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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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中國古代職官名,本為御史的一種,始於漢代,東漢末年三國時期又有州牧一職與之類似。

其等級和職權範圍隨朝代不同而多有變遷,但經常是各地方重要官員。

刺史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刺史,中國古代職官名,本為御史的一種,始於漢代,東漢末年三國時期又有州牧一職與之類似。

其等級和職權範圍隨朝代不同而多有變遷,但經常是各地方重要官員。

「刺」是檢核問事的意思,即監察之職。

「史」為「御史」之意。

目次 1西漢 2東漢:軍事行政權兼具(漸演化為全權州長官) 3魏晉南北朝:軍事行政權兼具 4隋唐:職任漸輕 5宋代以後:虛銜、雅稱 6民國 7參見 8參考文獻 9延伸閱讀 10外部連結 西漢[編輯] 秦朝時設有御史負責監察,稱監察御史[1]。

漢文帝時又以御史多失職,下令丞相派員出刺各郡國,以巡按地方,號稱「刺御史」,簡稱「刺史」,但非專職。

漢武帝將全國地方劃分為13個監察區,是為冀、兗、豫、青、徐、幽、並、涼、荊、揚、益、朔方、交趾共13州(京畿附近7郡為司隸校尉部作為一個單獨的監察區)。

每州派遣一名刺史,每年8月巡行所在的州,監察地方官員和地主豪強,年末至京師向御史中丞稟報[2]。

此時的刺史為監察官,秩六百石,較郡守的秩比二千石為低。

而此時的州也僅是監察區,並不是地方行政區,而且刺史也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

[3] 漢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

漢哀帝初,改歸舊制,不久復稱為州牧。

王莽時期將十三州改為九州,刺史改稱州牧,職權有所擴大。

王莽執政晚年,地方多暴動,地皇元年二月,「莽見四方盜賊多,復欲壓之,賜諸州牧號為大將軍。

」 東漢:軍事行政權兼具(漸演化為全權州長官)[編輯] 東漢初年,匈奴南侵,省朔方刺史部入并州。

同時,加重刺史職權,如歲終刺史本人不必到京師奏事,可由屬下替代,因此刺史在地方有了固定的治所;職權不限於監察,還有黜陟之權,以及兵權,可帶兵鎮壓叛亂[4][5][6],有時朝廷會派遣使者監督刺史領兵作戰[7],刺史逐步成為郡守的上司。

但畢竟刺史治官不治民,不參與地方行政,所以州仍屬於監察區,不算是地方一級行政機構。

東漢末年,黃巾起義,四方多事。

朝廷為有效鎮壓黃巾軍,遂接受劉焉的建議提升部分刺史稱為州牧,同時賦予民政和軍政權力。

刺史、州牧遂集民政、軍政、監察大權於一身,可全力鎮壓黃巾軍,史稱「州牧出鎮」,州牧一職甚至可以世襲,而非由朝廷決定繼任之人,州也由監察區逐漸變成了行政區,地方行政制度由郡縣二級制度變成州郡縣三級制。

而董卓專權,使各地握有兵權的刺史、太守紛紛起兵造反。

這一時期的軍閥如曹操、劉備、孫權、袁紹、袁術、陶謙、劉焉、劉表等都曾先後擔任州牧。

魏晉南北朝:軍事行政權兼具[編輯] 參見:曹魏刺史列表 魏晉南北朝,以刺史領州,多帶使持節、持節、假節、都督諸軍事銜。

隋文帝廢郡,以州領縣,則刺史與前代太守無異。

隋唐:職任漸輕[編輯] 隋煬帝、唐玄宗都曾經廢州改郡[8],不久仍其舊[9]。

武則天天授二年(691年)劉知幾上疏:「臣望自今已後,刺史非三歲已上,不可遷官[10]。

」天寶十一載有詔曰:「今後刺史犯贓,宜加常式一等[11]。

」 唐朝時刺史狄仁傑和李德裕、韋景駿治民森嚴,多禁毀各地淫祠[12],又如韋正貫任嶺南節度使時,「南方風俗右鬼,正貫毀淫祠,教民毋妄祈。

」于頔任蘇州刺史,「吳俗事鬼,頔疾其淫祀廢生業,神宇皆撤去,唯吳太伯、伍員等三數廟存焉。

」王湛任冀州刺史:「冀州境內,舊多淫祀,褰帷按部,申明法禁。

」此時刺史尚有權力。

晚唐、五代時,節度使、觀察使所領諸州不得逕自奏事上計,節度使甚至自署刺史,導致刺史職任漸輕。

宋代以後:虛銜、雅稱[編輯] 宋朝一般以朝臣充知州,刺史遂成專供武臣、宗室、內侍等加官和階官,為正任六等武階官之末,從五品。

明清,刺史或州牧成為對知州的雅稱。

《日知錄》總結:「漢之刺史,猶今之巡按御史;魏晉以下之刺史,猶今之總督;隋以後之刺史,猶今之知府、及直隸知州也。

」 民國[編輯] 民國5年(1916年)貴州省撤銷各道道尹,改設東、西、中3路刺史[13]。

參見[編輯] 御史陳咸澤 巡按御史 太守 職官 參考文獻[編輯] ^《史記》卷五十三《蕭相國世家》,《集解》蘇林曰:「秦時無刺史,以御史監郡。

」 ^《漢書》卷六《武帝紀》載:「(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

」顏師古曰:「《漢儀》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綬,有常治所。

常以秋分行部,御史為駕四封乘傳。

到所部,郡國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條。

^書名:《高敏先生八十華誕紀念文集》 作者: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編當前第:142頁 ^《後漢書·安帝紀》:是歲,永昌、益州蜀郡夷叛,與越雟夷殺長吏,燔城邑,益州刺史張喬討破降之......建光元年春正月,幽州刺史馮煥率二郡太守討高句驪、穢貊。

^《後漢書·桓帝紀》: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

......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犍為屬國夷寇鈔百姓,益州刺史山昱擊破之......荊州刺史度尚擊零陵、桂陽盜賊及蠻夷。

^《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交址刺史樊演發交址、九真二郡兵萬餘人救之。

^《後漢書》卷38:又遣謁者馬睦,督荊州刺史劉度擊之,軍敗,睦、度奔走。

^《通典·職官典十五》云:「天寶元年,改州為郡,刺史為太守。

」 ^《舊唐書·地理志四》云:「〔端州〕天寶元年(742),為高要郡。

乾元元年(758),復為端州。

」 ^《唐會要》卷六十八〈刺史上〉 ^《唐會要》卷68〈刺史上〉,頁1201。

^《舊唐書》卷89〈狄仁傑〉,頁2887:「充江南巡撫使,吳、楚之俗多淫祠,仁傑奏毀一千七百所,唯留夏禹、吳太伯、季札、伍員四祠。

」 ^《貴州省志民政志》肖先治總纂,貴州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楊序順(卷)主編;1997年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編輯]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州牧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 外部連結[編輯] 維基教科書中的相關電子教學:中國歷代主要政府機構與官職考 賴瑞和.唐代刺史的税官角色.史學集刊.2015,(5):43–51[2022-05-14].ISSN 0559-8095.NSSD 665860886.(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14). 含有連結內容需訂閱查看的頁面(link) 社會主題社會學主題政治主題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刺史&oldid=72022227」 分類:​刺史御史中國古代官制地方官職隱藏分類:​含有連結內容需訂閱查看的頁面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日本語한국어TiếngViệt吴语文言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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