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界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這幾件東西絕對不能拿,否則下場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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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行規」,一個行業只有具備一定規矩,並且能讓行家都來自覺遵守,才會有一個繁榮的未來,比如盜墓。

我們知道盜墓賊自古就存在,不過這個行業不被世人認可,覺得他們太陰了。

幹得事情太缺德,拿不上檯面,而且容易被利益所誘惑。

在大家眼裡,盜墓者是沒有底線的,很少有人知道他們有嚴格的「行規」,做事情是有底線的。

首先,盜墓賊並非會將陵墓的東西全拿走,他們要給後來的兄弟留一口飯吃。

其次,進入墓中有些東西再好,他們也不會拿,因為拿了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第三,盜墓絕對不是一個人幹得來的,得有合伙人,而且這個合伙人很重要。

合伙人一般選自己的親人,但盜墓這行又很少見父子合夥,因為父親想在兒子那裡刷尊嚴,不想讓兒子知道自己是在做這等事。

其實兒子往往都心知肚明,但為了父親的面子,只好裝糊塗。

那麼盜墓的合伙人一般都選什麼樣的呢?舊社會長期盜墓的人說,他們一般都是甥舅關係,為了防止跟陌生人合作有人圖財害命。

洞下的「摸金校尉」在下面忙活,上面的人負責拉繩子,以拍巴掌為信號,先把金子和珍寶拉上去,然後才是人。

這個操作過程可想而知有多危險,依靠的全是人性中的善。

可是從事這個行業的哪有善茬?如果洞口的人見財起意,當繩子上的人快到頂端,猛地一松繩子,洞下的人從幾十米高的地方跌下去,摔不死也會是重傷。

然後洞口的人再封堵洞口,下面的人呼天搶地,用頭撞牆,發誓死了做鬼也要報復洞口的人。

如果人數增多,可以降低風險,但容易暴露目標。

在盜墓行業里,人為財死,父子爭奪財寶都有自相殘殺的,更何況是其他人。

曾經有專家挖開一個大的墓,是一個楚墓,在盜洞口十四米處,發現了一個斧子砍在骸骨上,應該是盜墓者之間的火併,此人在取出寶物後,被同夥所害,所以這行真是十分危險,你斗得過陵墓千年的腐屍,斗得過鬼,但未必斗得過人。

在二十世紀末陝西乾陵發現的永泰公主墓,也就是武則天的孫女的墓,在墓室頭道門的東邊,靠牆立著一副死人的骨架,周圍散落著零碎的金、銀、玉石,墓室後面的白牆上還留著一個黑手印。

這個人還沒來得及出洞口,就被同行謀財害命,讓他在陰暗的地宮,跟美麗的公主作伴了。

盜墓是個很邪的東西,做這個人的心,心術不正是很正常的,相信同行也是一種冒險,在錢財方面,任何人都不可信。

不過盜墓賊是有幫派的,也是有行規的,一個成熟的盜墓團體規矩大過天,因為大家要一直「合作」下去,所以不能總殺人,殺得一個人都沒有了,誰當「摸金校尉」?

盜墓賊大致分為南派和北派,北派純粹是暴力挖掘,沒什麼技術含量,南派是技巧性盜墓,手段比較多。

盜墓並不是什麼都可以拿,有的東西再好都不能拿,那麼不能拿的東西有哪些呢?

首先,第一件不能拿的就是甲骨。

甲骨在古代是皇室用來占卜的,既然是占卜,就是跟神明有關的,接受神明旨意的,隨便拿甲骨會讓神明降罪,所以甲骨是不能拿的,盜墓賊也不敢拿,怕沾染因果。

其次,金貓眼。

這個東西就像貓眼一樣,其實沒什麼,但它如果出現在墓地里,就是不祥之物,拿出來後會死得很慘。

根據落網的盜墓賊說,曾經有同行拿出來賣,後來死得很蹊蹺,所以沒人敢拿了。

第三,棺材。

其實楠木棺材也很值錢,皇帝還有金棺材,那為什麼盜墓賊不設法分解棺材,將它帶出去呢?棺材是放置死者身體的地方,如果拿走了,會遭到死者的詛咒,所以盜墓賊也敬而遠之,不敢拿此物。

第四,乾屍。

如果連乾屍都拿,那是有點變態了,所以盜墓賊也不會拿乾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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