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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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雲祭祀「砍馬」習俗

生、老、死、葬,是每一個人必經的階段。

「葬」,是一個人最後的終結,受到人們的特別重視,喪葬活動便成為人們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內容。

隨著人類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對客觀世界認識的提高,喪葬活動的內容,逐漸增多,形式也固定下來,便形成為一種社會習俗。

詳情 ↓

貴州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地區。

今天生活在貴州地區的民族,有的是土著民族,有的是歷史上從外地陸續遷徙而來。

除回族信仰伊斯蘭教,舉行宗教喪葬儀式外,其餘民族的喪葬習俗大體相似,他們雖然分別使用岩葬和土葬,卻多少程度地保留了人類早期喪葬習俗的內容。

早期的喪葬活動由人們對生、死認識的靈魂觀念以及祖先崇拜所決定,後期則受到宗教的影響。

在喪葬活動過程中的對屍體的處理,祭祀,悼念儀式,埋葬死者使用的棺木,墓葬的型式和生者需要遵守的禁忌等,是喪葬習俗中的主要內容。

喪葬習俗反映一個民族文化上的特點和社會發展的狀況。

貴州少數民族喪葬習俗的主要特點是表現了人類原始的祖先崇拜:認為人的死亡,是靈魂和身體的分離,靈魂要回到老家去,同祖先一道生活。

人們為死者舉行的喪葬活動,主要內容都是圍繞如何把死者送到祖先那裡,並為死者安排好死後的生活。

他們在喪葬活動中,都嚴格遵守一個相同的規則:把一個人的死亡按死亡原因劃分為「正常死亡」與「非正常死亡」。

只有「正常死亡」者,才能回到老家去同祖先一道生活。

「非正常死亡」者帶有血腥和污穢,不能同祖宗生活在一起,也會給家庭和家族帶來災難。

所以,「非正常死亡」者的喪葬活動與「正常死亡」者的喪葬活動,其內容和形式,都完全不同。

貴州少數民族社會中的「公共墓地」,反映了人死以後,要同祖先生活在一起的原始祖先崇拜的觀念。

貴州各個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公共墓地」。

「公共墓地」一般以家族為單位,人死以後,必須埋入本家族的「公共墓地」,其他家族的人,不能埋入;已出嫁的姑娘,是婆家的人,也不能埋入。

貴州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雖然大體相似,但是,喪葬活動的內容:從人死亡以後,到埋葬入土的過程,各個民族都是根據自己民族的社會狀況決定,因此,表現了各個民族不同的文化面貌。

所以,各個民族喪葬活動的內容和形式,不完全相同;喪葬活動內容順序的先後,也不相同;在苗族內部,不同服飾之間的喪葬活動,也有差異。

因此,讀者在這裡所見到的是一幅幅反映貴州各個少數民族不同的喪葬文化特點的畫面。

貴州少數民族墓葬的形式多種多樣,有土葬,有岩葬;土葬又有棺木土葬墓、石板墓、石室墓、瓮棺葬、岩洞葬以及早期曾經使用的懸棺葬等。

不同形式的墓葬,喪葬活動的內容,不完全相同。

有的民族受到漢文化的影響,在喪葬活動中,增添了新的內容,羼雜了一些封建迷信的因素,使貴州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表現得很複雜。

不過,後來新增加的因素,在喪葬習俗中,比重不大,不能影響或改變貴州少數民族原有的喪葬習俗的性質。

綜合各民族的情況,貴州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可以大體歸納如下:

1

「正常死亡」者的喪葬習俗

⑴、送終老人臨終前,兒子必須守在床前,給老人送終。

⑵、鳴槍報喪:人死以後,喪家即在屋前放鐵炮,通知寨中;並派專 人,通知遠道的親戚。

⑶、擦澡:由兒媳或女兒去河中或水井中取水為死者擦澡。

死者為男 性,由兒子擦澡,並剃去頭髮;女性則梳頭。

布依族、水族等有死者坐在銅鼓上擦澡的習俗。

洗澡後給死者換穿新衣。

各民族死者的穿戴不同,但貴定等地如要為死者砍牛,死者必穿黃綢衣。

⑷、停喪:死者穿上新衣後,將屍體移放於「靈床」(兩根板凳上放一塊門板)上,「靈床」橫放於堂屋,頭左腳右。

苗族要給死者拴五色腰帶。

苗族和侗族還保留了「打牙含銀」的習俗,50歲或60歲以上的死者生前未落牙者,要打掉一顆門牙,口中含一小塊銀子或一個小飯糰。

印江縣土家族將死者屍體坐在堂屋椅子上,進行悼念活動,稱「坐禪」。

⑸「靈堂」:多數都在堂屋裡設靈堂,進行祭祀、開路等活動。

有一部分苗族,則在村寨外設「靈堂」,喪葬活動的主要內容,如祭祀、棺木繞場、砍牛、陪死者共餐等悼念活動,都以「靈堂」為中心進行。

村寨外設的「靈堂」多為一簡易的竹棚,或用木條、草繩在地面圍成圓圈,中央停放棺木,四面留出缺口,為門。

麻山地區苗族的「靈堂」,西面為打牛場,場中栽一木樁,用作拴牛;東面挖大土灶兩個,用作煮食;南面栽木竿一根,掛皮鼓、蘆笙;北面放置各色紙紮物。

⑹、「開路」:「開路」是貴州少數民族喪葬習俗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活動。

「開路」的內容是把死去的老祖宗接回來,進行祭獻,把死者交給老祖宗,然後又把他們送回去,讓死者同祖先一道生活。

仡佬族等稱為「指路」。

「開路」由「鬼師」主持,通過念《指路經》等,追溯本民族的形成、發展的歷史和文化,介紹本民族的列祖列宗。

「鬼師」還必須唱出全部祖宗的名字(有的長達四五小時以上)和接送祖宗時的路線,沿途的地名,所以,稱為「開路」。

鎮寧的布依族在「開路」時,要進行一種獨特的「偷豬」活動。

彝族在「開路」時,畢摩先念《頭雀經》,這是一部本民族的百科全書;然後念《指路經》,指明從喪家到老家的路線後,要為死者洗腳,並用高粱杆扎十字架,作為死者去陰間的路費。

⑺、「砍牛」:「砍牛」是貴州少數民族喪葬和祭祀儀式中的一個重要 活動,其內容是對死者生活的安排。

貴州的少數民族,多是從事山地農業,牛在農業生產中是重要的勞動力;有了牛,搞好了生產,死者的生活安定,子孫們才能安心。

14歲以上的男人死了,就可以砍牛,成年人死後,必須砍牛;有的老年人生前,兒子就專門餵了牛,為老人死後的「砍牛」作了準備。

如果經濟有困難,老人死時無力「砍牛」,在一二十年以後,經濟情況好轉,也要補行砍牛。

「砍牛」在「開路」儀式,接回老人以後進行。

「砍牛」前,要舉行交牛給死者的儀式。

如果補行「砍牛」,半夜時要先到死者的墳墓前,舉行「接魂」儀式,先把死者靈魂接回來,然後按照喪葬活動中的正常程序,進行砍牛。

有一部分苗族,死者為男性,砍牛以後還要砍馬。

女性死了,只能砍馬。

(8)、入殮:各民族入殮的情況基本相似,屍體均為仰身直肢,多數不放置隨葬品。

苗族、侗族等均有墓地合棺的習俗,在墓地入殮。

侗族人死以後,把屍體抬到鼓樓入殮,年滿60歲的死者,棺木停放在鼓樓。

(9)、「停喪待葬」:「停喪待葬」是把死者用棺木裝殮後,停放于山坡上,到一定的時間後,再埋葬入土。

停喪待葬主要存在於黔東南地區。

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等民族,都有停喪待葬的習俗。

「停喪待葬」由古代的「二次葬」習俗演變而來。

侗族停喪待葬時,死者的家屬全部迥避,也不在家中吃飯,喪葬活動由娘舅或親戚主持操辦。

水族稱「停喪待葬」後的埋葬為「開控」。

貴州少數民族今天仍然保留「停喪待葬」的原因是:①死者死亡的時間與死者的生辰八字不合,需要停喪,等待符合生辰八字的時間,再行埋葬入土。

②、「非正常死亡」者不能立即埋葬。

「停喪待葬」後埋葬入土,有四種情況:①、「正常死亡」者,到埋葬時間,舉行祭奠儀式後,入土埋葬;②、挖好墓坑後在墓坑兩頭放兩根竹篾,然後埋葬,到了吉日,祭祀後抽出竹篾;③、惠水縣擺金部分布依族行瓮棺葬,到時間後,用陶瓮收殮骨骸埋葬;④、「非正常死亡」者,需火化屍體後,埋葬骨灰。

(10)、出殯:由於部分民族還保留了墓地合棺的習俗,出殯便有兩種情 況。

一種是把木棺的材料和屍體,分別運到墓地,在墓地拼合棺木;用竹竿或木棍綁成擔架,上鋪杉樹皮,運屍體至墓地,在墓地裝殮入棺,即行 埋葬,不再舉行儀式。

第二種情況是在家中裝殮入棺,運送木棺至墓地。

有的民族在送葬時,一人張弓搭箭,不停射出。

到達墓地,要進行「清棺」,打開棺蓋,檢查棺內是否有金屬或其它異物,然後埋葬。

(11)、墓地:貴州的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公共墓地」。

他們認為,人死以後,靈魂要回到老家去,同祖先一道生活,所以,要埋葬在一起。

「公共墓地」一般以家族為單位,一個家族或幾個家族合用一個墓地,埋葬本家族的成員。

本家族的人死了,必須埋入本家族的「公共墓地」;死在外地的人,也必須遷回埋葬在家族的「公共墓地」中。

已出嫁的女兒,只能埋在丈夫家的「公共墓地」。

其他家族或民族的人死了,不能埋入。

實行土葬的民族,如水族,是仿照生前居住的「干欄式」 房屋修建地面墓室;實行岩洞葬的民族,如苗族、瑤族,則以岩洞為家族的「公共墓地」,每個家族有自己固定的岩洞,幾個家族合用一個岩洞時,岩洞中放置的棺木,按家族堆放,嚴格區分,絕不混淆。

「公共墓地」一般都在村寨附近的山坡上,由於受到「風水」、遷徙等因素的影響,「公共墓地」中主要是從前的墓葬,現在的墓葬,多數不受「公共墓地」的限制。

(12)、貴州少數民族喪葬活動中的祭祀儀式、舞蹈等,都保留了若干傳統的民族文化;墓葬的型式及其上的附加裝飾和雕刻造型,反映了各個民族的文化特點,使墓葬成為本民族社會生活的縮影。

1.銅鼓銅鼓在貴州少數民族喪葬習俗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①、坐銅鼓擦澡更衣。

布依族、水族等民族老人死以後,要坐在銅鼓上擦澡、更衣;

②、祭桌。

水族用銅鼓作祭桌,擺放祭品祭祀死者;

③、敲擊銅鼓。

敲擊銅鼓是苗族、布依族、水族、瑤族等民族在喪葬活動中的重要內容;荔波白褲瑤,親友都要帶上銅鼓去參加,幾十面銅鼓,在喪葬活動中,一齊敲擊。

④、裝飾。

銅鼓鼓面紋飾,是水族墓葬上的重要雕刻。

2.儀式活動如苗族的「跑城跳足」、棺木繞場;布依族的祭井、「接龍」;彝族的「上天梯」;水族的「敞棺」。

布依族、侗族、水族的「停棺待葬」、喪葬活動中戒暈吃素、只能吃魚;苗族、侗族對死者的打牙含銀;彝族在喪葬活動中,由畢摩念《頭雀經》、祭靈筒,等等。

3.舞蹈 如苗族的蘆笙舞、跳月、「跑城跳腳」;布依族的迴旋舞;彝族的鈴鐺舞;白褲瑤的猴鼓舞、青瑤的打獵舞,等等。

4.雕刻造型 雙魚紋牛角造型和木刻牛角,是水族和瑤族墓葬上的重要裝飾;水族石板墓上的雕刻和墓葬後的粗獷人形石雕等。

(13)、棺木和墓葬的形制

1.葬具貴州少數民族,基本上保留了我國早期喪葬活動中使用過的全部葬具。

(1)、草質葬具:用樹葉或藤蔓作葬具。

在侗族的「嬰兒掛葬」中,仍保留了殘跡。

(2)、木質葬具:木質葬具是我國各民族普遍使用的葬具。

在今天貴州的部分少數民族,如苗族、瑤族的「岩洞葬」、布依族「瓮棺葬」的「寄葬」,還在繼續使用我國新石器時代的一種框架式木棺(青海樂都柳灣新石器時代墓葬中使用的「弔頭木棺」)。

松桃雲落屯仙人嶺的懸棺葬中,使用了船形獨木棺,岑鞏白岩的懸棺葬中,使用了仿房屋形制的木棺。

(3)、陶質葬具:使用陶質葬具的墓葬,稱為「瓮棺葬」。

貴州布依族「瓮棺葬」使用的是專門燒制的陶瓮。

(4)、石質葬具:使用石材作葬具的墓葬,稱為「石棺葬」。

貴州有部分苗族保留了「石棺葬」的習俗。

2.墓葬的類型 貴州少數民族墓葬的類型繁多,保留了我國早期的墓葬類型。

有樹葬、土葬、岩葬三大類型。

(1)、樹葬:原始的習俗。

(2)、土葬:人類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墓葬。

貴州少數民族的土葬墓有七種類型。

Ⅰ、土坑墓 在地下挖一豎穴長方形土坑,中置棺木,屍體仰身直肢,地面壘封土堆,或用石條砌成圓形圍牆,中填泥土的墓葬。

Ⅱ、石板墓 在地面上用打鑿平整的石板仿生前居住房屋修建墓室的墓葬。

Ⅲ、石棺葬 在地面挖一豎穴土坑,用薄石板為墓室四壁,上蓋石板,屍體直接放入,不用棺木的墓葬。

Ⅳ、石室墓 用石料修建地下或地面墓室的墓葬。

Ⅴ、瓮棺葬 用陶質葬具裝殮骨骸的墓葬。

Ⅵ、洞室墓 在地面挖一豎穴,在堅穴一側挖一橫穴作為墓室的墓葬。

洞室墓是回族使用的墓葬。

洞室墓的屍體用白布包裹,不使用木棺。

Ⅶ、火葬墓 人死以後,將屍體火化,埋葬骨灰的墓葬。

貴州彝族古代使用火葬墓,又稱為「向天墳」。

(應與其他民族「非正常死亡」者火化屍體後的墓葬相區別)

(3)、岩葬:利用天然的岩壁、岩洞放置棺木的墓葬。

貴州少數民族的岩葬墓有三種類型。

Ⅰ、懸棺葬 在陡峭的江河懸崖絕壁上放置棺木的墓葬。

貴州懸棺葬使用的都是整木製成的獨木棺,有船棺、仿房屋形制和倒稜台體三種形制,均為「二次葬。

其時代從晉代延續到明代。

Ⅱ、岩洞葬 選擇天然的、或經人工加工的岩洞或岩廈放置棺木的墓葬(有部分為「二次葬)。

岩洞葬為苗族和瑤族使用。

苗族已改行土葬。

荔波縣瑤麓瑤族現在仍然使用岩洞葬。

Ⅲ、岩墓 用人工在岩壁上鑿成的石窟作為墓室,放置棺木後封閉墓門的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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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死亡」者的喪葬習俗

因為人們認為「非正常死亡」的人,帶有血腥和污穢,會給家庭和家族帶來災難,也不能同祖宗生活在一起。

所以,「非正常死亡」的喪葬活動,與「正常死亡」者的喪葬活動的內容和形式,都完全不同。

實行土葬的民族,對「正常死亡」者的屍體,都是棺木裝殮;「非正常死亡」者的屍體,必須火化後,埋葬骨灰。

水族的「非正常死亡」者,屍體火化以後,骨灰在「公共墓地」之外,單獨埋葬,不能埋入「公共墓地」。

彝族對「非正常死亡」者,在火化屍體之前,需請「畢摩」對「非正常死亡」者「招魂」、「抄八亂」、潔凈死者屍體後,再行火化,有的則實行土葬。

荔波縣的瑤族,實行岩洞葬,「非正常死亡」者的棺木只能丟在岩洞外面,不能放置在岩洞中。

水族稱為「反面死」,停喪待葬後,火化埋葬骨灰。

「非正常死亡」者的棺木,多數不能埋入「公共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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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習俗中新增加的內容

貴州少數民族喪葬習俗中新增加的內容,主要是社會的發展和靈魂觀念的變化,死者不是回老家同祖先一道生活,而是要「上天堂」。

請陰陽先生,用生辰八字推算埋葬時間。

如布依族為死者「砍牛做齋」、立「番杆」,掛「天梯布」,超度亡靈到天堂;焚燒「地契」,為死者購買墳地。

土家族為死者「開天門」、「吊天梯」,使死者靈魂升天,等等。

【圖版一】 土葬墓的習俗

貴州少數民族的土葬墓都是使用木棺,仰身直肢,棺中基本上不放置隨葬品,地面壘封土。

土葬墓是貴州少數民族普遍使用的墓葬,但有的民族還保留了古代喪葬習俗的殘留。

各個民族的喪葬習俗存在一定的差異;即使在一個民族內部,如苗族也因穿著不同款式的服裝;死後喪葬活動的內容,也存在差異。

⑴、「正常死亡」者的喪葬習俗

穿著式服裝的苗族,還保留了「墓地合棺」習俗(提屍送葬)的殘留。

雷山縣郎德村梁開軍母親死後,其喪葬活動,有以下一些內容:

1、沐身 死後在山溝中打水為死者擦身

2、報喪 放鐵炮或派人將死訊分別通知親友

3、停屍 將死者屍體停放在堂屋左壁

4、靈堂 在堂屋設靈堂

5、哀樂 吹奏長號和嗩吶哀悼死者

6、悼念 親友到家哀悼死者

7、出殯 棺木和屍體分別送到墓地

8、入殮 在墓地入殮蓋棺

9、埋葬 在墓地祭祀後壘土築墳

10、喪宴 埋葬當天晚上,喪家設宴招待親友,唱「哀歌」

【圖版二】 都勻市壩固鎮穿著式服裝的苗族,有「跳堂」的習俗。

1、 送終 老人死亡時,要在堂屋內坐著,雙腳踏在谷斗上,不能在床上亡故。

在堂屋用竹架搭木板停放屍體,稱「睡夢床」。

2、報喪 死者「睡夢床」後,放鐵炮向外報喪。

3、擦澡。

4、入殮 隨葬品有銀器和陶器,女兒送墊屍布。

5、靈堂 棺木順梁停放,前面用方桌放祭品。

6、「開路」 巫師主持,念「開路詞」。

7、「跳堂」 弔喪的親友都帶蘆笙隊和嗩吶隊,在靈堂邊吹邊跳,天明才結束。

8、「分花樹」「跳堂」結束,巫師主持「分花樹」,手抱一隻大公雞,將一根「分花樹」(竹枝)插在棺柩中,,念分花樹詞,叫死者不要帶走家人。

9、出殯 棺木抬出,放在路邊,家人掃垃圾出門,意為「趕鬼」。

10、安葬 巫師念「安葬詞」後,孝子蓋土後,眾人壘墳。

【圖版三】 紫雲縣四大寨穿著 式服裝的苗族,有「砍馬」的習俗。

親朋好友得到通知後,自備酒菜,帶嗩吶隊到喪家弔孝,到喪家後,交老魔公代祭。

晚上到喪家指定地點住宿,伙食自理。

喪期主客一律忌暈。

孝子披麻,不戴孝帕。

靈柩上放一把青麻,弔孝者自己取來拴在腰上。

老魔公念「開路詞」,為死者開路,並對死者一生進行評價。

砍馬,是喪葬活動中最隆重的儀式。

砍馬場選一較寬的平壩,場中豎一砍馬柱,柱高約3米,套一活動竹圈,馬繩拴在竹圈上,使馬能圍著砍馬柱奔跑。

祭葬的馬必須健壯無殘疾。

由女婿家組成「砍馬隊」來執行砍馬任務。

砍馬前,家屬和親友,要舉行繞場儀式。

砍馬時,由老魔公帶隊,家人、親友和嗩吶隊扛著祭幛,放著鞭炮,吹奏著哀樂,向砍馬場緩緩進發。

到砍馬場後,舉行祭馬儀式。

死者女性嫡親首先從馬身上扯下一些馬鬃,掛在自家牲畜圈裡,老魔公念咒語,向馬敬酒、餵食,將酒滴在馬頭上。

祭畢,全體繞場,一邊走,一邊放鳥槍、鞭炮,嗩吶奏哀樂,同時哭聲大作。

繞場結束,進行砍馬。

砍馬客手持馬刀入場,先向東、南、西、北四方拜天地,然後猛砍馬頸,馬受傷後圍柱奔跑,砍馬客追著繼續砍,把馬砍倒地為止。

砍馬結束,親友紛紛離去,由親屬和老魔公發喪安埋死者。

【圖版四】 布依族的喪葬習俗

貴州的布依族普遍實行棺木土葬,但受漢族影響較大,在喪葬活動中,死者入殮以後,要請道士做法事、辦道場,須經過立幡、點主、破獄、開路、繞棺、度亡等繁瑣程序,才入土埋葬。

但惠水縣擺金有一部分布依族保留了「瓮棺葬」的習俗。

瓮棺葬的整個喪葬活動:停喪時間的長短、埋葬時間的確定、對死者的祭祀、焚燒「疏」、「買地卷」、裝殮骨骸、入土埋葬等,全部由陰陽先生主持。

瓮棺葬在我國新石器時代即已出現。

惠水縣擺金布依族「正常死亡」者行瓮棺葬。

人死以後,用「散板」裝殮。

「散板」是一種框架式的木棺,在新石器時代即已開始使用。

人死以後,坐在堂屋中間的銅鼓上,剃頭、擦澡,裝殮入棺。

棺中不放置隨葬品。

蓋上棺蓋後,用「井」形木框固定棺底和棺蓋。

祭祀時,要敲擊打擊樂器。

如果要砍牛,就要敲擊銅鼓。

如當天不能抬上坡去停放(稱為「寄葬」),就由陰陽先生看日子。

抬棺材上坡「寄葬」,要先由陰陽先生髮喪,再抬棺材出門。

「寄葬」時間的長短,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八字、死亡的時間和兒子的生辰八字,推算決定。

「寄葬」期滿,用火把骨骸烤乾,按照腳、腿、手、軀幹和頭的次序,把骨骸裝入陶瓮(稱為「經壇」)。

埋葬後,陰陽先生在墓地周圍要請神、燒疏、燒「買地券」等。

「非正常死亡」者需將屍體火化後,收殮骨灰土葬。

【圖版五】 石棺葬的習俗

石棺葬是指埋葬屍體時,先在地面挖一長方形豎穴土坑,用薄石板貼壁豎立,形成長方形石棺,屍體不用棺木裝殮,直接放入墓室,其上蓋薄石板,地面有封土的墓葬。

石棺葬也是我國早期的墓葬形式之一,最早發現於甘肅景泰張家台的新石器時代墓葬中。

貴州惠水縣等地的部分苗族至今仍在實行石棺葬。

人死以後,在堂屋中順梁橫放,擦澡換衣後就請鬼師來「開路」,唱「開路」歌,一直把死者送到老祖宗那裡。

埋葬的日期和時辰,惠水縣斗底鄉的白苗是請布依族的陰陽先生來,依照「萬年曆」和通書來推算決定。

敲牛的時間在送葬的當天早上,地點在死者家門口。

先由鬼師念鬼,同時圍著牛吹蘆笙。

父親死,由叔敲牛,母親死,由舅敲牛。

孝子選擇墓地,陰陽先生確定墓向。

埋葬的當天早上才修建墓葬。

一邊挖,一邊沿墓壁嵌入石板,清平墓底後,放入竹蓆,竹蓆上放置屍體,墓室內不放置其它隨葬品。

蓋上石板後即壘封土。

回家吃飯後,要進行「滾簸箕」活動。

「滾簸箕」 用兩根竹竿,紮成「十」字形,外罩一件死者的衣服,成為一個人形,用衣服的兩隻袖子,端一個簸箕,立在堂屋中央,吹蘆笙、跳舞,鬼師念鬼。

念完鬼後,一個人拿著竹竿扎的人形,走在前面,另一人跟在後面,在地上滾著簸箕走,走到村寨外面的三岔路口,把簸箕砍爛,衣服拿回家來,就結束了整個喪葬活動。

【圖版六】 石板墓的習俗

⑴、「正常死亡」者的喪葬習俗

水族的墓葬有石板墓和亂石墓兩種類型,但其喪葬習俗是相同的。

石板墓是用打制平整的石板仿居住的「干欄式」房屋修建地面墓室的墓葬。

亂石墓是用亂石和泥土在地面堆砌長方形墓堆的墓葬。

石板墓有仿「干欄式」石板墓、仿漢式長方形石板墓、長方形石室墓、長方形石圍墓、圓形石圍墓等不同行形制。

水族有停喪待葬的習俗。

停喪待葬又稱為「停喪待葬」或「假葬」,死者裝殮入棺供祭以後,即將棺木抬到停棺處停放。

棺木停好後,撒少許泥土於棺蓋上,再搭一個簡陋的草棚,或用木皮蓋在棺木上。

停棺待葬時間的長短,是根據死者出生的年、月、日時和死亡的年、月、日、時,由水書先生推算決定。

水族把人的出生至死亡這一段時間,分為若干「炯」,每一個人都有若干「炯」,合「炯」才能安葬。

水族為死者舉行葬禮,稱為「開控」。

「開控」有小控、中控、大控和特控,由喪家經濟條件決定。

「開控」時,在堂屋設死者的靈堂,親友送的禮物,都擺在靈堂中。

主要的喪葬活動──開、閉銅鼓、祭祀等活動也在靈堂進行。

參加「開控」的蘆笙隊、芒筒隊用「甘董」──一根用白雞毛裹扎而成的4米長的木竿為標誌。

開、閉銅鼓都由水書先生主持。

開銅鼓的儀式是在祭桌上倒扣九個小碗,旁邊擺酒、糯米飯、魚等祭品。

水書先生念祭詞,每念完一段,銅鼓、木鼓、蘆笙、芒筒等齊奏,水書先生將倒扣的碗翻一隻過來,在裡面斟上酒,如此反覆進行,鼓樂齊奏,依次遞增,從一次增加到九次,祭桌上的小碗全部翻過來,才結束開銅鼓的儀式。

死者安葬的頭天晚上,要進行閉銅鼓的儀式,其內容和形式與開銅鼓相同,只是開始時是在小碗內斟滿酒,放在祭桌上,水書先生念完祭詞後,把小碗中的酒祭奠後,把小碗倒扣在桌上,每念完一段,鼓樂齊奏,從九次開始,依次遞減,從九次減為一次,九個小碗全部倒扣在祭桌上,才結束了閉銅鼓的儀式。

第二天給死者殺牲獻祭,以馬為貴,用鐵錘敲死;女性則殺豬。

宰殺之物,只能招待親友或作回禮,喪家不能食用。

在喪葬活動時期,戒暈吃素,可以吃魚。

在喪葬活動中,還有「封口嘴」和「熬蠟」的習俗。

安葬的前一天下午,由水書先生帶領,喪家和客人拿著花紙傘、紙旗、跑馬燈等,在田間巡遊,並燃放煙花、鳴鐵炮。

巡遊結束,在田壩中跳蘆笙舞。

安葬的當天清晨,舉行閉銅鼓的儀式後,即進行安葬。

⑵、「非正常死亡」者的喪葬習俗

「非正常死亡」者又稱為「反面死」,屍體不許運回家,不梳洗凈身,就地給死者穿上白色衣服,以木匣裝屍後抬到山坡,仍需「停喪待葬」擇吉日火化,埋葬骨灰。

但不准埋入「公共墓地」。

埋葬之後,需在墓前舉行驅鬼儀式,參與抬屍的人坐在一起,面朝西方,鬼師念鬼時殺雞一隻,將雞血滴於抬屍者一周,擲雞於地,若雞頭朝眾人,為凶兆,需殺狗一隻,重新驅鬼。

【圖版七】 岩洞葬的習俗

岩洞葬是貴州苗族、侗族、仡佬族、瑤族等民族利用喀斯特山區的天然溶洞,堆放棺木的習俗。

由於不封閉洞門,所以稱為「岩洞葬」。

沒有溶洞的地方,用人工鑿成岩廈或岩洞。

岩洞葬具有以家族為單位的「公共墓地」的性質,如果幾個家族合用一個岩洞,則分別堆放,絕不混淆。

現在尚有部分苗族和荔波縣瑤麓的瑤族,直到今天,仍然使用岩洞葬。

荔波縣瑤麓瑤族岩洞葬的習俗 瑤族十歲以上的人死亡如屬「正常死亡」,則實行岩洞葬,將死者的棺木放置在山洞中,「非正常死亡」者的棺木,只能丟在山洞外面,不能抬入洞內放置。

瑤族使用的木棺,為長方體,棺蓋和棺底是活動的,用兩個「井」字形木框,套在木棺兩端來固定棺蓋和棺底。

人死以後才做棺木。

瑤族的裝殮簡樸,屍體仰身直肢,只在頭下放置一個裝滿米飯的背包,棺蓋上捆一頂斗笠和一把菸葉,供死者在去祖先的路上食用。

在死者的腋下,要夾一根圓木棍,以免死者回家吵鬧。

棺內不放置其它隨葬品。

裝殮完畢,用瑤語對死者說:「放心的去吧!你家裡的情況你是知道的,不要回家來吵鬧,也不要留戀家裡了!」入殮後,在木棺上放祭品,子女對著木棺腰部磕頭致哀。

裝殮完畢,當晚送葬。

有一人專門帶路,手提竹水筒,走在最前面。

親戚送的酒、糯米飯等,全部挑著,走在棺木後面。

棺木和送葬的隊伍,都是在荊棘叢中穿行。

砍出路來,是不吉利的,預示還要抬著棺木從這裡走。

死者是老人,家庭經濟富裕,在送葬之前,要進行「砍牛」。

「砍牛」

儀式是瑤族喪葬習俗中最隆重的葬禮。

女婿家的砍牛隊伍抬著禮物到了寨子門口,喪家的房族兄弟要舉行特殊的歡迎儀式──雙方用「涼粉果」對砸,直到女婿把禮物送到指定的地點。

砍牛在喪家門外院壩舉行。

砍牛前,二個姑娘用花裙裹成一個小娃, 用繡花帶捆在砍牛幫手的背上,然後去砍牛場地砍牛。

舉行砍牛的喪葬活動,晚上,男人要敲擊銅鼓和跳打獵舞。

跳打獵舞時,手中拿一根五、六尺長的木棒,伴隨著銅鼓聲有節奏地敲打,表現打獵和舂碓的動作。

舉行砍牛活動後,棺木上要放置用木枋作成的六個「牛角」和一尾「魚」,以作標誌。

送葬活動一般都在晚上,打著火把進行。

送葬行列到了洞口,把挑來的親戚送的糯米飯、肉和酒等,在地面擺開,進行祭奠。

砍牛儀式中的各種旗子,全部在這裡撕毀。

棺木直接抬進洞內,堆放在一起。

如果死者是調皮的青年,或不是死在家裡的人,棺木放下後,都要翻一面,使屍體俯臥,避免死者跑回家裡來吵鬧,還要用瑤語對著棺木講:你就睡在這裡,不要錯跑到別人家裡去。

放好棺木後,送葬的人,全部集中在洞外祭奠的地方,把祭奠的糯 米飯、肉和酒等,按實有人數(包括小孩在內),平均分配,每人一份,當場吃,喪家不帶回家去。

吃完東西後,就結束了送葬過程。

砍牛的喪葬活動,在送葬以後的第三天和第七天,要去洞中祭奠。

祭奠的人,打著傘,挑著糯米飯、肉和酒去。

在岩洞葬過程中,除裝殮屍體有婦女參加外,其餘活動,都是男人參加,但如舉行砍牛活動,要選擇三個、五個或七個年輕姑娘參加,她們也要參加送葬以後的洞中祭奠活動。

如不砍牛,就不進洞祭奠,只是第三天在家中祭奠一次。

【圖版八】 回族的喪葬習俗

回族信仰伊斯蘭教,其喪葬習俗源於伊斯蘭教的教義,其特點是速葬,屍體停放不超過三天;薄葬,不用棺木,不論貧富,均以三丈白布縫製「卡番」,裹屍埋葬。

運送屍體的經匣,停放在清真寺,公共使用。

喪葬活動有「作討白」、傳香、念阿語、念祈禱詞、念轉罰金、念站拜、念開經、沐浴、裝殮、殯禮、埋葬等。

⑴、「作討白」 病危時請阿訇念《古蘭經》,以示懺悔。

⑵、傳香 人死以後,沐浴以前,需進行傳香。

傳香有「七人九柱香」或「九人七柱香」。

「傳香」,可使死者得穆罕默德保佑。

⑶、沐浴 沐浴屍體一般在清真寺進行。

屍體需洗三次。

⑷、裝殮 男性纏頭,女性蓋頭,屍體用新白布包裹三層,最外一層用一大塊白布包屍體,用五尺的白布做腰帶,稱為「卡番」。

屍體放入經匣中,抬到清真寺,舉行殯禮。

⑸、殯禮 又稱「者那則」。

阿訇念《古蘭經》,替死者祈禱,請真主恕罪,其餘的人默誦,稱為「色仰姆」。

殯禮完畢,即抬經匣到墓地,進行埋葬。

(6)、埋葬 回族實行土葬,先在地面挖一豎穴,在豎穴的北壁下部挖一橫穴,作為墓室,把屍體從經匣提出,一人操作,把屍體放入橫穴(稱為「暗洞」),仰身直肢,臉向西方,不放置隨葬品。

填土後,地面壘封土堆,或用石板砌成長方形墓葬,阿訇在地上念《古蘭經》,就結束了葬禮。

經匣送回清真寺,以備下次再用。

文章來源於貴州民族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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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砂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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