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網上邀人盜古墓 發現金絲楠木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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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www.ahwang.cn)訊 2013年,浙江人錢某某網上邀請多人來安徽舒城盜挖古墓,稱舒城縣境內的古墓葬內可能有金絲楠木的木槨,非常值錢。

案發後,錢某某潛逃。

直到去年6月,錢某某被舒城警方抓獲。

近日,舒城法院一審判決錢某某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邀人來皖盜墓

被告人錢某某是浙江人,曾因犯盜掘古墓葬罪,於2009年獲刑。

據其同夥稱,錢某某干盜墓已有二十多年,人稱「大哥」。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10月中旬,被告人錢某某通過QQ結識王某(已判刑),提出舒城縣境內的古墓葬內可能有金絲楠木的木槨,非常值錢,邀約王某一起盜掘。

王某聞言心動,便通過QQ邀約楊某、郭某、張某等五人(均已判刑)。

同時,被告人錢某某還邀約了周某、葉某(均已判刑)。

湊夠人手後,錢某某與周某一起來到舒城,購買了鐵鎬、鐵鍬、塑料桶、繩子、斧頭、鋸子、手套等作案工具。

同年10月20日左右,另一受邀人王某同楊某、郭某、張某也一起來到舒城,並與已在舒城的錢某某會合。

當天,錢某某帶領王某等人前往舒城縣某地確定古墓葬位置。

先後挖倆坑洞

當天深夜,錢某某即驅車帶領王某、楊某等五人前去挖掘古墓葬。

次日,盜墓人員葉某、邢某來到舒城參與挖掘古墓葬。

經過日夜連續挖掘,形成一條長3.3米、寬1.1米、深約5米的坑洞(即1號坑),並已挖及木槨。

其間,周某和葉某相繼離開舒城。

因從1號坑洞無法取出墓葬內木槨,被告人錢某某指使王某等人在1號坑附近再另挖掘一坑洞。

同年10月29日左右,另一盜墓人員齊某來到舒城參與盜掘古墓,與王某、楊某、郭某等人一起經過數日挖掘,形成一長3.2米、寬1.6米、深約5米的坑洞(即2號坑),坑洞底部木槨清晰可見。

獲刑並處罰款

這伙盜墓賊瘋狂盜挖行為,很快引起舒城縣公安機關和文物部門注意。

案發後,「大哥」錢某某在逃,隨後被通緝。

經省文物鑑定站鑑定,被盜掘的墓葬為漢代古墓葬,具有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

最終,錢某某於2016年6月1日被舒城縣公安局民警抓獲,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舒城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錢某某夥同他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

辦案法官表示,被告人錢某某為盜掘古墓葬積極做準備,組織召集人員,購買盜掘古墓的作案工具,確定古墓葬具體位置,提供交通工具接送盜墓人員,承諾銷售贓物,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舒城縣法院近日一審判決被告人錢某某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方芳 趙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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