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征報2017年度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項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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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社會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能,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特面向社會征報購買2017年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項目。

現就項目征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要求

1、形式新穎,服務群眾。

以滿足人民群眾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為目標,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服務形式新穎,便於群眾參與,具有一定的輻射力和影響力。

2、導向正確,積極向上。

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唱響時代主旋律,傳遞社會正能量。

3、紮根本土,特色鮮明。

充分展示生態文化、禪宗文化、珠璣文化、紅色文化、瑤族文化、客家文化等韶關本土特色文化魅力,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和民俗風格。

二、項目類型

1、文藝創作與傳播類。

文學(長篇小說、報告文學、紀實文學、兒童文學)、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紀錄片、微電影、戲劇、音樂(歌曲、民樂)、廣播劇等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與傳播;數字文化產品的製作與傳播;公益性出版物的編撰、印刷和傳播;公益性廣告的製作與傳播;其他公益性文化產品的創作與傳播。

2、本土特色文化展演類。

專題性晚會、節慶文藝演出;國內外宣傳、文化交流類演出;粵北採茶戲、歌舞劇、音樂會等系列公益性演出;群眾性文化藝術活動的組織和承辦;對城鄉群眾創作和開展文化活動進行免費和低價輔導、培訓;書法、美術、攝影作品及民間技藝(產品)等公益性藝術展覽;「書香韶關」全民閱讀活動的組織和承辦。

3、引進文化藝術精品類。

民辦演藝機構面向社會提供的免費或低票價演出;優秀舞台戲、電視、電影劇本;引進名家創作本土題材文藝精品;引進書法、繪畫、攝影名家作品展以及國內外優秀藝術藏品展;其它外來文藝精品。

4、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與展示類。

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展示及輔助性工作;粵北民間文化藝術的發展、推廣與交流展示;地方傳統文化項目的保護、傳承與展示;其他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與展示。

5、文化政策研究與諮詢服務類。

公共文化發展規劃、政策研究及宣傳服務;公共文化資訊與信息分析;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其他文化政策研究與咨訊服務。

三、報送要求及時限

凡韶關市轄區內具備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能力的文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均可申報項目。

根據相關程序評審後,確定納入購買目錄的項目,將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給予相應的經費補貼。

請各申報單位和個人於2017年2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項目策劃方案及項目申報表,附電子版)報送至中共韶關市委宣傳部文化發展科。

聯繫電話:8898229,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韶關市委宣傳部

韶關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6年12月30日

說明:類別主要分為1.文藝創作與傳播類;2.本土文化展演類;3.引進優秀文化產品類;4.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與展示類;5.文化政策研究與諮詢服務類;6.其它類別。

「資金來源」一欄填「政府全額出資」或「政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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