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期的皇權與相權| 中國文化研究院- 燦爛的中國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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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統一中國後,就地方上應實行按宗法血緣關係的層層分封制,還是實行中央集權的郡縣制一事上,廷尉李斯和丞相王綰發生了一場爭論。

秦始皇最後採納李斯的意見,在全國實行單一的郡縣制。

與此同時,戰國時形成的一些官員管理制度,如官員任用上廢除世官制、官員無常任、報酬俸祿制、官員業績考核制等,秦統一全國後都加以繼承。

戰國君主權力加強的趨勢,到秦漢發展出「皇帝制度」。

隨着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在制度上的確定,加上國家事務的日益繁冗,勢必在行政組織上要求整齊精密。

秦漢時期,通過不斷調整,一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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