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1](英語:Representative Lis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Humanity)是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十六條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所編制的名錄,用以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從尊重文化多樣性的角度促進對話。
[2]
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