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掛號常見問題) - 醫療事務組-門(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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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診掛號:第一次至本院就醫者,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健保卡及優待身分證明文件(以上均需正本證件),直接至一門診1樓初診掛號櫃檯辦理掛號(須先 ... ::: 首頁 >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A- A A+ ★為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之需,自109年5月21日起,本院門診區一律由「三門診大門」(開放時間:上午06:00起)、「一門診東大門」(開放時間:上午07:00起)進出,疫情期間諸多不便,感謝您的配合。

Q&A(掛號常見問題) Q1 門診醫師排班表(門診診次表)如何索取? A1 可至各服務台及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索取,【臺北榮民總醫院掛號服務首頁】查詢及下載。

Q2 如何辦理初診、複診掛號? A2 1.初診掛號:第一次至本院就醫者,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健保卡及優待身分證明文件(以上均需正本證件),直接至一門診1樓初診掛號櫃檯辦理掛號(須先填寫初診單),亦可至本院網頁或APP預約掛號(開放27天以內之預約),就醫當天請攜帶前述正本證件,先至一門診1樓初診掛號櫃檯辦理報到手續後再至診間就診。

(初診掛號櫃檯停止服務或等候人數過多時,請改前往三門診1樓批價掛號櫃檯辦理) 2.複診掛號: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可辦理當日或預約掛號(開放27天以內),當日掛號辦理時間:上午診07:40-11:00、下午診07:40-16:00、夜診07:40-20:0019:00,預約掛號亦可利用人工電話02-28712151、語音電話02-28732151、網路https://www6.vghtpe.gov.tw/ 及APP掛號,或於就醫當日請診間醫師預約(診間預約開放16週內)。

【掛號相關訊息可參考本院門診診次表、本院網站/就醫服務/門診/就醫須知】。

Q3 若指定掛號日期、科別診間已額滿該怎麼辦? A3 1.病患指定掛號日期、科別診間已額滿,建議可改掛相同科之其他醫師。

2.若堅持指定醫師,則請擇期再掛,或於醫師未關診或請假之前提下,看診當日開放現場臨櫃掛號,地點為三門診1樓批價掛號櫃檯。

上午05:30後依序開啟三門診1樓側門及大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自109年5月21日起,本院門診區一律由「三門診大門」(開放時間:上午06:00起)、「一門診東大門」(開放時間:上午07:00起)進出,06:00起抽取號碼牌,07:40-08:30依號序辦理掛號(此期間不受額滿限制)。

Q4 我的病情需要掛那一科醫師就醫? A4 可撥打護理諮詢專線02-28757630,或至一門診1樓【護理諮詢】櫃檯查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週六及國定例假日暫停服務。

Q5 就醫時未帶健保卡怎麼辦? A5 就醫時未攜帶健保卡,請先以民眾身分(自費)計價繳費、領藥,再於就醫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持當日就醫收據正本、健保卡、身分證、及優待身分正本證件,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退費。

若超過本院辦理退費期限,請於就醫日起6個月逕自至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業務組辦理,本院與健保署價差請自行負擔。

Q6  颱風來襲時是否照常門診?原來的預約掛號及安排好的檢查怎麼辦? A6 詳見「臺北榮民總醫院颱風停診民眾常關心事項及回應(民眾版)」。

Q7 如何查詢及取消掛號? A7 可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亦可利用人工電話、語音電話、本院掛號服務首頁、與APP查詢及取消掛號。

Q8 就醫後如何計價、繳費、領藥及檢查? A8 就醫後請持診間醫師開立之繳費單、處方箋及所有檢驗單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繳費,繳費時請主動出示健保卡與優待身分正本證件,於繳費取回收據後,再至處方箋上所列藥局,依編領號窗口順序領藥(領藥時需出示健保卡);而檢查部份,請依檢驗單上所列時間、地點接受檢查,若需更改排檢日期,請依檢驗單上所列之單位或電話聯絡安排更改。

Q9 請問門診時間及費用? A9 1.門診時間:上午診08:30-12:00,下午診13:30-17:00,夜間18:00-21:00(夜診最晚報到時間 20:30)。

因應COVID-19疫情,本院門診區週一至週五提前於20:00結束服務(抽血及收檢至18:00止、編領慢箋至19:30止);(夜診最晚報到時間:初診19:00、複診19:30) 2.門診費用:每一科掛號費100元,依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106年4月15日起,每一科部份負擔,門診醫學中心未經轉診420元,經轉診170元,中醫、針灸、牙科及持身心障礙手冊者50元,藥費部份負擔上限200元。

Q10 單純申請開立診斷證明書如何辦理?其費用又是多少? A10 單純申請開立診斷證明書,請先掛號後再至診間看診,於看診時向醫師表明:不需醫療諮詢、診察、開藥等,僅就病歷記載之病情現況(含近期檢查結果)開立診斷證明書即可,經醫師專業認定確實無看病事實者,可以民眾身分繳交掛號費及證書費,其所需費用:掛號費100元,診斷書一份100元(第二份起每份50元)。

Q11 持有本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應如何至本院領藥? A11 請依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建議領藥期間,持處方箋與健保IC卡,至本院批價掛號櫃檯或慢箋編號自助服務機編領藥號(受理時間:週一、週三、週四07:40-21:00;週二、週五07:40-20:00 週一至週五07:40-19:30;週六08:00-14:00),再至藥局領藥。

亦可利用本院APP或網頁預約慢箋領藥,預約後次一工作日10:00-19:00(週末及例假日暫停服務)可逕至門診藥局專屬窗口過卡領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Q12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提早或延後領藥嗎?若計畫出國應如何辦理提前領藥? A12 依健保署規定,保險對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

故請依慢箋標示之建議日期領藥與回診,不可提前領藥;延後領藥請務必順延次回領藥及回診日期,以免導致後續就醫困擾!若因而影響權益請自行負責。

出國依規定1次可以領取2個月的用藥量,但需至批價掛號櫃檯填寫出國切結書,並出示健保卡編領藥號。

Q13 更改姓名(一般民眾或新生兒)應攜帶哪些證件?該如何辦理? A13 1.一般民眾:請攜帶有改名註記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本(三項擇一),以及健保卡正本,並填寫「更改病歷姓名申請書」至一門診1樓專案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30(取號截止時間17:20)、週六08:00-12:00(取號截止時間11:50))辦理。

如委託他人辦理,除申請人雙證件正本外,亦須一併出具委託書及受委託人雙證件正本。

2.新生兒(限OOO之男、OOO之女):請攜帶媽媽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新生兒健保卡正本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

最後更新: 2022/06/2314: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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