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種類分級和處罰表列 - 建律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毒品種類分級和處罰表列 ·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 · 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MDMA(搖頭丸)、大麻、LSD(搖腳丸、一粒沙)) · 第三級毒品(FM2、小白板、丁基原啡 ...
建律-毒品法律案件研究網
跳到主文
本網站由建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建置,專門針對毒品案件蒐集、整理相關的實務見解,供有需要的民眾參考。
另外我們也提供毒品案件的免費法律諮詢,請撥打0223212681、0919635333找黃律師。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May27Tue201415:46
毒品種類分級和處罰表列
已移轉至他網,http://jianlyulawquestion.blogspot.tw/
毒品種類分級和處罰表列
販賣毒品主要是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罰。
有關毒品種類分級和其處罰如下(參考條文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5、7、8、10、11-1條):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
1、製造運輸販賣: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
2、意圖販賣而持有: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
3、引誘他人施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4、轉讓: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5、施用: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MDMA(搖頭丸)、大麻、LSD(搖腳丸、一粒沙))
1、製造運輸販賣: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2、意圖販賣而持有: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3、引誘他人施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4、轉讓: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0萬元以下罰金。
5、施用: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級毒品(FM2、小白板、丁基原啡因、(K他命))
1、製造運輸販賣: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
2、意圖販賣而持有: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3、引誘他人施用: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0萬元以下罰金。
4、轉讓: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5、施用: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施用第三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
第四級毒品(Alprazolam(蝴蝶片)、Diazepam(安定、煩寧)、Lorazepam(一粒眠))
1、製造運輸販賣: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2、意圖販賣而持有: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3、引誘他人施用: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4、轉讓: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5、施用: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施用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
延伸閱讀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四級毒品刑度提高!
毒品分級及品項
延伸連結
建律法律事務所-全省來電免費法律諮詢
律師陪訊專線:0919-635-333(找黃建霖律師)
文章標籤
台北
律師
毒品
分級
處罰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建律法律事務所
建律-毒品法律案件研究網
建律法律事務所發表在痞客邦留言(1)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生活綜合個人分類:●毒品分級此分類下一篇:什麼是毒品?
上一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減刑】行為人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依同條例第17條第2項及刑法第62條規定減輕其刑時,法院按刑法第66條前段規定,將其有期徒刑減為二分之一以後,再依刑法第59條認以宣告法定最低度之刑猶嫌過重者遞減其刑時,則其量刑自不應在有期徒刑一年三月以上,始符減輕之意旨,否則自屬於法有違。
下一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施用毒品者,其所稱向某人購買之供述,須補強證據以擔保其供述之真實性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文章搜尋
文章分類
網站公告(7)毒品免費法律諮詢(2)●毒品分級(3)●製造、運輸、販賣毒品(18)●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2)●以強迫等方法使他人施用毒品(1)●轉讓毒品(9)●施用毒品(21)●觀察勒戒、戒癮治療(14)●持有毒品(8)●供出毒品來源(11)●毒品案件偵查審判自白認罪(16)●毒品訴訟相關實務(14)毒品訴訟案例分享(2)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