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自行送件,3/31截止)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110-2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自行送件,3/31截止) ... 申請資格: 1.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 教育部、 ... Openlogin close 登入生活輔導組 Username Password 登入 忘記密碼? home 生活輔導組 GoogleSearch Language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登入 Language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Togglenavigation 110-2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自行送件,3/31截止) 2022-02-10 李俊華 110-2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自行送件) 申請資格:  1.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  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或享有其他類似之特殊境  遇性質之獎學金,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2.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  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申請文件:  1.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申請表正本1份。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3.清寒證明文件1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4.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5.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印於同一頁)。

▲詳情如下方附件 辦法暨申請書-得力清寒獎助學金 分享 Tweet 列印本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