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法律百科Legispedia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刑罰 刑事法 國家對於違反刑法的人,依違反刑法的嚴重程度處罰(應報理論); 同時讓一般人在預見犯罪可能受到的處罰後,不進行犯罪(一般預防理論); 也讓違反刑法的人在受處罰之後,不再犯罪(特別預防理論)。

  刑又分為主刑和從刑[1]。

 刑法第32條:「刑分為主刑及從刑。

」 刑法第33條:「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