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傷害罪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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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種種傷害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 2「易科罰金」、「緩刑」與「良民證」的兩三事 - 資誠聯合 ...
所謂易科罰金,是指以金錢代替被告被判處的有期徒刑;白話來說,就是被告繳錢給國庫,就不用入獄服刑(以錢換自由)。然而,易科罰金的前提,必須被告所犯的罪並非重罪(非 ...
- 3傷害罪構成要件是什麼?成立傷害罪,必須先符合這點!
根據刑法第277條所述,傷害人的身體或健康的人,將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傷害」的定義不只是侷限於身體,分為身體上的傷害 ...
- 4普通傷害罪|法律百科Legispedia
中華民國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學說見解則有認為,只要破壞身體的「完整性」就會成立傷害罪, ...
- 5重傷害罪和普通傷害罪的差異?如何進行傷害罪提告? - 好律師 ...
普通傷害罪判刑後可以易科罰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