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109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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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厚植國家優質人才培育,加強優秀青年國際經驗,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赴國外留學,教育部設置留學獎學金,鼓勵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知名大學攻讀博碩士學位。
一般生每名每年核發1萬6,000美元,受獎年限最長2年;特殊生(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名每年核發3萬美元,受獎年限最長3年。
教育部109年留學獎學金甄試報名期間自109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至109年2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申請人已申請國外優秀大學,但無法於前述網路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入學許可者,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