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洛陽鏟 許昌襄城弟兄倆聯手他人上演「盜墓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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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網訊(鄭報融媒記者 魯燕 文/圖)因為好奇,愛好古墓探索,家住許昌襄城縣莊鎮單廟村的李路弟兄倆聯合其他4位農民,不到半年時間,先後在家鄉附近盜掘3起古墓葬,明、清、代古墓葬都挖了個遍,盜來的陶罐、銅錢、陶碗對研究豫中一帶明清時期的墓葬以及漢代墓葬的葬制、葬俗有一定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今天上午,許昌襄城縣環境法院庭審了該起盜掘古墓案,6人因犯盜掘古墓罪被判1年半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給予5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款。

案情:半年不到,6人盜掘3起古墓葬

案件還得從2015年開始說起,2015年11月份,被告人李路、庫龍、李長預謀後,在襄城縣茨溝鄉葉崗村北地,利用洛陽鏟、探杆等工具,盜掘古墓一處,盜得陶罐一件。

2015年11月下旬,被告人李路、庫龍、王甫預謀後,在襄城縣雙廟鄉草寺村東地,利用洛陽鏟、探杆等工具,盜掘古墓一處,盜得銅紐扣三枚、銅錢兩枚。

經鑑定,該墓葬為清代墓葬,

今年3月15日,被告人李路、庫龍、李長、王甫、李彪、王前預謀後,在襄城縣雙廟鄉草寺村穎汝乾渠西岸,利用洛陽鏟、探杆等工具,盜掘古墓一處,盜得陶碗一個。

經群眾舉報李路兄弟二人在夜間盜掘古墓葬挖掘出一個陶碗,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經鑑定,6人盜掘的3起墓葬分別為明代、清代以及漢代墓葬,該3座墓葬對研究豫中一帶明清時期以及漢代墓葬的葬制、葬俗有一定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因涉嫌盜掘古墓葬罪,今年3月18日李路等6人被襄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2日經襄城縣檢察院批准,次日被襄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庭審:弟兄倆盜挖古墓被判刑

「我比較好奇、愛好古墓探索吧」,法庭上,據哥哥李長(今年46歲)說,因自己愛好,恰好他家附近有不少墓,沒事時,他就拿探杆去墓葬那兒測一下,看是不是古墓?

測古墓的探杆哪兒來的呢?

李長交代說,是從網上買的,他無意加了一個qq號,從qq網友那兒買了盜掘古墓的洛陽鏟等工具,又打聽到「村裡也有幾個人有盜挖古墓的愛好,於是,我們幾個人就一塊兒了。

據辦案法官介紹,挖古墓的作案工具,如洛陽鏟、陽鏟柄都是其弟弟李路(今年41歲)買來的。

法庭上,幾人都交代,因為他們挖得3座古墓都比較小,土層也比較薄、鬆散,所以很輕易就挖出一些骨頭和銅錢之類的東西。

在法庭審理李路等6人盜掘古墓案結束後,審判長樊高峰對6名被告人從家庭、國家等方面進行說服教育,使6名被告人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對親人的傷害,這種違法行為對國家歷史文化遺產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6名被告人認罪悔罪。

上午12時,經環境資源合議庭成員合議後,對李路等六人盜掘古墓案進行當庭宣判。

6人均犯盜掘古墓罪,李路獲刑5年,判罰金1萬元;李長獲刑獲刑3年,處罰金8000元。

其他5人被判刑1年半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洛陽鏟、洛陽鏟柄、探杆等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6名被告人均表示服罪不上訴。

法官呼籲:庭審此案,旨在加大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

「公開庭審此類案件,就是要運用司法強制力依法嚴厲、準確地打擊犯罪,加大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來提高廣大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

庭審結束後,該案審判長樊高峰表示,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掀起了收集古玩的熱潮,從而催生了一些盜掘古墓葬的違法犯罪活動,盜竊、盜掘、非法經營和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動很猖獗,不少文物被盜運出境或者流失、毀壞、使我國歷史文化遺產遭到無法估量的損失,「文物不能再生產,它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是不能以一般財物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來計算的。

(文中人物為化名)線索提供 姚曉芹 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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