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主部件) 共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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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的甲骨文及金文皆為獨體象形字,象人的腳掌。

今天通用的「止」字,是隸變後的結果。

在隸變以前的古文字中,解腳掌的「止」其實有左右之分,也有朝上朝下之別,故實可 ... 粵 普 所有字 常用字 ??? 聲母 - b p m f d t n l g k h j q x zh ch sh r z c s y w 韻母 a o e er ai ei ao ou an en ang eng ong i ia iao ie iou(iu) ian in iang ing iong u ua uo uai uei(ui) uan uen(un) uang ü(u) üe(ue) üan(uan) ün(un) 聲調   ??? 聲母 - 韻母               聲調             漢字甲骨部件分析部件:止(主部件)共37字主部件|包括子部件上一頁|下一頁1-10頁123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夊 「夊」甲骨文為「止」的倒寫。

「夊」甲骨文為「止」的倒寫,象腳掌向下之形;而「止」則象腳掌向上。

「止」、「夊」作為古文字部件,有時無別,均表示腳掌,參見「韋」、「圍」。

有時則因腳掌方向不同而意義有別,如「陟」從二止向上,表示登山,「降」從二止向下,表示下山。

因此分出「夊」以表示向下的腳掌,參見「止」。

《說文》:「夊,行遲曳夊夊,象人兩脛有所躧也。

凡夊之屬皆从夊。

」即指人之步履遲緩。

《玉篇·夊部》:「夊,思隹切,行遲貌。

《詩》云:『雄狐夊夊』」。

夊夊,今本《詩經‧齊風‧南山》作「绥绥」。

止 「止」字在甲骨文及金文中皆象「足」之形,即指人的腳掌。

「止」是漢字的重要部件。

後借用來表示停止。

「止」的甲骨文及金文皆為獨體象形字,象人的腳掌。

今天通用的「止」字,是隸變後的結果。

在隸變以前的古文字中,解腳掌的「止」其實有左右之分,也有朝上朝下之別,故實可包括「止」、「𣥂」、「夊」、「㐄」這四種基本形態,分別指向上或前的左腳,向上或前的右腳,向下或向後的左腳,和向下或向後的右腳,此外還有一些變形。

透過四者的混合使用,許多有空間導向的字都可以形成,如「步」、「夅」、「陟」、「降」、「韋」、「舛」、「出」、「各」等。

止是「趾」的初文,但指的是全隻腳掌,甚至可泛指移動中的人身。

「止」為漢字最主要的部件之一,後來被假借為停止或制止的「止」。

又《說文》「止」字的解釋為:「止,下基也。

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

凡止之屬皆从止。

」這一解釋大概只說明了「止」字作為「址」或「下基」的引申義,而非「止」之為「足」的原義。

「止」字甲骨文用作本義,如《合集》13688:「疾止」,意謂腳有疾。

「止」又可以用作方國名與人名。

另「止」又通「祉」,用作祭名,如《合集》23408:「止(祉)日。

」 「止」字金文用作人名。

五年琱生簋(舊稱五年召伯虎𣪕):「余老,止公僕墉(庸)土田多𧧒。

」指我已年老,止公所擁有的田人之數多次遭到司法方面的調查(林澐)。

之 甲骨文「之」表示腳(指人)離開原地,向前行走,本義為前往。

甲骨文從「止」從「一」,「止」象向外的人足,「一」象地,指腳向前走,離開原地將有所往(楊樹達、徐中舒、季旭昇)。

「之」本義為往,《爾雅.釋詁》:「之,往也。

」 一說「一」是出發線,正如「至」字從「矢」從「一」,「一」是終點線(張日昇),「之」表示出發,「至」表示到達,參見「至」。

甲骨文用作指示代詞,此也,「之日」、「之夕」猶言「是日」、「是夕」,《爾雅.釋訓》:「之子者,是子也。

」又用作地名、人名。

金文承甲骨文之形,而「止」形稍訛,漸失足形,為小篆所本。

金文用作代詞,可代人與事物。

君夫簋:「子子孫其永用之」。

又相當於現代漢語助詞「的」,中山王壺:「夫古之聖王」;又相當於「所」,蔡公子果戈:「蔡公子果之用。

」又用作人名,郾客銅量:「攻差(工佐)競之」。

(參金文形義通解) 《說文》:「之,出也。

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

一者,地也。

凡之之屬皆从之。

」此說與甲金文構形不合。

出 甲金文從「止」從「凵」,甲骨文「凵」或作「口」。

「止」象腳趾,「凵」是「坎」的初文,「凵」、「口」皆象洞穴。

古人穴居,「出」象足自山洞中步出,本義是外出。

甲金文從「止」從「凵」,甲骨文「凵」或作「口」。

「止」象腳趾,「凵」是「坎」的初文,「凵」、「口」皆象洞穴。

古人穴居,「出」象足自山洞中步出,本義是外出。

古人有居於山洞,因此以脚趾向背山洞,表達進入和離開的意思。

「出」字之「止」向外,象離家外出。

而「各」字「止」向內,象進入之形。

參見「各」。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5063:「王出」,指商王出行。

《合集》33006:「出日」,即日出。

《書.堯典》:「出日」。

《合集》7205:「勿出兵」。

又用作貞人名。

金文也用作本義,表示外出,啟卣:「王出獸(狩)南山」,表示王出去南山狩獵。

又表示支出、繳納,兮甲盤:「淮尸(夷)舊我帛畮人,母(毋)敢不出其帛」,表示淮夷是我的臣屬,不敢不進貢布帛。

又表示發出、發佈,永盂:「公迺出氒(厥)命」,表示公於是發出他的命令。

金文「出內(納)」又作「出入」,即傳達王或諸侯的命令,大克鼎:「出內(納)王令」、「出內(納)朕令」,表示傳達我的命令。

《書.舜典》:「夙夜出納朕命。

」 《說文》:「出,進也。

象艸木益滋上出達也。

凡出之屬皆从出。

」正 甲金文從「止」從「丁」,「丁」亦是聲符(徐在國、劉釗)。

「丁」標示行程的目標或城邑,字象人以「止」(趾)向目標前進,為「征」的初文。

本義是遠行,後多用來表示糾正、偏正之「正」。

甲金文從「止」從「丁」,「丁」亦是聲符(徐在國、劉釗)。

「丁」標示行程的目標或城邑,字象人以「止」(趾)向目標前進,為「征」的初文。

本義是遠行,後多用來表示糾正、偏正之「正」。

甲金文或於字下疊加從兩「止」。

另西周金文「正」所從「丁」或填實作一圓點,或簡化作一橫畫。

春秋金文或加短橫為飾,與《說文》古文「㱏」字形相同。

《郭店簡.唐虞之道》簡3或於「正」字上加注「丁」聲。

《說文》:「正,是也。

从止,一以止。

凡正之屬皆从正。

㱏,古文正,从二。

二,古文上字。

𧾸,古文正,从一足。

足亦止也。

」 「正」的本義為遠行,即象人以足趾(止)向預先想好的目的地進發,因此「正」、「征」的本義開始時並未固定在軍旅討伐之上,巡視邦國或郊野狩獵都可以通稱為「正」(吳其昌)。

唯後世多偏重於其征伐義。

由於「正」常常用來表示糾正和偏正的意思,所以加注「彳」旁分化出「征」字(裘錫圭)。

參見「征」。

甲骨文「正」讀作「征」,指討伐,《合集》6441:「今者王正(征)土方」,表示現在王要討伐土方。

又用為紀時之辭,《合集》22723:「才(在)正月。

」甲骨文中多見「正月」一詞,意即一年的首個月。

「正」或可用作地名,《合集》22246:「正受禾」,指於名叫正的地方接受穀子。

又用作祭名,《合集》14315正:「正祖乙。

」 金文「正」讀作「征」,指征伐。

邐方鼎:「隹(唯)王正(征)井方。

」另有「正月」一詞,表示一年的首個月,君夫𣪕蓋:「唯正月初吉乙亥。

」或指官長,五祀衛鼎:「正廼(乃)訊厲」,全句指官長便問訊厲。

毛公鼎:「無唯正𦖞(聞),引(矧)其唯王智(知)?廼(乃)為是喪我國。

」全句指連官長也沒有聽聞過,難道君王會知道嗎?於是我國便滅亡。

《爾雅.釋詁》:「正、伯,長也。

」又讀作「政」,指政令,大盂鼎:「于玟(文)王正(政)德。

」《釋名.釋言語》:「政,正也。

下所取正也。

」另「正」又有考核之義,師遽𣪕蓋:「王𢓊(誕)正師氏」,指王考核師氏。

戰國竹簡「正」指正直,《上博竹書一.緇衣》簡2:「靜(靖)龏(恭)尒(爾)立(位),𡥆(好)是正植(直)」,意即妥善恭敬地擔任你的職位,並去親近任用正直的人。

又用作「征」,指征稅,《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36:「専(輔)為正(征)籍,㠯(以)正(征)關市」,指輔助征收稅項,以向通過關市的人征稅。

又用作「政」,指政事,《郭店簡.性自命出》簡56-57:「上交近事君,下交得眾近從正(政),攸(修)身近至仁。

」全句指依循道德與上交往,即近於掌握侍奉君主之道;依循道德與下交往,能得到眾人的信賴,近於懂得妥善處理政務;以道德修身即近於仁德的達成。

疋 甲金文象足,從大腿到腳板,本義是足。

甲金文象足,從大腿到腳板,本義是足。

甲金文「足」、「疋」同字。

戰國文字開始分化,把「足」字上部寫成「口」形,「疋」字上部寫成圓形或「マ」形(季旭昇)。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775反:「疾疋」,表示足有疾。

傳世文獻亦有用作本義,《管子.弟子職》:「問疋何止」,指弟子服侍老師歇息,問老師腳放在哪一頭(裘錫圭)。

《說文》:「疋,足也。

上象腓腸,下从止。

〈弟子職〉曰:『問疋何止。

』古文以爲《詩.大疋》字,亦以爲足字,或曰胥字。

一曰疋,記也。

凡疋之屬皆从疋。

」 甲骨文又用作人名。

金文讀作「胥」,表示輔助,免簋:「令女(汝)疋(胥)周師」,表示命令你輔助周朝的軍隊。

《爾雅.釋詁》:「胥,相也。

」《方言》:「胥,輔也。

」 又通假作「疏」,《郭店楚簡.老子甲》簡28:「古(故)不可得而新(親),亦不可得而疋(疏)。

」《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本、王弼本《老子》「疋」作「疏」。

又通假作「雎」,《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10:「關疋(雎)以色俞(喻)於豊(禮)」。

「關疋」即《詩經》篇名〈關雎〉,意謂〈關雎〉能夠以對美色的喜好來說明對禮的重視(季旭昇)。

又用作人名,《郭店楚簡.窮達以時》簡9:「子疋(胥)」,即吳國名臣伍子胥。

《韻會》:「按古文大小雅,爾雅,字本作疋,今文皆作雅,而疋字但音匹矣。

」可見古來《爾雅》亦可寫作《尔疋》。

近世廣東著名書法篆刻家及南社詩人的鄧爾雅便常以「尔疋」自署,並以之為號。

企 甲金文象「人」立於「止」上,突出人的足部,以表明動作與足有關。

本義為踮着腳尖、抬起腳跟站立,引申有企望、企盼之義。

甲金文象「人」立於「止」上,突出人的足部,以表明動作與足有關。

本義為踮着腳尖、抬起腳跟站立,引申有企望、企盼之義。

《說文》:「企,舉踵也。

从人,止聲。

𠈮,古文企从足。

」「舉踵」即抬起腳跟。

段玉裁注:「按此下本無聲字,有聲非也。

今正。

止部曰:『止爲足。

』說文無趾,止卽趾也。

从人、止,取人延竦之意。

」按「企」字足部漸從「人」分離,故字從「人」從「止」,段說可從。

甲骨文「企」用作地名。

《屯南》179:「才(在)企。

」《合集》19369:「田企東」,指於企地東方田獵。

甲骨文、金文「企」用作人名。

由於「企」指踮腳站立,因而又可指翹首遠望,《漢書.高帝紀上》:「日夜企而望歸。

」顏師古注:「企謂舉足而竦身。

」「企」象踮起足尖眺望遠處,從而有了翹首遠望之義。

人做出如此姿勢,定是有所期待,因而又有企望、企求、企盼之義(白川靜)。

晉郭璞〈江賦〉:「渠黃不能企其景。

」先 甲骨文從「人」從「止」,或從「人」從「之」。

「之」或「止」在「人」上,會足在人前之意,本義是在隊列中先行的意思(沈培、裘錫圭)。

商周金文從「人」從「之」,與甲骨文相同,戰國文字承襲商周金文。

《說文》:「先,前進也。

从儿从之。

凡先之屬皆从先。

」段玉裁注:「凡言前者緩詞,凡言先者急詞也。

」由踏步向前意會事情的開始,有「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的意味,《廣雅.釋詁一》:「先,始也。

」 甲骨文指時序在前,與「後」相對,《合集》34291:「惟王亥先又(侑)」,指先對王亥進行侑祭。

另又用作先祖之通稱,《合集》38731:「其祀多先[祖]」。

字又讀為「侁」,用作方國名。

《合集》6834正:「子商弗其隻(獲)先(侁)。

」子商為將士名,句指子商沒有捕獲侁國人。

《字彙補》:「侁,商世侯國也。

」字又作「姺」,《左傳.昭公元年》:「商有姺邳。

」杜預注:「二國,商諸侯。

」 金文「先」指先行,虢季子白盤:「折首五百,執訊五十,是以先行。

」「先行」意指行於軍列的前方,全句指獲得五百首級,生擒五十敵人,因此行於軍列之前。

另亦可解作時序在前,毛公鼎:「厥非先告𢉩父,父𢉩舍(捨)命,毋有敢憃(縱),尃(敷)命于外。

」全句指如果不是先告訴毛公𢉩,毛公𢉩答應,不敢放縱而在外頒布政令。

另金文有「先人」、「先祖」,指歿世之祖父及遠祖,如中山王鼎:「昔者,吾先祖桓王,邵(昭)考成王,身勤社禝(稷),行亖(四)方,以憂勞邦家。

」 戰國竹簡「先」亦指時序在前,《上博竹書一.緇衣》簡6:「上𡥆(好)仁,則下之為仁也靜(爭)先。

」另「孫」也可通作「先」,《銀雀山竹簡.孫臏兵法》有「孫軫」為晉國撃潰秦軍之事。

《漢書.藝文志》於「兵形勢家」下亦有「《孫軫》五篇,圖五卷。

」「孫軫」即《左傳》中晉大夫「先軫」,《說苑.指武》:「文王不能使不附之民,先軫不能戰不教之卒。

」先氏世為晉卿,見《通志.氏族略三》:「先氏,晉大夫先輔之後,世為晉卿。

」此 甲金文從「止」從「人」,左右結構與上下結構無別。

象人所止步之處,即此處之意,與「彼」相對。

甲金文從「止」從「人」,左右結構與上下結構無別。

象人所止步之處,即此處之意,與「彼」相對。

陳初生以為「以腳趾與一側身人形會腳步到此停止之意。

」何琳儀以為會以足蹋人之意,「跐」之初文。

姑備一說。

甲骨文用為祭名,金文用作人名,此鼎:「此其萬年無彊。

」又用作近指代詞,中山王鼎:「此易言而難行」。

戰國竹簡也用作近指代詞,《郭店簡.五行》簡41:「此之胃(謂)也。

」《睡虎地秦簡.語書》簡6:「如此,則為人臣亦不忠矣。

」 《說文》:「此,止也。

从止从匕。

匕,相比次也。

凡此之屬皆从此。

」段玉裁注:「《釋詁》曰:『已,此也。

』正互相發明。

於物為止之處,於文為止之詞。

」㞷 甲金文從「止」,「王」聲。

戰國文字上從「之」,下部或變為「土」形或「𡈼」形。

「㞷」是「往」的初文。

本義是去、到。

甲金文從「止」,「王」聲。

戰國文字上從「之」,下部或變為「土」形或「𡈼」形。

「㞷」(或隸作「𡉚」)是「往」的初文。

本義是去、到。

甲骨文用本義,如《合補》3734:「鼎(貞):王㞷田,不雨。

」「㞷田」意謂去狩獵。

《合集》37722:「辛酉卜,鼎(貞):王田斿,㞷來亡𡿧(災)。

」 金文「㞷」可用作「皇」,如陳逆簋:「[陳土](陳)氏裔孫逆,乍(作)為㞷(皇)[示𥃷](祖)大宗簋。

」又讀為「襄」,如鄭㞷庫矛:「奠(鄭)㞷庫[㫃戈](戟)朿(刺)。

」「襄庫」是鄭國的武庫,亦見《左傳.襄公三十年》「因馬師頡介于襄庫」。

(何琳儀) 戰國楚簡可用為「廣」,如《郭店簡.性自命出》簡65:「君子執志必又(有)夫㞷=(廣廣)之心。

」「廣廣」表示遠大之義。

(李零)一說「往往」即古書的「皇皇」,表示嚮往。

(劉桓、陳偉) 「㞷」還用為「匡」,如《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5:「㞷(匡)天下之正(政)十又(有)九年而王天下。

」 《說文》以為「㞷」的本義是「艸木妄生」。

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皆未見此用法。

後因「㞷」字不再獨立使用,很多本從「㞷」得聲的字改成從「王」,如「匡」、「狂」、「汪」等。

(裘錫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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