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喪葬文化之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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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服儀式

在所有的這些喪葬習俗中,喪家必須穿戴喪服。

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

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

每個家族成員根據自己與死者的血緣關係,和當時社會所公認的形式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

兩千年來,漢族的孝服雖然有穿承和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製,基本上分為五等,即:斬榱、齊榱、大功、小功、緦麻。

第一等叫"斬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種。

"榱"是指喪服中披於胸前的上衣,下衣則叫做裳。

斬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製成的,左右衣旁和下邊下縫,使斷處外露,以表示未經修飾,所以叫做斬榱。

對"榱"的解釋,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

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榱。

次重孝服叫做"齊榱",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

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

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榱"的禮制。

孫子孝帽子上釘紅棉球,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

孫子媳婦帶三花包頭,插一小紅福字。

未出嫁、且未梳頭的孫女用長孝帶子在頭上圍一寬榱,結於頭後,余頭下垂脊背,頭上亦插一小紅福字。

孫子、孫女的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一塊,有的剪成蝙蝠、有的剪成其它圖案。

按亡人性別,男左女右。

謂之"釘紅兒"。

重孫子孝帽子上釘粉紅棉球,亦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

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兩塊,亦男左女右。

謂之"釘雙補丁兒"。

元孫肩上釘三個"釘丁兒"。

「大功"是輕於"齊榱"的喪服,是用熟麻布製作的,質料比"齊榱"用料稍細。

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

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最輕的孝服是"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

現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

稱為"漂孝"。

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可見傳統禮儀是根據喪服的質料和穿喪服的時間長短,來體現血緣關係的尊與卑、親與疏的差異的。

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

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那就"袒免"就可以了。

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

到了近現代的時候,中國的喪葬習俗受到西方的影響,喪服有了很大改變。

通常是在告別死者、悼念亡魂時,左胸別一朵小黃花,左臂圍一塊黑紗。

有些婦女死了親人在髮際插一朵白絨花。

這些象徵的誌哀方式,比起古代喪服,要大大簡化了。

出喪擇日儀式

屍體收斂之後就要把靈柩送到埋葬的地方下葬,叫做出喪,又叫"出殯",俗稱為"送葬"。

停屍祭祀活動後就可以出喪安葬。

在許多民族中對出喪日期都要慎重選擇。

按照迷信的說法,人在剛日死,應選在柔日下葬;柔日死,應選在剛日下葬,剛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

否則,不吉。

按照迷信的講究,凡下奇月死者,應在偶月下葬;偶月死者,應在奇月下葬。

奇月、偶月也要配合好才行。

否則,不吉。

若不能及時葬埋,可先柩起來。

在河南一帶,還有埋葬忌月的習俗,並且與姓氏有關。

據說,張、王、李、趙四姓人,禁忌六、臘月動土葬埋。

其餘姓氏,三、九月禁忌動土葬埋。

若忌月有喪事者,要排至三七、五七殮葬,必得避開忌月才行。

如特殊情況需及時出殯者,也只能先用青磚柩之,不得入土葬埋。

台灣以及南方一些地區,俗忌七月出葬。

因民間傳說,七月為鬼月,七月十五日為鬼節,該月陰間得鬼魂要到人世上來討食。

為避鬼煞,故忌此月殯葬。

舊時,民間還廣泛流傳著忌"重喪"得習俗。

浙江一帶俗說"重喪"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與死者死時的時辰有干支重字。

俗稱"月不清"。

遇上這類情況,要舉行特殊的喪儀,往往是在三、五更蓋棺,抬至郊外。

喪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後,才呼號奔告親朋,然後再補喪禮。

但是,在台灣一帶,"重喪"卻是指某種葬埋忌日而言。

俗說在某日葬埋便會犯重喪,亦即喪家還會再死人。

當地的重喪日為: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十二月己日,依次類推。

如果因為特殊事情不得不於重喪日安葬時,要採取一些儀式。

符咒字,一般是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書"六庚天刑"; 二月書"六卒天庭";四月書"六壬天牢"; 七月書"六甲天福";八月書"六乙天德"等。

不過,每月書寫字樣的規定都不怎麼嚴格,也有相互串寫的現象。

,但大體上就是這類字類推而已。

少數民族在殯葬擇日的信仰方面與漢族有相通的地方。

東北地區的朝鮮族、赫哲族、達#爾族、滿族均選擇單日出殯,而不能在雙日出殯,據說,雙日出殯意味著要死兩個人。

#西的"勒墨人"忌在寅日、辰日出喪,也不能在死者的屬命之日出喪,否則不吉利。

雲南一帶的景頗族認為選擇出喪日期以十二屬相中會進洞的動物之屬相最為吉利,不如屬龍、蛇、鼠三天都是好日子,其餘天日忌出殯。

貴州一帶的侗族最忌"沖#"日出喪。

台江縣巫腳鄉苗族出喪最忌"犯雙日"。

廣西一些民族地區則忌諱犯"重喪"日期出喪。

白族若犯重喪,須在中堂掛一匹紅綢,或在棺木上倒吊一隻雞,將其致死,在用筍葉做一口小棺,把裝著死雞的小棺從門坎小挖的小洞中送出,然後埋在路上,以此破之。

而西藏米林縣的#巴族,出喪的日期要由巫師行殺雞看卦儀式來定,以雞肝上紋路的走向顯示吉凶。

另外,在一些接近漢族的民族地區也有由"陰陽先生"的占卦儀式決定日期的。

還有一些民族和地區不但擇日,還擇時。

彝族人家中有人去世,一般在家停屍很短,多是上午死,下午葬;下午死,晨葬。

但忌諱正午出殯。

俗以為正午出殯會招致災異,不吉。

雲南一帶的的苗族(黑苗)一般在早上出喪。

而花苗和白苗則在午後和黃昏出殯。

貴州一帶的苗族(白苗)是在天剛亮出喪。

東北黑龍江一帶的赫哲族多在晌午出殯。

廣東等地瑤族出殯時間多在中午或午後,以為這種時刻最吉利。

出喪擇日儀式甚是簡單,有時只需翻翻皇曆或問問"陰陽先生"即可。

然而,此儀式所涉及的內容、牽扯的面極廣,稍一不慎,便可能犯忌,所以必須慎重。

哭喪儀式

擇日儀式之後便要哭喪。

哭喪是中國喪葬禮俗的一大特色。

哭喪儀式貫穿在喪儀的始終,大的場面多達數次。

而出殯時的哭喪儀式是最受重視的。

出殯的時候必須有全體後代尤其是男人們"唱哭",否則按照民間舊俗就會被視為不孝。

另外,哭的音量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哪家死者在黃泉路上沒有響徹天地的哭聲相伴,便在方圓數十里傳為笑柄,其子孫後代也要被人們視為不孝,大逆不道,天理難容。

為了求得孝得美名,孝子賢孫們在此確實也頗費了一番心機,花錢請人替死者哭喪便是歷代孝子賢孫們得慣用手法。

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職業性的哭喪夫或哭喪婦,收入不菲。

哭喪時"唱"出的歌叫哭喪歌,壯族習慣是請民間歌師二人來唱哭喪歌。

兩位歌師扮成舅甥,一問一答,唱歌徹夜,讚頌祖先業績,勸導後輩不忘祖恩。

許多民族並有哭喪歌舞儀式。

彝族人稱此為"跳腳",由四人手持八卦在屍旁跳,邊跳邊唱孝歌,據說這樣可以為死者踩平通往陰間的荊棘之路。

景頗人稱此為"布滾戈",要請附近各寨的青年男女同跳,通宵達旦。

除此之外,還要安排兩個身著長衫的男子持矛舞蹈,繞竹幡作刺擊狀,以示驅邪。

最早由執紼者唱輓歌送喪的風俗,起源於漢代。

確切地講,是從漢武帝開始的。

其次,輓歌的代表性作品是《韭露》、《蒿里》。

而且分別規定了《韭露》是為王公貴人出殯時唱;《蒿里》則是為士大夫和一般百姓出殯時唱。

這兩首通行西漢的輓歌,相傳是田橫門客的作品,可以說是迄今為止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輓歌。

《韭露》的歌詞是:"韭上朝露何易稀。

露韭明朝更復活,人死一去何時歸?"《蒿里》的歌詞是:"蒿里誰家地?聚斂魂魄無賢愚。

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躇。

"

輓歌入禮,在漢晉時代興起,到南北朝時更加流行。

有趣的是,輓歌習俗流行起來之後,唱輓歌的場合就不限於出殯送葬了。

輓歌成了表達心中的痛苦,對亡者的深切的思念等淒楚情感的一種宣洩。

從形式上來看,現代民間哭喪歌,亦即輓歌可以分成三類:一是"散哭"; 二是"套頭"; 三為"經"。

散哭的特點是"隨心翻",想到什麼就哭什麼,搭著什麼就唱什麼,沒有限制。

其內容主要是傾訴對死者的思念之情,自責對長輩的不孝,悲嘆自己的苦難身世。

至於套頭,是有內容的限制的。

主要有"抱娘恩"、"十二個尋娘"、"十二月花名"等。

哭的時候是哭別人的好處,訴自己的苦楚。

"經"是結合喪葬儀式來唱的。

病人死後,由女兒或者媳婦唱"買衣經"、"著衣經"等。

哭的時候眼淚不能夠掉到死者的身上,否則的話屍體就會變成殭屍,沒有辦法腐爛,也就不能輪迴了。

另外一種說法是,閻羅王看到死者的身上有淚痕,就會把他拒之門外,死者就只好在陰間之外受無邊的苦。

另外,"著衣經"要在漲潮的時候唱,因為"漲"字有積攢家財的意思。

如果在這個時候哭,他的家業就能夠像潮水一樣不斷地高漲。

如果死者是女性,女兒還要給母親唱"梳頭歌"。

不管怎麼樣,入殮的時候會唱的子女和親屬都要唱"哭喪歌",傾訴自己對死者的思念之情。

而出殯的這一天清早,長房媳婦要唱"開大門"。

因為民間認為,人死了就會被打入十八層地獄,不哭開大門的話,死者就會在陰間受罪。

出殯的時候,女兒或媳婦要唱"出材經",回來後唱"床祀經"。

唱"亭子經"是為了讓死者能夠在陰間路上歇腳乘涼。

當設靈台的時候,要唱"靈台經"。

這種唱經的習俗大多由女性來主持,目的是為了讓死者平安的到達陰間。

下葬儀式

經過了初喪、哭喪、做七、送葬等儀式之後,最後的環節就是下葬了。

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最後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

由於各個民族所處的生存環境不同等原因,形成了很多不同的下葬風俗儀式。

這種下葬的儀式反映了人們對靈魂的崇拜。

漢族主要是實行土葬。

墓地是死者的最終歸宿,所以墓地的選擇是埋葬死者的頭等大事。

墓地要選在地勢寬廣,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出生氣凝結的吉穴,從而可以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孫。

這種下葬儀式是非常講究和煩瑣的。

抬靈柩的人叫做"八仙",挖好棺材洞穴叫做"打穴"。

在打穴之前還要祭祀開山,孝子要燒香點燭行開山禮。

有的地方要請地仙,還要畫太歲,開山的時候要避開太歲的方向,不然就是"太歲頭上動土",喪家就會遭受到禍害。

開山的時候要在做墓穴的地方前後打個木樁,然後讓孝子在打木樁的範圍內用鋤頭挖三下。

接著八仙就過來做穴,做好之後再把太歲的畫像燒掉。

這種墓穴,是把靈柩推進去的。

在墓穴的底部鋪墊著兩根竹子或者剝了皮的光滑潤澤的小衫樹。

放的時候,把靈柩的上首擱在上面,再用撬棍往裡面推,推進去之後再抽掉墊底,最後鏟一些草皮把洞口砌嚴封好。

靈柩在山上停放好之後還有很多有趣的風俗。

在一些地方,孝媳婦要在靈前作揖拜禮,然後捧把黃土,在懷裡包著,跑回家裡把黃土撒到豬攔雞籠和床下,據說這樣就可以得到亡靈的保佑。

要是媳婦多的,就要爭取第一個吉祥,甚至有脫掉鞋子抄水路捷徑回家的。

撒完黃土之後,媳婦要急急忙忙地跑到廚房裡吃幾口飯菜,這叫做"進寶",是為了圖個吉利。

在舊時,祭祀墓穴是人們非常看重的。

祭祀的時候把一隻公雞殺死,用它的血來祭奠。

公雞不會馬上就死去,而是在墓穴里反覆撲騰,按照舊時的說法,公雞死在墓穴里的哪個部位,哪個部位的子孫就會興旺發達。

公雞撲騰下來的雞毛叫做"鳳凰毛",必須要揀掉。

下葬之前還要由死著的兒子把用五穀雜糧編成的五穀囤放在墓穴里。

囤口上面蓋著一張小烙餅。

在墓穴里還要放一個陶瓷罐,罐子上面放一盞豆油燈,叫做長明燈。

有的地方還在墓室上嵌一面銅鏡,象徵太陽。

在古代的時候,有錢的人家要遠離墳墓,射三支箭,然後馬上後退。

這樣不敢靠近靈柩是因為擔心壓不住鬼邪,自己會遭殃。

在靈柩放進墓穴的時候都必須放炮,說是為死者餞行去陰間。

按照舊時的規矩,下葬的時間也是要講究的,必須是太陽落山靈柩也落土。

落土的時候"八仙"拽著棕繩徐徐放下,四平八穩之後,親屬們必須抓起泥土扔到靈柩上,這叫做"添土"。

靈柩下去之後,先要蓋一層薄土,再把墓穴里掃出來的土撒在上面,之後要放上一隻碗,叫做"衣飯碗"。

這樣做是為了以後遷墳的時候動作輕些,免得驚動亡靈,招來不幸。

民間的習俗認為,人死後的靈魂隨時可能從墳墓里跑出來,跟著活人回家。

所以下葬的人必須繞墓轉三圈,在回家的路上也嚴禁回頭探視。

否則看見死者的靈魂在陰間的蹤跡,對雙方都是不利的。

實際上這也是一種節哀的措施。

不然的話死者的親人不停地回頭觀望,總也不捨得離開,是很難勸說的。

埋葬之後人們必須要洗手,有的還要用酒來洗。

這樣是表示今後再也不死人,用來驅除晦氣。

接著喪家要謝吹鼓手和客人。

之後還要舉行辭靈儀式,祭拜死者的靈位。

在有的地方辭靈之後,只要是親屬就要在一起吃飯,這叫做"搶遺飯"。

在江浙一帶有喝"長壽湯",吃"長壽豆"的習俗。

就是說,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去世之後,在出喪的那天喪家要準備一大桶肉骨頭湯,就是"長壽湯",一大盆煮得爛爛的黃燦燦的大豆,就是"長壽豆"。

送喪的人回來都要喝一小碗長壽湯,隨意吃一些長壽豆,意思就是"添福添壽"。

有的地方還把又香又糯的長壽豆分給鄰里左右的小孩吃,說法是,吃了長壽豆,日後長又壽。

這些民間傳統的風俗習慣都反映了了生者對於死者的寄意和對生命興旺的美好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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