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意見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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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李國生)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要求,實施國家古籍保護工程,完善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和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評定製度,加強中華文化典籍整理編纂出版工作。

編寫中華文化幼兒讀物,創作系列繪本、童謠、兒歌、動畫等。

修訂中小學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等課程教材。

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經典文獻的保護和傳播,做好少數民族經典文獻和漢族經典文獻互譯出版工作。

實施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中國民間文學大系出版工程。

針對如何滋養文藝創作,意見提出,要善於從中華文化資源寶庫中提煉題材、獲取靈感、汲取養分,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有益思想、藝術價值與時代特點和要求相結合,運用豐富多樣的藝術形式進行當代表達,推出一大批底蘊深厚、涵育人心的優秀文藝作品。

科學編制重大革命和歷史題材、現實題材、愛國主義題材、青少年題材等專項創作規劃,提高創作生產組織化程度。

實施網絡文藝創作傳播計劃,推動網絡文學、網絡音樂、網絡劇、微電影等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實施中國經典民間故事動漫創作工程、中華文化電視傳播工程,組織創作生產一批傳承中華文化基因、具有大眾親和力的動畫片、紀錄片和節目欄目。

意見要求加大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宣傳教育力度。

綜合運用報紙、書刊、電台、電視台、網際網路站等各類載體,融通多媒體資源,統籌宣傳、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創新表達方式,大力彰顯中華文化魅力。

實施中華文化新媒體傳播工程。

編纂出版系列文化經典。

同時,要加強中國出版物國際推廣與傳播,扶持漢學家和海外出版機構翻譯出版中國圖書,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闡釋好中國特色、展示好中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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