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法律百科Legispedia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刑罰
刑事法
國家對於違反刑法的人,依違反刑法的嚴重程度處罰(應報理論);
同時讓一般人在預見犯罪可能受到的處罰後,不進行犯罪(一般預防理論);
也讓違反刑法的人在受處罰之後,不再犯罪(特別預防理論)。
刑又分為主刑和從刑[1]。
刑法第32條:「刑分為主刑及從刑。
」
刑法第33條:「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