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組團」來荊盜墓,冒充假警察作案時引來了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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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名外地盜墓賊千里迢迢來荊盜墓,寶藏沒撈到卻被警察逮個正著。

日前,經法院審理,紀某等7人被判刑。

千里迢迢 盜墓賊「組團」來荊盜墓

據了解,該盜墓犯罪團伙成員王某、蔣某、李某是山東人,張某、樓某、王老大是浙江人,紀某是吉林人。

這7人出生於80年代或90年代,他們之前並不認識,為了盜墓而走在了一起。

2015年10月,該團伙成員獲知我市十里舖鎮有大型古墓葬,歷史悠久,價值很高。

隨後,由王老大負責出資,王某具體操作,邀約蔣某、李某等人前來盜墓。

當年11月底,王某等人分批秘密潛入白玉冢古墓實施了前期盜掘,並約定2015年12月14日晚為「起墓」時間。

當天,王老大從浙江省金華市租了一輛奧迪小轎車趕赴沙洋縣「收貨」。

掩人耳目 冒充警察「執行特殊任務」

為掩人耳目,這個犯罪團伙還購買了大量假警服、警燈、警棍等作案工具,妄圖冒充警察「執行特殊任務」,掩護盜墓。

2015年12月14日晚21時許,十里舖派出所值班室接群眾舉報稱,在建陽村發現幾名身著迷彩服、手持手電筒的陌生男子,形跡十分可疑。

為不打草驚蛇,民警駕駛一輛民用牌照麵包車前往現場。

當行駛至洋坪村路口時,民警發現一輛掛浙江牌照的白色奧迪小轎車正迎面駛來,民警隨即駕車緊跟其後。

奧迪小轎車駕駛員見已無路可逃,便棄車跳入河邊的草叢,民警果斷跳入河床將該男子(王老大)擒獲。

之後其他犯罪嫌疑人也相繼落網。

經對盜掘古墓現場進行勘查,工作人員發現古墓葬有一橢圓形盜洞(深9.5米)。

法院判決 7名盜墓賊獲刑

2016年9月,該案在沙洋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王老大、紀某、李某、王某、蔣某、張某、樓某等人結夥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罪。

王老大、紀某、李某、王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主要作用,是主犯。

蔣某、張某、樓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

遂判處王老大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紀某3年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分別判處出蔣某、張某、樓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並對公安機關扣押的電鏈鋸、鐵鍬、電警棍等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判決下來後,蔣某等人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探墓行為已損害了古墓葬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當認定為犯罪未遂,應從輕處罰,遂提起上訴。

2016 年10月,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蔣某及其同夥在白玉冢上開挖探洞,使得外界空氣流入墓室,破壞了墓葬的密封性,加速了墓室文物的腐壞,損害了古墓葬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應當認定為既遂。

蔣某等人上訴理由不成立,法院不採納。

對於上訴人蔣某、張某、樓某量刑偏重,法院予以糾正,改判蔣某、張某、樓某獲得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記者 胡娟娟 通訊員 袁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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