前者是希臘文,後者是希伯來文,兩個字放在一起,表示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要見證這預言的真實性。

   〔話中之光〕(一)神願意萬人得救(參提前二4),不願有一人沉淪(參彼後三9),然而當主再來時,恩門一關,機會不再;今天向主關閉心門的人,那日也必被主關閉恩門。

         (二)凡今天堅持須用「肉眼」看主,而不肯用「心眼」看主的人,他日雖能用肉眼看見主,卻要「哀哭」,用眼淚悔恨自己的心眼。

  【啟一8】「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臘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    〔原文直譯〕「那今是、昔是並那要來的(或作那以後永是的)全能者、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和終。

」    〔原文字義〕「阿拉法」希臘文第一個字母;「俄梅戛」希臘文的最末一個字母;「全能者」無所不能者。

   〔文意註解〕「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意指一切事物的開始;『俄梅戛』意指一切事物的終結。

二名合在一起提說,意指凡是由祂起始的,祂都必完成(參廿一6)。

         「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意指祂是永活且永不改變的全能者。

   〔話中之光〕(一)主行事有始有終,凡是祂所開始的工,祂都必成就;祂既愛了我們,就必愛我們到底(參約十三1),因此我們可以安然將自己交託給祂。

         (二)既然希臘文的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字母都是祂,這也表示希臘文的每一個字母也都是祂,祂包羅一切──凡我們所需要的,祂都能供應,並且綽綽有餘。

         (三)祂是永活的全能者──在人不能,在祂凡事都能(參太十九26);祂也是永不改變的全能者,祂有一件不能的事,就是祂不能背乎自己(參提後二13)。

  【啟一9】「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

」    〔原文直譯〕「我約翰,也是你們的弟兄,又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和忍耐裡(和你們)一同有分,為了神的話和耶穌基督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

」    〔原文字義〕「患難」壓迫,困頓;「一同有分」共同有分者;「名叫」稱為;「海島」島,島嶼。

   〔文意註解〕「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就是你們的弟兄』約翰看過這麼大的異象,仍自稱為『你們的弟兄』,表示他是何等的謙卑,正如保羅看過三層天上的異象之後,也不敢自高(參林後十二7)。

         「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耶穌的患難』指為主受苦,主為擔罪所受十字架的苦,我們不能有分,但主為作真理的見證在地上所受的苦,我們也有分(參徒十四22;提後三12);『國度』耶穌的國度即神的國度,我們為主受苦的目的是要將神的國度實現在地上(參太五10~12;羅八17);『忍耐』患難生忍耐(參羅五3),忍耐是為主受苦所必需的經歷,神的旨意藉以得著成就(參帖後一4~5;來十36);『一同有分』意指我就是你門的同伴,與你們一同經歷患難、國度、忍耐等各種境遇與學習。

         「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意指為了堅守主的名,不棄絕神的道(參二13;三8);換句話說,為了在人面前持守信仰的緣故。

         「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曾在』意指當他重新整理並寄出《啟示錄》的時候,已經獲得釋放;『那名叫拔摩的海島』是當時羅馬帝國專為流放、囚禁重刑犯和政治犯的一個地中海小島。

   〔話中之光〕(一)我們都是同作弟兄的,也都必須有同樣為主和祂的國度受苦並忍耐的經歷(參彼前五9~10)。

         (二)十字架是進入國度的必經考驗,忍耐是通過十字架考驗的必學功課。

         (三)在我們的基督徒經歷中,有一個處境叫作「拔摩的海島」──被人厭棄,孤單無助,然而卻是我們得與主同在,看見主異象的絕佳機會(參12~16節)。

  【啟一10】「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    〔原文直譯〕「當(一個)主日,我在靈裡,聽見在我後面有一個大聲音,好像吹號」:    〔原文字義〕「主日」主的日子;「被聖靈感動」在靈中,在靈裏。

   〔文意註解〕「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主日』不是指主再來的日子,而是指七日的第一日,即主復活的日子(參約二十1);教會初期,眾聖徒即有在主日聚會的習慣(參徒二十7;林前十六2);『我被聖靈感動』按原文是『我在靈裏』。

         「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有大聲音如吹號』必是因有重要大事要宣告。

   〔話中之光〕(一)作為主的信徒,我們不能忽略「主日」這一個重大的日子;多馬曾因主日的聚會不在場,幾乎錯過目睹復活之主的機會(參約二十19,26)。

         (二)我們惟有在靈裏,才能清楚聽見並看見耶穌基督的啟示,因為聖靈是叫屬靈的人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參林前二12,14)。

  【啟一11】「『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示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

』」    〔原文直譯〕「說,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後的;你所看見的要寫在書上,送給那七個教會:給以弗所,給示每拿,給別迦摩,給推雅推喇,給撒狄,給非拉鉄非,給老底嘉。

」    〔原文字義〕「達與」送往,寄給。

   〔文意註解〕「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寫在書上』成了我們今日所讀的《啟示錄》。

         「達與以弗所、示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以弗所…老底嘉』是當時亞西亞省的七個城,教會初期,以城牆範圍為構成教會的主要依據,今日所謂恢復『一地一會』的運動,就是根據這個歷史典故。

不過,一地一會在今日有如下的困難:(1)地方界限的認定;(2)教會行政管理體系的認定;(3)靈的合一與行政合一的衝突;(4)聖靈主權與人造權柄的衝突。

以上這些難處若未妥善解決,則所謂『一地一會』仍僅只恢復名目而已。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靈的看見,是造就教會的屬靈好材料。

         (二)各地教會的總部是在天上,直接從主領受指示,並不屬任何人的指揮與控制。

  【啟一12】「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

」    〔原文直譯〕「我轉過身來,要看那與我說話的聲音(是誰發的);我一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    〔原文字義〕「轉過身來」轉向。

   〔文意註解〕「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注意,約翰轉身的用意是要看誰在跟他說話。

         「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按本節的描述,他首先看到的卻是『七個金燈台』,而不是說話者。

   〔靈意註解〕「七個金燈臺」:意指七個教會(參20節)。

   〔話中之光〕(一)信徒是因「心思的轉變」(「悔改」的原文字義)而得救;如今仍須靈裏的「轉向」才能看見異象,從前許多老舊的觀念與作法,攔阻我們清楚認識教會的奧秘。

         (二)教會是純「金」的燈台(參20節),金在聖經裏象徵神的性情;在表面看,教會是由眾聖徒所組成的(參林前十四34),但必須是你我屬神的成分加在一起才算是教會,也才能為神在地上發光。

         (三)正常的教會,應當是主在地上的彰顯,任何人要看見主,可以經由教會而看到才對。

  【啟一13】「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

」    〔原文直譯〕「在七個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穿著垂到腳上的長衣,胸間束著金帶。

」    〔原文字義〕「身穿」穿;「束著」圍著;「帶」腰帶,寬皮帶。

   〔文意註解〕「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燈台』即七個燈台;『好像人子』指具有人的臉面和樣子,主死而復活之後,向祂門徒所顯的形像,不能清楚辨認(參約廿一4,7)。

         「身穿長衣,直垂到腳」:這是祭司袍(參出廿八4;廿九5;利十六4)。

         「胸間束著金帶」:腰間束帶是祭司供職時的服飾(參出廿八4),但此處所不同的是在『胸間束金帶』,或謂是王室的服飾(參但十5)。

  〔靈意註解〕「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象徵主復活升天之後,仍舊帶著人性,並在眾教會中間行走。

         「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衣服在聖經裏象徵義行(參廿一8),『長衣』在此象徵基督完美的作為。

         「胸間束著金帶」:『胸間』是心的所在,表徵愛;『束帶』表徵作工有力;『金帶』表徵神聖的能力。

全句表徵二意:(1)基督在愛裏以神聖的能力看顧眾教會;(2)基督以公義和信實審判教會(參賽十一3~5)。

   〔話中之光〕(一)主是在燈台中間;我們並不孤單,因主應許與我們同在(參太十八20;廿八20)。

         (二)基督一面是大祭司,在天上為教會代求(參來七25),一面又是君王,按著信實和公義審判一切(參十九11)。

  【啟一14】「祂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    〔原文直譯〕「祂的頭與髮皆白,好像白羊毛,又像(白)雪;祂的眼睛好像火焰;」    〔原文字義〕「髮」頭髮;「雪」雪白。

   〔文意註解〕「祂的頭與髮皆白」:白頭和白髮是老年人的標記(參王上二6;箴二十29),而老年人多有經驗和智慧(參伯十二12)。

         「如白羊毛,如雪」:羊毛和雪的白乃出於天然性質。

         「眼目如同火焰」:形容目光銳利可畏。

   〔靈意註解〕「祂的頭與髮皆白」:表徵三意:(1)祂是亙古常在者(參但七9);(2)祂是聖潔真實的主(參六10);(3)祂有智慧(伯十二13)。

         「如白羊毛,如雪」:表徵祂是聖潔和智慧的源頭。

         「眼目如同火焰」:表徵祂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參二23),知道人裏面的存心和外面一切的行為。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是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參林前一30);我們惟有藉著祂,才能認識神,並且有分於神聖潔的性情。

         (二)主的眼目如同火焰,能洞察一切,並且能煉淨一切不純之物;願主鑒察我們,知道我們的心思,試煉我們,知道我們的意念(參詩一百卅九23)。

  【啟一15】「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

」    〔原文直譯〕「祂的腳,好像在爐中經火(鍛鍊)過的精銅;而祂的聲音,好像眾水的聲音。

」    〔原文字義〕「爐」爐鍋;「鍛鍊」放在火上,燒。

   〔文意註解〕「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在爐中鍛鍊』指經過火的精煉;『光明的銅』指精純的銅。

         「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形容聲音宏亮,響徹雲霄。

   〔靈意註解〕「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腳』表徵行事為人;『在爐中鍛鍊』表徵祂歷經患難;『光明的銅』表徵祂經過苦難的試煉之後,行事為人純潔且明亮。

         「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表徵二意:(1)祂的話語極具聲威,能震撼並怵懼人心;(2)祂的話語是啟示的源流,神一切的啟示,都能藉著祂的話而得以明白。

   〔話中之光〕(一)凡是主的眼目所鑒察出來的一切污穢不純之物(參14節),祂的腳就要審判踐踏。

         (二)主耶穌在地上時,所走的乃是十字架的道路,但祂因著忍受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我們也當仰望祂,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參來十二1~2)。

         (三)主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凡有耳的,應當都聽得見祂對我們所說的話(參二7等);然而,有多少主的羊,能認得祂的聲音並跟隨祂呢(參約十3~4)?   【啟一16】「祂右手拿著七星,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    〔原文直譯〕「此外,在祂的右手中拿著七星;又從祂的口中吐出一把兩刃的利劍;而祂的臉面,好像日頭在它的熱能中發光。

」    〔原文字義〕「利」鋒利的;「面貌」形像,臉。

   〔文意註解〕「祂右手拿著七星」:『右手』一般人均慣用右手;『星』擺列在天空的發光物體(參創一16~17)。

         「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兩刃的利劍』便於刺入又剖開。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面貌』代表一個人的外觀。

   〔靈意註解〕「祂右手拿著七星」:表徵七個教會的使者(參20節)在祂掌握和保守之中(參約十28)。

         「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口中出來』表徵說話;『兩刃的利劍』表徵話語具有刺入人心(參徒二37),辨明一切(參來四12)。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面貌』表徵其形像;『如同烈日放光』表徵極其榮耀(參林後三18)。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背負屬靈責任的人,只要他們順從主的調度指揮,主就必負他們完全的責任。

         (二)主口中所出的話,是信徒屬靈爭戰的利器(參弗六17),也是祂審判人的標準(參約十二48)。

         (三)主耶穌乃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參來一3),祂是那公義的日頭,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四2)。

  【啟一17】「我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

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    〔原文直譯〕「當我一看見祂,我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

而祂卻用祂的右手按著我,對我說,不要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後的」:    〔原文字義〕「按著」放。

   〔文意註解〕「我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形容所見情景極其可畏。

         「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用右手按著』意指慈愛的安撫和加力;『不要懼怕』意指祂對敵人和不信的人是可畏的,但對屬祂的人卻是可以放心倚靠的。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意指凡祂所開始的,祂必負責完成。

   〔話中之光〕(一)信徒今天缺少敬畏神的態度,乃是因為沒有真正看見主;我們若真的瞻仰祂的榮光,就必不致言行輕率。

         (二)主在威嚴之中,仍帶著慈愛。

祂的威嚴,使我們敬畏;祂的慈愛,使我們得安慰。

         (三)我們的責任是聽從主的話,照祂的引領而行,祂就必負我們完全的責任,在我們身上成就祂的美意(參腓二12~13)。

  【啟一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    〔原文直譯〕「又是那活著的;我曾經死過,看哪!我現今活著,直到世世代代(或作永永遠逺);我並且持有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    〔原文字義〕「存活的」活。

   〔文意註解〕「又是那存活的」:意指是能以行動來表現的生命。

         「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意指祂雖然曾經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但祂已經復活了。

         「直活到永永遠遠」:意指死亡在祂身上不再有權柄,所以凡信靠祂的人,也必永遠不死(參約十一26)。

         「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死亡』是一種權勢,撒但原掌有死權,藉以懾服怕死之人,供其驅役(參來二14~15);『陰間』是人死後的靈魂被暫時拘禁的地方;『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意指勝過死亡和陰間的權勢。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參來三9,14~15)。

         (二)主耶穌現在是活著的,然而許多信徒的表現,好像他們所信的主是死的一般,以致灰心喪膽、失去鬥志。

         (三)主的話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祂(太十28);主的手既然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除祂以外,還有誰是我們所該怕的呢?   【啟一19】「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

」    〔原文直譯〕「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事,和現在的事,並在這些事以後將要發生的事,都寫下來。

」    〔原文字義〕「成」發生,變成。

   〔文意註解〕「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所看見的』指約翰在本章所看見的異象(參12~16節)。

         「和現在的事」:指約翰寫《啟示錄》當時七個教會的光景(參啟二至三章)。

         「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將來必成的事』指約翰所寫《啟示錄》第四章至第廿二章所預言的事。

  【啟一20】「『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祕,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臺就是七個教會。

』」    〔原文直譯〕「你所看見那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那七個金燈臺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而你所看見的那七個燈臺就是七個教會。

」    〔文意註解〕「『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祕」:『奧秘』指尚未揭開或解釋,因此人看不見或不明白的事物。

         「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使者』在原文與『天使』同一字,因此有解經家將使者解釋作保護教會的天使,然而,在七封致使者的書信裏面,主一再指出『你…你…』(參二2,4等),意即使者乃是代表教會,是屬於教會的一部分,所以正確的解釋應當指一班的團體人物(二、三章裏面的『使者』原文是單數詞),他們是在屬靈上擔負教會見證的一班人。

他們不一定是名義上的長老、執事、同工們,而是實質上能顯明如同『星』一般的功用的人。

         「七燈臺就是七個教會」:『燈台』是放置燈盞的台座,是用精金錘出來的(參出廿五37)。

精金在聖經裏代表神的性質,因此,必須是十字架作工在信徒身上,除去『己』的成分,將人更新變化成純金的成分,也就是充滿神的性質,才能作為金燈台之用。

               這裏說,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所以教會有如下的講究:(1)沒有十字架的工作,就沒有教會的實質表現;(2)教會並不是一個地方信徒的總合;(3)信徒的天然成分,不但不能作為建造教會的材料,反而會破壞教會的建造;(4)注意,燈台並不是燈盞,而是托住燈盞的台座,羔羊和聖靈才是燈(參四5;廿一23);(5)燈台若要發揮『光照』的作用,必須讓基督和聖靈得著彰顯。

   〔話中之光〕(一)信徒人人都可以成為『星』,作『世上的光』(參太五14),所以不要將教會的責任放在少數人的身上;教會正常的光景,乃是全體信徒都能向主負責、為主發光。

         (二)燈台若是失去主所預期的功用,就會被主從原處挪去(參二5),所以教會在各地,應當讓主來修理整飭,並多多充滿聖靈。

  叁、靈訓要義   【耶穌基督啟示的傳遞和接受】    一、神所作成的:          1.神賜給基督(1節中)          2.基督就差遣使者(1節中)          3.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1節下)          4.約翰證明出來(2節)          5.指示祂的眾僕人(1節中)    二、信徒所該作的:          1.念這書上預言(3節上)          2.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3節中)   【耶穌基督啟示的成因、性質和內容】    一、成因:          1.基督的指示(1節中)          2.使者的曉諭(1節下)          3.約翰的證明出來──寫在書上(2,4節)    二、性質:          1.神的道(2節上)          2.耶穌基督的見證(2節中)          3.約翰所看見的(2節下)    三、內容:          1.約翰所看見的事(19節上)          2.現在的事(19節中)          3.將來必成的事(1,19節下)   【認識三一神】    一、父神:          1.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4節上;8節下)          2.主神(8節上)          3.是阿拉法,是俄梅戛(8節中)          4.全能者(8節下)    二、基督:          1.耶穌基督(1節)          2.那誠實作見證、從死裏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5節)          3.是首先的,是末後的(17節)          4.是那存活的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18節中)          5.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8節下)    三、聖靈:寶座前的七靈(4節下)   【認識信徒】    一、祂的眾僕人(1節)    二、主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5節)    三、成為國民(6節上)    四、父神的祭司(6節下)    五、弟兄(9節上)    六、在耶穌的患難、國度裏、忍耐裏一同有分(9節中)    七、星(20節)   【耶穌基督的異象】    一、在燈台中間(13節上)──在眾教會中間    二、好像人子(13節中)──仍具人性    三、身穿長衣,直垂到腳(13節中)──是大祭司    四、胸間束著金帶(13節下)──君尊的地位,又滿有慈愛    五、祂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14節上)──本性乃聖潔且公義    六、眼目如同火燄(14節下)──洞察一切,銷毀邪污    七、腳好像在爐中煅煉光明的銅(15節上)──審判與煉淨    八、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15節下)──說話有屬天的份量    九、右手拿著七星(16節上)──掌握並保守發光的信徒    十、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16節中)──祂的話能擊殺敵人並辨明一切    十一、面貌如同烈日放光(16節下)──神榮耀所發的光輝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啟示錄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啟示錄提要」末尾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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