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安全-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兒童犯罪除罪化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條文將於今(19)日施行, 12歲以下兒童刑法除罪化,全面回歸教育及社政體系。
新法上路後,如遇7至12歲兒童犯罪,警方將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
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兒童版|
RSS
全文檢索
良民證
,
失物
,
罰單
,
家暴
,
酒駕
:::
宣導專區
:::
首頁
>宣導專區
>婦幼安全
_
FB
Twittet
google
line
友善列印
字級設定:
大
中
小
婦幼安全
中央內容區塊
婦幼警察隊 偵防組
其他 109-06-25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兒童犯罪除罪化
詳細內容
💥兒童刑法除罪化💥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條文將於今(19)日施行,12歲以下兒童刑法除罪化,全面回歸教育及社政體系。
新法上路後,如遇7至12歲兒童犯罪,警方將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知家長、監護人及兒童所屬學校,並聯繫社政機構介入,由社工評估後續處置,偏向轉介性質。
1、孩子會不會被集團利用成為犯罪者的工具?
2、社政及學校是否真能擔起保護兒少責任?
👆這些問題想必成為家長憂心的重點!如何保護孩子在安全的環境下健康成長,實為當前面對的難題!
孩子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唯有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三方密切合作,才能保護孩子,決不是單獨一方能撐起孩子的保護傘。
家庭教育為首要,言教不如身教,唯有父母以身作則,孩子才能耳濡目染;除非家庭教育功能失效,才能倚靠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作為補強,家長千萬不能認為孩子要教好僅靠學校及社會教育足已。
相關連結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兒童犯罪將除罪化
回列表頁
瀏覽人次:1842人
更新日期:109-06-25
點選收合
訊息中心
警政新聞
活動訊息
忠愛園地
人事公告
招標資訊
機關簡介
大事記
歷史沿革
主管介紹
關於我們
宣導專區
婦幼安全
婦幼安全警示地點
重要節日安全維護
人事專區
志工專區
政令宣導
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開
臺中市政府OPENDATA
統計資訊
便民服務
申辦服務
常見問答
法規查詢
臺中市警政相關詞彙
網站服務
檔案應用
民意廣場
意見信箱(婦幼安全警示地點通報)
交通違規檢舉
陳情進度查詢
檢舉賄選信箱
影音焦點
相關連結
更新日期:民國111年07月04日
瀏覽人數:107790
隱私權政策│
資訊安全宣告│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地址: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交通位置圖(含交通/停車資訊)電話:04-25295074 傳真:04-25298471
辦公時間:內勤週一~週五8:0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外勤全年無休簡訊報案號碼:0911-510-915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全球資訊網版權所有©2017 統一編號:10928035
瀏覽器建議使用IE10.0以上版本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TOP
延伸文章資訊
- 1澄清少事法刪除兒童保護事件相關質疑新聞稿 - 司法院
依照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未滿14歲人的行為,不罰。因此即使兒童有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我國法律上,也從來沒有把兒童當成罪犯,自然沒有所謂「除罪化」 ...
- 2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兒童犯罪將除罪化 - 公視新聞網
針對12歲以下兒童觸犯刑法全面除罪化,不再進入司法程序,改由教育與社政機關,依《兒權法》、《學生輔導法》接手處理,而兒童的前科紀錄也都會一併塗 ...
- 312歲以下兒童除罪化? 學者:錯誤解讀 - 華視新聞網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長周志宏說:「基本上這個不叫除罪化,未滿14歲是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學者解釋,《少事法》重修之後,對於7到12歲的兒童的觸法 ...
- 4兒童不是罪犯無除罪化問題- 社會新聞
台灣年滿18歲者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12歲以上,未滿18歲屬於少年,觸犯刑事法律交由少年法庭審理。7歲以上,未滿12歲的兒童,如果順手牽羊偷了東西,雖然 ...
- 512歲以下兒童刑法除罪化未來袂閣行法院 - 公視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