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東洋紋身照片,是藝術還是犯罪的符號,日本人早有自己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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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紋身、刺青(tattoo),就得追溯到遠古時代的圖騰文化,紋身被賦予崇拜、裝飾紀念乃至社團標誌等用。

中國最早關於紋身的記載可上溯到周代,即公元前1100年左右。

紋身在當時主要用於刑罰,即「黥面、墨刑」。

2500年前,紋身由中國傳入日本。

日本的紋身最早記載在中國史書《魏志·倭人傳》和《後漢書·東夷傳》中:「男子皆黥面文身,以其文左右大小別尊之差」以及「諸國文身各異或左或右或大或小,尊卑有差」。

到江戶時代(1603-1867),日本也開始將刺青用作刑罰稱為「入墨」,專門懲罰被流放和無正式身份的「無宿人」。

「入墨」的位置和樣式逐漸演變出了日本特色,比如廣島的「入墨」是第一次刺一橫,第二次刺一撇,第三次刺一捺,第四次刺一點,加起來就是單身狗的「犬」字。

被刺上「犬」的犯人,基本就是等死了。

之後,紋身逐漸和浮世繪文化相融合。

到幕府末期,日本紋身已經稱得上精美絕倫,形成了以Horimono(用精美紋身覆蓋大面積皮膚)為代表的固定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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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末,隨著市民社會和文化的繁榮,裝飾性紋身超越刑罰用的刺青,開始流行起來。

1805年,由瀧澤馬琴翻譯、畫家葛飾北齋繪圖的《新編水滸傳》出版,插畫中水滸英雄身上或駭人或勇猛的紋身讓日本人痴迷。

1945年,日本戰敗,盟軍的占領為紋身開啟了新篇章。

很多駐紮的美國大兵發現,之前的所謂日式紋身,例如「壽司」、「忍」,紋得跟鬧著玩兒似的,就像美國人到中國發現宮保雞丁不是他們平時叫的外賣那樣。

真正的日式紋身牛X多了。

麥克阿瑟專門和紋身大師二代目雕佑西進行了友好會談,認定紋身是一種值得保護的傳統藝術形式,宣布其在1948年合法化,從業者終於可以堂堂正正做生意了。

傳統觀念上日本女性帶紋身 代表是暴力團的成員或者受暴力團控制的妓女。

現今設為刺青被社會視為兩種意義:流行、黑道。

刺青被視為流行是由西方傳來的概念,是用身體表現出個人理念的方式。

而另外一種在日本社會根深蒂固的概念:刺青就是代表黑道。

日本人對紋身的態度是很保守很保守的,因為自古以來只有不三不四的人才會有紋身。

近年來日本人對年輕人和外國人有的那種小點的紋身的態度已經有了不少緩和。

不過總體說來還是偏保守的。

曾經大阪市長橋下徹還想推行公務員不許紋身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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