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食品業者每年完成登錄再確認 -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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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15日預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之申報確認登錄內容期間,由「每年七月」調整為「每年」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完成再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月新聞 預告修正食品業者每年完成登錄再確認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9-01-15 更新時間:109-01-15    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15日預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之申報確認登錄內容期間,由「每年七月」調整為「每年」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完成再確認,以兼顧年度確認之管理目的及契合業者之營運實況。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食品業者,食品業者於非登不可登錄之資料,如登錄不實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重新申請登錄。

    為蒐集各界意見,本預告草案評論為期60天,相關訊息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公告資訊」>「預告法規沿革區」網頁查詢。

附件下載 預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_預告.pdf 預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_總說明.pdf 預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_條文對照表.pdf 回上一頁 本部簡介 部長 次長 主任秘書 行政組織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使命願景及重大政策 政策報導 部徽設計說明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便民服務 消費者保護 部長信箱 人民線上申辦服務專區 表單下載 諮詢服務專線 政府出版品 社政相關業務移撥對照表 電子報訂閱 相關問題Q&A 衛生福利e寶箱 常用查詢 法令規章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反貪資訊網 遊說法專區 法規鬆綁 衛教視窗 宣傳資訊 宣傳影片 相關連結 員工入口網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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