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常見問題: 最後工作日(Last Day)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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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會指明「月」是30日或31日),則可參考返法例要求,咁就唔怕計錯數。

... (月) means a period of time commencing on the day when notice of ...  打工仔常見問題:最後工作日(LastDay)如何計算???最後工作日(LastDay)計算方法,每間公司每份合約都可能有不同,打工仔有問題最直接方法當然向公司人事部查詢,可是有邊位打工仔會係Resign前搵HR問。

假如你公司需要一個月的離職通知,而合約又沒有訂明可謂「月」(有些公司會指明「月」是30日或31日),則可參考返法例要求,咁就唔怕計錯數。

若僱主與僱員之間沒有協定離職通知期,亦可以此作為參考。

法律原文:第57章《僱傭條例》,S6(4)Forthepurposesofthissectiontheexpressionmonth(月)meansaperiodoftimecommencingonthedaywhennoticeofterminationofacontractofemploymentisgivenorwhenemploymentbegins,asthecasemaybe,andendingattheendofthedaybeforethecorrespondingdateinthefollowingmonthor,wherethereisnocorrespondingdateinthefollowingmonthorwherethecommencingdayisthelastdayofamonth,attheendofthelastdayofthefollowingmonth.就本條而言,月(month)指由發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之日起計,或由僱傭開始之日起計(視屬何情況而定),至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或如發出通知或僱傭開始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

如果遞信日係1月1日,正式離職日便是1月31日。

由於每個月唔一定是30日或31日,尤其2月份好多人就唔識計,以僱傭條例(Ch57,S6(4))的定義,最後工作日(LastDay)的計算如下:例子:遞信日。







最後工作日(LastDay)1月28日。





2月27日1月30日。





2月的最後一日(2月28日或29日)1月31日。





2月的最後一日(2月28日或29日)4月30日。





5月31日特別留意法例係寫明: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或如發出通知或僱傭開始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

因此2月28日(假設為2月的最後一日)提出Resign,是需要工作至3月31日。

而在4月30日Resign,則需要工作至5月31日(其他月份做法相同)。

註: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未被按讚的文章FeaturedPosts 快要有文章了隨時關注......RecentPosts 法定產假增加至14個星期(已經生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僱主或人力資源專業人員應如何應對?5分鐘!了解「平衡計分卡」當裁員無可避免時,人力資源應如何應對?處理僱員工傷的複雜人力資源法律爭議(1月30日)Whenemployeedeletedthecompanyfilesandinformation...廿一世紀卓越督導工作坊-概覽當代最新及具權威的領導技巧(6月21日開課)專業甄選面試技巧工作坊–概覽當代具權威的專業面試模式(6月8日開課,快將額滿)WhyChange?WhyInnovate?為什麽需要革新及創意!TheLifelineofBreakthroughinBusiness,ProductsandServices-CreativeThinkingArchive 2020年12月(1)1篇文章2020年2月(1)1篇文章2019年12月(1)1篇文章2019年4月(1)1篇文章2019年1月(1)1篇文章2018年9月(1)1篇文章2018年6月(2)2篇文章2018年5月(1)1篇文章2018年1月(1)1篇文章2017年11月(2)2篇文章2017年6月(1)1篇文章2016年12月(1)1篇文章2016年10月(1)1篇文章2016年8月(1)1篇文章2015年12月(1)1篇文章SearchByTags 卓思顧問友商有良實習機會工作機會招聘Follow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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