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錦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林锦村,現任法務部常務次長,曾入选行政院模範公務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台大三民主義研究所及政大法律研究所雙碩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第廿八期結業。

林錦村 語言 監視 編輯 此生者傳記條目需要補充更多可供查證的來源。

(2015年1月5日)請協助補充可靠來源,無法查證的在世人物內容將被立即移除。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5年1月5日)請協助改善這篇條目,更進一步的訊息可能會在討論頁或擴充請求中找到。

請在擴充條目後將此模板移除。

林錦村,現任法務部常務次長,曾入選行政院模範公務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台大三民主義研究所及政大法律研究所雙碩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第廿八期結業。

曾任台南地檢署、屏東地檢署、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司長、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1][2]、臺灣高檢署檢察官、法務部廉政署主任秘書。

目次 1曾經著手偵辦過的案件 2榮譽 3參考 4參考文獻 曾經著手偵辦過的案件編輯 蘇炳坤案 工運人士曾茂興及十九名耶和華見證人宗教良心犯的特赦案 期間又研擬證人保護法及緩起訴條文 陸總部化學兵基地勤務廠採購弊案 台鐵平交道號誌汰換工程案 圓山飯店頂樓重建工程弊案 璩美鳳光碟案 新瑞都案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 首度傳喚卸任元首李登輝前總統作證榮譽編輯 行政院九十六年模範公務員。

參考編輯 ^北檢襄閱主任林錦村獲選行政院模範公務員(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大紀元 ^名檢察官林錦村經驗談璩美鳳人氣比劉泰英旺(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商業周刊 參考文獻編輯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林錦村&oldid=73378646」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