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下的村規民約 用小拖把「擦亮」農村文明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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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拖把「擦亮」農村文明大環境

絲路樓蘭網全媒體訊 (巴音郭楞日報記者 柳文華 紀曉貞無論是在城市還是農村,搞環境衛生最常見的是環衛工人手中的大掃帚。

大掃帚掄開,風捲殘雲,大垃圾小樹葉統統一掃而光。

然而,在環境整治的和靜縣農村,卻不用大掃帚,而使用小拖把,細細地「擦亮」農村的文明大環境。

美麗鄉村美在生態環境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論斷、新舉措。

強調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

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

強調建設美麗鄉村是要給鄉親們造福,不要把錢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不能大拆大建,特別是要保護好古村落。

強調鄉村文明是中華民族文明史的主體,村莊是這種文明的載體,耕讀文明是我們的軟實力。

強調農村是我國傳統文明的發源地,鄉土文化的根不能斷,農村不能成為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記憶中的故園。

強調搞新農村建設要注意生態環境保護,注意鄉土味道,體現農村特點,保留鄉村風貌,堅持傳承文化,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

2016年,自治區文明委下發了《關於以美麗鄉村為主題進一步提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水平的指導意見》,要求美麗鄉村建設是推進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確保新疆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基礎。

圍繞總目標,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現代文化為引領,堅持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新疆精神為根本。

進一步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提升農牧民文明素質和農村文明程度,實現農村鄉風民風、人居環境、文化生活「三個美起來」。

2017年4月21日,自治州召開農業農村工作、脫貧攻堅暨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會議,在全州範圍內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要按照黨中央提出的「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要求,結合自治區各項惠民工程,以提升農民生活品質為根本,以推進村莊環境整治為重點,以展現農村生態魅力為特色,著力建設「秀美之村、富裕之村、魅力之村、幸福之村、活力之村」。

村規民約,基層社會治理新探索

「嚴禁將垃圾、廢棄物倒在路邊、房前屋後、渠道內,大家說這樣定行不行?」 6月26日,和靜縣巴潤哈爾莫敦鎮開來村升國旗現場熱鬧非凡,村民們正在逐條對村民代表討論的《村規民約(環境篇)》集體徵求意見。

當天,為了探索一條鄉村文明建設的新路,加強農村社會環境治理,和靜縣開展的「國旗下的村規民約暨村民議事日」活動試點正式拉開。

以周一升國旗為平台,在全縣選取了8個試點村,同時在國旗下集體徵求《村規民約》意見建議。

「一到收割小麥的時候,哪兒都是麥草垛,我覺得應該再加一條『麥草垛不能亂堆亂放』。

」 37歲的村民吐達洪·依米提提出建議。

「牛羊糞也不能亂堆。

」村民艾則孜·阿布拉又補充道。

村民們爭相提建議,村幹部仔細地記錄著,直到最後無異議,大家舉手表決通過。

劉文新是巴潤哈爾莫敦鎮開來村第三組的小組長,他說:「今天討論的每一條內容都特別具體細緻,不像以前那樣大而空,形式上簡單明了,內容上易懂易記,都是我們老百姓想說的話,我們堅決遵守。

該村第一書記帕爾哈提江·毛拉介紹,村裡事務多,需要納入《村規民約》的內容多,但為了真正起到作用,他們挨著來做,這次先從環境衛生整治篇做起,把這一篇章做細做實做出效果,接下來還會做婦女兒童老人維權篇、「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篇等,通過不同主題的《村規民約》的制定、執行、推廣等工作,達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服務的目的。

歷史回溯,村規民約路漫長

村規民約歷來就有。

在我國古代,稱為鄉約。

鄉約是中國古代介於國法與家規之間的生活規則。

從鄉約的組織者來看,鄉約有民辦與官辦之分。

成書於北宋由陝西藍田呂大鈞制定的《呂氏鄉約》是中國最早的成文鄉約,它是民辦鄉約的典型。

這個鄉約的四大宗旨是使鄰里鄉人「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

《呂氏鄉約》在關中推行沒有多久,北宋就被金人所滅,曇花一現的鄉約也被人遺忘了。

南宋時,朱熹重新發現了這個鄉約,據此編寫了《增損呂氏鄉約》。

由於朱熹在學術上的名氣,加上他對鄉約熱心地編輯和改寫,使《呂氏鄉約》在面世後的一百年,重又聲名遠播。

明代大力提倡和推廣鄉約。

明太祖洪武21年,解縉建議,「仿藍田呂氏鄉約及浦江鄭氏家范,率先於世族以端軌,以正風俗」,頒布了聖諭六條,要求每天早晚宣傳到家家戶戶,就像父母教育孩子一樣。

明代官辦鄉約的典型就是這一時期王陽明推行的《南贛鄉約》。

嘉靖年間,推廣的就是《南贛鄉約》。

除了王陽明的《南贛鄉約》,明代還有幾位大儒對鄉約制度的理論研究很深入,尤其是呂坤的貢獻尤為突出。

呂坤的《鄉甲約》,把鄉約、保甲納入到一個組織里綜合治理,對後世影響極大,不僅設計嚴密,而且實行過,在當地共建了120個條約。

鄉約制度並非僅僅是文人學者理論上的空談,歷史上政府以及民間推行鄉約的例子很多。

官府推動的鄉約,多仿照王陽明和呂坤的辦法,各省志中也有很多相關記載。

明代發展起來的這一套以鄉約、保甲、社學、社倉四者為一體的鄉治系統,到了清代卻中斷了。

禮儀教化讓淳厚的民風歸來

王陽明推行的《南贛鄉約》,正是處於明末社會動亂,社會秩序遭受破壞的時期。

《南贛鄉約》出台之前,相繼推出《十家牌法告諭父老子弟》《案行各分巡道編十家牌》《申諭牌增立保甲長》等,但這些法規僅是針對治安管理採取的措施。

《南贛鄉約》的序言,相當於諭民文告,開宗明義表達了其「安百姓」的主旨,王陽明指出,社會秩序混亂,政府的失職,沒有履行「安百姓」的職責,特別是教化的無能。

制定鄉約就是為了穩定社會秩序,「協和爾民」,故必須通過教化使民風淳厚,從修身齊家做起,修己修德,自我約束,純化家庭倫理,再拓展至鄉里,存善去惡。

不能因地制宜的鄉約必然是失敗的鄉約。

《南贛鄉約》共有十六條,它根據當地民風民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措施。

如第八條針對民眾無法償還高利貸而被迫逃亡為賊的情況,規定「放債收息,合依常例,毋得磊算」,如果債主恃強凌弱,約長可率同約之人向官府報告。

婚喪之事是百姓重視的大事,往往花費極多,容易產生經濟糾紛。

《南贛鄉約》第十四條針對民間男女成婚,女方責怪男方聘禮太少,男方責怪女方嫁妝不厚,以致婚期延誤的情況,要求約長曉諭約眾,各家應根據其經濟條件,隨時婚嫁。

《南贛鄉約》第十五條也倡導節儉辦喪事,舉辦喪禮的意義在於盡人子之孝,不可講究排場,若有約眾辦理喪事時浪費奢侈、不遵禮制,約長可直接在糾惡簿中書寫此人不孝。

《南贛鄉約》的實行,對南贛社會秩序的建設、風俗的純化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如瑞金縣「禮度趨正」,贛縣「人心大約淳正,急公物納,守禮畏法……子弟有游惰爭訟者,父兄聞而嚴懲之,鄉黨見而恥辱之」。

《南贛鄉約》給後人留下了寶貴的思想資源和經驗啟示,對我們今天的鄉村、社區建設和管理有著積極的意義。

小拖把「擦亮」農村大環境

過去的鄉約、如今的村規民約在社會的進步中螺旋式發展。

如果說法律法規是掃蕩社會犯罪的大掃帚,那麼村規民約就是一隻小拖把,這隻柔軟的小拖把擦亮了村民的良知,教化民風、協和鄉風、淳厚村風。

和靜開來村村規民約試行已3周,該村依靠村規民約對村民進行觀念引導、行為約束,在周一升國旗活動上對3戶衛生不達標的戶主進行通報批評教育,及時整改;對3戶保持較好的戶主進行通報表揚,現已基本實現全村環境衛生整治村民保潔常態化,在家村民參與環境衛生整治參與率達90%。

群眾參與環境衛生整治與自主保潔的主動性明顯增強,村規民約已成為促進開來村環境衛生整治保潔機制常態化的有效途徑。

乃門莫敦鎮夏爾烏蘇村黨總支書記梁昌盛告訴記者,他們村試點也已經全面推開,目前意見徵求已經進入最後階段,村裡也是先從環境衛生入手,清理亂堆亂放已得到大家的支持。

《南贛鄉約》開篇即言:「『蓬生蔴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泥,不染而黑。

』 民俗之善惡,豈不由於積習使然哉!」意思是說,蓬草長在麻中,不用扶它也會長的筆直。

白沙沉在泥里,不用染也會變黑。

治理鄉村,必須建立良好的社會風氣,使鄉民在良俗中薰染,去掉不良習氣,棄惡從善,社會自然就會進入良性軌道。

小拖把也能擦亮農村大環境!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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