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 基 法 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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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只要付資遣費,就能隨意開除員工?以「不勝任」為由解僱
《勞基法》第11 條,有資遣費,一般又稱為「經濟性解僱」,主要是指雇主因應經營情況,依第11 條與勞工解除勞動契約,不可歸責於勞工,所以雇主必須依法 ...
- 2雇主可以資遣(解僱)我嗎? - 勞動部
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勞工在第50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59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基此,原則上發生職業災害或職業病之勞工,於醫療終止前,雇主不得 ...
- 3哪些情況和條件,雇主才能合法解雇勞工?-聽懂勞動法 - 1號課堂
至於勞基法第12條,則是明列了員工本身的失職行為,包括嚴重違反勞動契約以及工作規則、面試的時候欺騙雇主、故意損耗雇主的機器或原料、故意洩漏雇主營業機密、對雇主有 ...
- 4勞動基準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5開除不適任員工,需要付資遣費嗎?- - 1111社群討論區- 工作
雇主只有在符合勞基法第11條及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時才能終止勞動契約,其中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勞工不能勝任工作時,雇主可以事先預告並且解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