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繳納注意事項-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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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駕駛人停車翌日起15日內逾期未繳停車費,將寄發第1次平信通知單,與第2次雙掛號通知單,請於補繳通知單繳費期限內,至全國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 ... 進入內容區塊 Togglenavigation :::網站導覽│回首頁│回新北市政府 本局簡介 局長介紹 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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