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漢字中的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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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玉部》中收有139個字,加上「珏」部的3個字,共141個字。

玉部在《說文解字》中位置較高,居於第六位。

玉部所收的字在所有部首中位列前十。

一、玉部字的分類

玉部字的排列不是隨意的,而是有規律可尋的,其排列規律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1. 玉的質地

《說文·玉部》從「璙」到「琳」共計24個字,主要是按照玉的質地歸在一起。

這24個字又可細分為四小類:

一般玉:璙、瓘、璥、琠、玒、珦、璐、珂、玘、珝、琡和珙。

品質稍次的玉:瓚、璑、珛。

美玉:瑾、瑜、、璿、琳、瑤。

寶玉(具有寶石般質感之玉):璵、璠。

甲骨文中的「玉」

2. 瑞玉、禮器

《說文·玉部》從「璧」到「瑁」十五個字都是瑞玉、禮玉。

分別是:壁、瑗、環、璜、琮、琥、瓏、琬、璋、琰、玠、瑒、瓛、珽、瑁、(瑞)。

禮器是陳設在宗廟或者宮殿中的器物,常在祭祀、朝聘、宴饗等各種典禮儀式上使用,除此之外,禮器還用來顯示使用者的身份和等級。

古籍記載禮儀中要佩戴「六器」,有璧、琮、圭、琥、璋、璜,他們都被賦予了禮的規範,用來祭祀天地四方。

《周禮》:「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

以倉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3. 玉佩、飾玉、玉上花紋

《說文·玉部》從「璬」到「瑬」一共15個字是玉作為飾品來用的。

分別是:璬、珩、玦、珥、瑱、琫、珌、璏、瑵、瑑、珇、璂、璪、瑬、(琚)。

可以細分為三種,第一種是佩玉,多是指玉佩:璬、珩、玦、(琚)。

第二種是飾玉,如:珥、瑱、琫、珌、璏、瑵、璂、瑬、是指作為器物的某處的裝飾,有刀劍、冠帽上的飾玉,這也只是王公貴族才能享用的,所以玉在這裡也是等級身份的象徵。

第三種是玉上花紋,如:瑑、珇、璪。

瑑指圭壁之類玉器上雕飾的凸紋;珇特指玉琮上的浮雕花紋;璪指水藻花紋。

4.玉色、治玉、玉聲

《說文·玉部》從「瑳」到「瑝」18個字,外加「瑛」、「瓊」、「球」、「璀」、「璨」5個,共計23個字是此類的字。

此類中關於各種顏色的玉是:瑳、玼、璱、瑩、璊、瑕七個,還有後文的「璀、璨」前面的「瓊」和「瑛」。

主要又可以分為三小類:一是玉的光澤,如:瑳、玼、瑩、(瑛)。

二是玉的紋理體現出來的玉的光彩,如:璱、瑮。

三是玉的顏色,如:璊、瑕、(瓊)。

先秦有很多關於治玉的記載並以治玉比喻人的修養,此類有關治玉的字有:琢、琱、理、玩。

由於玉的聲音節奏舒緩悠揚,符合儒家中庸之道的審美標準,所以人們用玉的聲音節奏來「節行止」,此類中有關玉的各種聲音的字有:玲、瑲、玎、琤、瑣、瑝、(球)。

5.表示與玉相近的石的名稱

《說文·玉部》從「瑀」到「珉」32個字都是與玉有關的石頭。

石之似玉者:瑀、、珢、璅、璡、璁、琂、璶、琟、瑦、瑂、璒、玗。

石之次玉者:蚌,玪、璓、玖、玽。

石之美者:瑎、碧、琨、珉。

6.珠、蚌、明珠色

《說文·玉部》從「珠」到「玕」個字都是關於珠、蚌、明珠色。

珠分為兩小類,一類是珍珠,如:珠、玭。

另一類是一般的珠子,如:、瑰、璣、琅、玕。

明珠色:玓、瓅。

蚌類:珕、珧。

《說文》中說珠是「蚌之陰精」,所以把珠和蚌類分一起,從而也就把表示明珠色的字也放一類之中。

二、玉器與中國過史前時代

紅山文化、良渚文化、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均是我國新石器時代的考古學文化,雖然它們基本都處在距今5500一4500年這一範圍內,墓葬隨葬玉器上各有特點。

紅山文化墓葬隨葬玉器,常見組合有馬蹄狀箍、勾雲形佩、壁、環、豬龍、龜、鳥、蟬、蠶等動物形玉器,少見鉞、斧等兵器儀仗類玉器,基本不見鏤刻有「神徽」的琮、三叉形器、璜形器等玉器。

良渚文化墓葬隨葬玉器,常見組合有琮、璧、冠狀飾、三叉形器、璜形器、錐形器、鐲、環、鉞及石鉞,不見或少見紅山文化中常見的箍形器、勾雲形佩及龜、豬龍等動物形玉器。

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墓葬隨葬玉器,既不同於紅山文化,也不同於良渚文化,種類非常單一,只有玉鉞一種,根本談不上什麼組合。

紅山文化、良渚文化中的用玉情況,體現了明顯的神權意味,而中原地區的仰韶文化用玉情況則體現了強烈的世俗王權特徵。

這三種情況代表了三種不同的類型。

三、甲骨文中的「玉」

玉在中國古代一直被視若神明,如現存於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的玉斧,出土於興隆窪遺址,為8000年前的物品,沒有磨損痕跡,說明不是實用工具。

依據考古發現,在每一個文化階段都有玉琮、玉龍、玉龜、玉鉞、玉圭、玉紡輪、玉珥、玉佩等各種式樣的玉器出土,做工精良,光整如新,不像生產或生活實用品。

考古學家研究發現,玉器是一種重要禮器,是權威的象徵物。

《周禮·太卜》記:「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日玉兆,二日瓦兆,三日原兆。

如用玉作為祭祀品的卜辭:

戊戌卜,爭貞:王歸奏玉,其伐。

(《合集》6016正)

貞:祟玉於鼓。

(《合集》16976正)

這說明殷商社會仍保持著遠古時代以玉祭祀的禮俗。

「玉」字甲骨文寫作

當用玉祭祀時,就把一串串玉放置在一種叫做豆的器皿中,奉獻給祖先神靈。

因而,玉自遠古時代始就被用作祭祀的禮品。

豆是祭祀時盛祭品的重要禮器,豆中所盛之物為兩串玉。

王國維解釋為「盛玉以奉神人之(禮)」(王國維《釋禮》,《

觀堂集林》卷六)。

「禮」字初文是甲骨文

字形結構從豆,從玉。

四、「玉」與祭祀、登記制度

塗白奎先生在《釋巫》一文中指出:甲文「巫」字作

為兩玉交疊之形,巫作兩玉相交疊之形,這與上古之筮法及筮有關。

夏志峰先生在檢索甲骨文和金文中有關玉的記載後,得出了相同的認識,認為巫的名稱的由來很可能與玉有關。

這說明玉和巫字的原始意義是相近的。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

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黃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張光直先生認為琮應是巫師用來貫通天地的法器,是財富和權力的象徵。

針對琮上的獸面紋飾,張氏引用《左傳》及《道藏》中的有關資料,指出巫師通天地的工作是受到動物幫助的。

這和薩滿式的巫術極為近似。

薩滿式的巫術即巫師藉助動物的助力溝通天地,溝通民神,溝通生死。

這種巫術從考古學上可追溯到舊石器時代的晚期。

自商代,玉不再是做法的神器,開始成為王權的象徵,它為森嚴的等級制度服務,用來表示使用者的身份和地位,玉已經成為區別等級的標誌。

因地位的不同而佩戴玉器的材質繁簡不同,這是禮儀文化與玉器融合的時代。

《禮記·玉藻》中記載「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倉玉;世子佩瑜玉;而士佩瑜紋」。

到了周代,佩玉又成為西周人的服飾習俗和規範君子舉手投足的物質戒律,「古之君子必佩玉」。

因為玉有五德,所以反過來玉對人們的言行舉止又能起到警示與規範的作用。

古人在服飾方面總要設法綴上玉,人的身上總得有玉。

《禮記·曲禮下》「君子無故玉不去身」這裡的「君」指侯。

孔穎達的解釋為:「自士以上皆有玉佩。

上雲君無故不去玉,則知下通於士也。

」就是說,佩玉不限於統治階級上層人物,下層的士也要佩玉,只不過由於地位不同,所佩戴的玉的質料的優劣不同而已。

天子是至尊無上的,天子所佩戴的是最好的白玉,而下層的士是地位最低的,佩戴的只是似玉的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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