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無意史料與歷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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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同的標准,史料可劃分為不同類型:以離歷史發生時空的遠近為標准,史料可以分為直接史料和間接史料,又稱作原始史料和轉手史料,或稱為一手史料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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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無意史料與歷史研究
作者:張秋升
發布時間: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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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史料是過往社會遺留下來的各種痕跡,是認識、解釋和重構歷史所必須的材料。
無意史料是人們無意間留存下來的,它與有意史料相對應。
有意史料雖有故意作偽之嫌,亦具有意存真之實。
而無意史料的特殊價值在於:因其無主體之“意”的干擾而尤能保存歷史之真。
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是涵容並存的,不能從史料存在形式上作截然區分。
主體之“意”是剔分無意史料的刀尺,研究的問題是捕獲無意史料的筌網。
在歷史研究的實踐中,無意史料應與有意史料對勘使用,庶幾能更加接近歷史的真實。
關鍵詞:無意史料有意史料歷史研究
史料是過往社會遺留下來的各種痕跡,我們隻有依據史料才能認識、解釋和重構歷史。
史料的范圍極其廣泛,盈天地之間的人類遺存都可以作為史料。
“史料之為物,真所謂‘牛溲馬勃,具用無遺’”[1]54。
按照不同的標准,史料可劃分為不同類型:以離歷史發生時空的遠近為標准,史料可以分為直接史料和間接史料,又稱作原始史料和轉手史料,或稱為一手史料和二手史料,前者離歷史發生的時間最短、距離最近,是親歷者或目擊者的直接留存,后者是轉手后流傳下來的史料﹔以史料存在形式為標准,史料可以分為實物史料、口傳史料、文字史料和圖畫音像史料等。
這是最為普遍的分類方法。
以史料留存者的故意與否為標准,史料可以分為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
前者是人們有意記述或傳布下來的,后者則是人們無意間留存下來的。
長期以來,人們對前兩種劃分類型的史料談論較多,認識也較為深入,而對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未作深究,有些問題至今比較模糊。
本文在前人認識的基礎上,力圖對無意史料與歷史研究的相關問題作一次較為清晰的梳理。
一、主體之“意”與史料留存
這裡的“主體”指的是史料留存者或轉存者﹔“意”指的是主體行為的目的。
作為目的的“意”是人類理性的表現。
主體的行為目的與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利益的背后是主體的社會地位、階級立場、情感情緒、價值觀念等支配因素。
人們的諸多行動都有“意”的支配。
就史料留存而言,目的是主體事先已經預測到了接受者的反應而具有的一種行為心理追求,是經過理性思考之后的決定。
人是利益的動物,與自身利益無關的歷史,人們往往不會去有意偽造﹔而對於和自身利益相關的歷史,又往往很難祛除一己之私“意”而撰寫出絕對客觀真實的歷史。
單就主體之“意”而言,其對史料真偽的影響之大,不可不給予高度關注。
求真是史學的基本理念,是史學存在的根基,是優良的史學傳統,也是千百年來史家追求的理想境界。
但歷史的失真又是一個廣泛而持久的現象,失真的原因多種多樣,而人們有意或故意造成的歷史失真非常普遍,其對歷史真實的損害也特別嚴重。
法國布洛赫說:“在所有歪曲証據的毒素中,最致命的莫過於有意作偽。
”[2]69因此,我們首先要重視主體的“意”。
我們應該做的是分析史料留存者有什麼樣的“意”,此“意”對史料的真偽究竟造成了怎樣的影響,進而排除其故意的干擾,從有意的史料中剔分出其無意的留存,以備歷史研究之用。
把史料分為有意和無意兩大類,是把史料留存者的目的視為鑒別史料可靠性的首要尺度。
杜維運說:“影響史料內容最大者,為史料記載人﹔史料內部考証的重點之一,為研究史料記載人的為人。
……研究史料記載人的為人,最重要者是其信用程度。
”[3]162
從史料留存者之“意”的角度,對史料進行劃分和審查,在伯倫漢《史學方法論》一書中已經萌芽,只是沒有明確使用“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的概念。
伯倫漢將史料分為遺跡和傳說兩大類:直接遺留而尚存者屬於遺跡﹔“經過人之觀解而重復述出之者,則謂之傳說”。
其中,遺跡又據“有無以回想事故為用意”分為兩小類:一是狹義之遺跡,“並無供后人回想或留與后人之用意”,只是未經泯滅者如遺骸、工具、語言、法律、風俗、技術、錢幣、建筑等以及文件書契如法庭記錄、國會議案、演說詞、新聞紙、信件、賬目等﹔二是“含有使人得由之以作回想之用意”的紀念物,如文書條文、銘志、紀念碑等,因為用意之強,“已具有一般歷史紀念之性質,故已入於傳說之范圍”[4]190。
第二大類為傳說,“均在使事故之回想得以保存”,分為圖畫的、口頭的及文字的三種,其中“文字的傳說,則有歷史內容之銘志、日記、系譜、年志、回憶錄、人物志等種種”[4]191。
我們可以看出,雖然伯倫漢對史料的劃分並非十分明晰,但有一點非常值得我們注意,那就是是否以“回想”為用意,這就為后人有意和無意史料的劃分埋下了引線。
不過,伯倫漢並未對“回想”之用意的影響作史料價值方面的詳細分析。
傅斯年在《史學方法導論》中曾將史料列為直接史料對間接史料、官家的記載對民間的記載、本國的記載對外國的記載、近人的記載對遠人的記載、不經意的記載對經意的記載、本事對旁涉、直說對隱喻、口說的史料對著文的史料八對[5]3-51,其中對不經意的記載和對經意的記載就是后來所說的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
盧紹稷在《史學概要》中將史料廣義地劃分為有意史料(如史書)和無意史料(如器物、語言)[6]151-154。
布洛赫則以舉例的方式說:“讓我們把希羅多德的《歷史》與法老時代埃及人放在墓穴中的游記加以比較,然后,對比一下這兩大范疇的原型,將史學家所掌握的形形色色史料加以劃分,就可以看到,第一組的証據是有意的,而第二組則不是。
”[2]48后來,杜維運對有意和無意史料進行了清晰的界定,他說:“分史料為有意史料與無意史料,為近代對史料另一重要的分類。
有意史料為史料作者蓄意存留某一部分往事……大凡名流的回憶錄、公家的宣傳冊子,以及肆意頌揚或詆毀的一類文字,絕少不是有意史料。
無意史料則為不知不覺中的表現,沒有預定的目的、周密的計劃,只是自然的流露出來。
如報紙中的廣告,是無意史料(新聞為有意史料),俗語、遺風遺俗以及法院公告(判決書),也都是無意史料。
”[3]141這樣的區分顯然有伯倫漢的痕跡。
寧可也將史料劃分為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而且對二者的性質有了明確的界定,指出:“有意的史料指作者蓄意寫下以留存於后世者,像回憶錄、傳記、歷史著述以及紀功碑、墓志銘等等,包括肆意贊揚或詆毀某人某事的東西。
這種史料常常經過取舍、剪裁、凸顯乃至隱諱、歪曲、篡改。
無意的史料不是沒有目的,而是指它具有當時另外的實用目的,例如賬冊、契約、田畝冊、戶籍、官私文書、犯人的口供、遺風遺俗、俗語,乃至報紙的廣告、寺觀的簽文、信函、便條、日記以及古代遺址的瓦片、居室、牆壁、墓葬等等。
”[7]114在這裡,寧可對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進行了舉例說明,而尤其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他特別指出“無意的史料不是沒有目的,而是指它具有當時另外的實用目的”,這為我們進一步研究無意史料指明了方向。
實際上,所有的文字都是人留下來的,毫無疑問,這些文字都含有人之“意”。
人之“意”多種多樣,各不相同。
但有一點很清楚,所有的與人相關的留存物都是有意所為,關鍵是這個“意”到底是什麼。
一般來說,我們對史料留存者之“意”通常有一個隱含的界定,那就是特指存史的目的。
至於一種留存物與主體的其它關聯,常常被置而不問。
如果說,隻要是人的留存物,就與人的目的相關,顯然沒有問題。
清楚了這一點,我們才不至於將有意和無意史料機械地從其存在形式方面來劃分,如正史就是有意史料、小說就是無意史料,史書就是有意史料、詩文就是無意史料等等,實際上,這些都是人的有意所為,但並非都是為了存史,如小說詩文自有作者之意,或娛樂,或刺世,或抒情,但絕非為了存史,只是無意之中流露出了歷史的信息。
隻有這樣看待問題,才好對它們的價值作出合理的判斷,對有意和無意史料作出清晰的區分。
關於主體之“意”對史料留存的作用,傅斯年有過一段論述:“記載時特別經意,固可使這記載信實,亦可使這記載格外不實﹔經意便難免於有作用,有作用便失史料之信實。
……不經意的記載,固有時因不經意而亂七八糟,輕重不襯,然也有時因此保存了些原史料,不曾受‘修改’之劫。
”他舉例為大家詬病的《晉書》和《宋史》,“《晉書》中之小說,《宋史》中之紊亂,固是不可掩之事實﹔然而《晉書》卻保存了些晉人的風氣,《宋史》也保存了些宋人的傳狀。
對於我們,每一書保存的原料越多越好,修理的越整齊越糟。
……我們要看的史料越生越好!……《新五代史》及《明史》是最能鍛煉的,反而糟了。
因為材料的原來面目被他的鍛煉消滅了。
”[5]38-39按照傅斯年的觀點,主體之“意”能使史料存真,亦會導致史料的失真,而不經意的記載,沒有主體的故意,有時反而保存了歷史之真。
這一判斷是正確的,許多學者也持相同的看法,比如上面所引寧可的一段話亦持此意。
但有人片面地認定,有意史料因故意一定會造成歷史的失真,這是極端的看法。
他們忽略了故意存真的一面。
千百年來,中國史家一直有求真實錄的撰史傳統,有的甚至為了留下真實的歷史,寧為蘭摧玉折,不為瓦礫長存。
所以,故意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造偽,一種是有意存真,並非凡是故意者都是作偽者。
人們之所以看中無意,貶低故意,可能與一種認識有關:一般認為,凡是人寫的歷史,必然帶有主體化的色彩與烙印,而要做到客觀真實,最好排斥自我,斬斷主客體之間的任何聯系。
這一觀點和立場有其道理,但也有失偏頗。
因為人有說謊的需要,也有求實的追求。
當然,相同的情況下,無意史料的存真度顯然大於有意史料。
比如,在法律上,証人的証詞固然重要,但卻存在說謊的可能,故法律更重証據,尤其重視與証人之“意”關聯較弱的物証。
那麼,無意史料是如何產生的呢?杜維運將無意史料的形成概括為三種情況:一是無心的流露,他以周人對牧野之戰殷紂敗亡的解釋為例,指出在周人的正面說辭裡,流露出了殷征東夷國力大耗、周武王乘敝取勝及商紂王有軍事天才等信息﹔二是得意忘形,他以唐太宗得意時將高祖稱臣於突厥之事泄露為例進行了分析﹔三是誠於中、形於外,他舉杜太后說出其子趙匡胤篡位之事為例進行闡釋,並認為這種情況是無意史料的主要來源[3]141-143。
這三種情況無疑都是存在的,其舉例也是確當的。
另外,我們還應該看到,這三種情況都是在人的理智失控狀態下的產物,同時也都是與有意相伴而生的。
特別是第三種情況,其根據就是思想和表達是本然統一的,二者沖突時必然會露出破綻,真實的信息總想沖破理智的纏裹,與其語言達成一致。
人有說謊的本領,但不具備將謊言完全扯圓的能力,終有露出真相之處、之時。
分析各種史料,以存史為標尺,我們可以量度出不同史料中“意”之作用的強弱。
我們從兩個方面進行說明。
其一,從歷史內容的角度看,關於人的道德榮辱的記載與評價,往往有意程度較強,而關於環境、制度、人名、地名、物品等,因與主體的利益相關度較弱,往往不會有意造偽,實也沒有造偽的必要。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其它因素——如知識水平、認識能力、表達技巧等因素不會導致歷史失真。
就基本情況而言,越是遠離人的利益、情感和價值的史料,其中的有意程度越弱。
其二,從史料存在形式來說,其有意程度由強到弱可以排序為:史書、方志、墓志銘、碑文、經書、子書、詩文、小說、日記、書信、家譜、檔案、賬簿、遺囑、清單、考古遺跡、文物、文字語言等,其中主體有意存史的意識呈逐漸減弱趨勢。
當然,這只是就主流情況來說的,並非絕對如此。
比如,當有人知道了日記可以進入歷史時,有意撰寫日記甚至修改、偽造日記的現象就出現了﹔書信本為私人之物,但要流傳於世、公開出版時,有人就要刪改了。
情況是復雜的,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無意史料的特殊價值
史料價值,若統而論之,無所謂高低。
史料價值是相對於某一歷史研究的問題或目標來評判的,即對於同一歷史問題,不同的史料才會有高低之別。
價值的高低要看其滿足研究需求的程度,即對於解決這一問題其所能提供的信息的多少和質量的高低。
就總體而言,所有的史料相對於全部的歷史研究,地位是平等的,價值是一樣的。
對於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價值的判斷,也遵循這一基本前提。
古人對史料的有意和無意已有了明確的認識,代表性的表述是清代錢澄之所說:“其言之出於道路無心之口,足信也﹔言之出於親戚、知交有意為表彰者,不足信也。
其人生平直諒無所假借者,其言足信也﹔輕聽好夸,喜以私意是非人者,其言不足信也。
”[8]176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則從主體的角度分析史料價值的材料,表達了親情利益和人格修養對歷史記載真實度的影響。
實際上,在古代社會,銷毀刪改檔案、正史編撰中的隱諱與歪曲、私家墓志銘中的諛辭等等,都是有意為之的典型。
梁啟超認為,史料有不具和不確兩種情況,而造成不確的原因來源於主體,所以他對無意涉筆的現象也給予了高度重視:“舊史之作列傳,其本意固非欲以紀社會紀文化也。
然人總不能不生活於社會環境之中,既敘人則不能不涉筆以敘及其環境,而吾儕所最渴需之史料,求諸正筆而不得者,求諸其涉筆而往往得之。
”“若作史讀,惟患其不簡嚴。
簡嚴乃能壹吾趨向,節吾精力。
若作史料讀,惟患其不雜博。
雜博乃能擴吾范圍,恣吾別擇。
”[1]49從邏輯上講,隻有從主體上解決史料的真偽問題,才最為徹底,故而人們特別重視無意史料是可以理解的。
漆俠針對傅斯年所說的“不經意”史料,認為其“‘不經意的記載對經意的記載’,此條甚為有用,但傅先生論述太簡單……不經意的記載,或者更進一步說無意的記載,其史料之真實性實為值得重視”[9]32。
布洛赫指出:“歷史研究無疑認為第二類史料更為可靠,也就是那些目擊者無意識記下的証據。
”[2]49他接著說:“這並不是說第二種類型的史料不會出錯或作偽。
有許許多多偽造的訓令,大使的報告和商務信件的內容也未必全部真實可信。
就算有這種欺騙行為,至少它也不是要蓄意欺騙后人的。
而且過去無意中留下的遺跡還可以填補歷史的空白,考辨史實的真偽,它可以幫助我們預防無知或失實這類絕症。
若不是借助這類史料,當歷史學家將注意力轉向過去之時,難免會成為當時的偏見、禁忌和短視的犧牲品。
”“即便急於要找到証據,我們首先注意的也不再是文獻記載。
一般來講,如果允許偷聽的話,我們總會豎起耳朵傾聽那些人們不打算說出來的事情。
”[2]50杜維運甚至明確提出:“有意史料的價值,是有限度的。
無意史料的價值,則未有其比。
歷史的真相,最需無意史料來表白。
”[3]141他們的判斷都是基於有意史料隻有一半存真的可能性,而無意史料則完全沒有作偽的可能性,因為它們的出現是主體不自覺的產物,沒有預定的目的,沒有周密的計劃,只是自然的流露。
史學史上許多成功的歷史考証或研究成果,似乎都得益於無意史料。
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續考》,取得了重大學術成就。
王氏自己將這一成就歸功於其使用的“二重証據法”,並將“二重証據”解釋成“紙上之材料”和“地下之新材料”[10]2,陳寅恪進一步闡發為“取地下之實物與紙上之遺文互相釋証”[11]247。
“地下之新材料”、“地下之實物”何謂?顯然是甲骨卜辭,但這是埋在地下的文字,並非近代考古學意義上地層中的實物。
所以我們認為,王氏之成功不是因為使用了近代意義上的考古資料,而是因為使用了甲骨卜辭——一種典型的無意史料。
貞人或商王的有意之處在佔卜,而殷先公先王的名字則是在佔卜時無意留下的。
因為當時近代考古學傳入中國,成為時尚之學,故王、陳對“二重証據”的解釋有攀附新學之意,對其考証成功的評判又有故意賦值之嫌。
否則為什麼王氏運用地下出土的青銅器銘文對大禹的考証卻是失敗的呢?顯然金文與卜辭不同,金文多是撰述歌頌祖先的有意撰述,其可信性較之卜辭有很多差距。
所以,如果講“二重証據法”的話,就王氏考証的真實情況,應是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二重,是這兩類史料的對勘,而非地上地下的互相釋証。
又如梁啟超和陳垣考証玄奘西行始年問題,陳氏之所以比梁氏高明,從史料的使用上看,梁氏使用的是《續高僧傳》、《慈恩法師傳》和新舊《唐書》,陳氏除使用了梁氏所用史料外,還使用了《貞觀政要》《全唐文》《通典》《太平寰宇記》《冊府元龜》,甚至法帖《聖教序》中的史料,其中不少屬於無意史料。
再如,楊志玖考証馬可波羅是否來過中國,運用的關鍵史料是《永樂大典》之《經世大典•站赤》中的記載,該史料並非為了記述馬可波羅的事跡而留下的,亦屬於典型的無意史料。
科學史研究的進行,更多地依賴於無意史料,如竺可楨對於中國古氣候的研究,使用的許多史料都是無意史料。
據記載:“歷史資料在地球科學研究工作中也很重要。
竺可楨先生關於氣候變遷的研究就是一例。
從1925年開始,他不斷地從經、史、子、集以及筆記、小說、日記、地方志中收集有關天氣變化、動植物分布、冰川進退、雪線升降、河流湖泊凍結等資料,加以整理,臨終前於1972年發表《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遷的初步研究》。
”[12]6引文中所提及的相關史料,恐怕絕大多數屬於無意史料。
席澤宗對超新星的研究,也得益於古代留存下來的無意史料。
“近幾十年來,利用中國古代的天象紀錄來研究超新星遺跡、地球自轉的不均勻性、太陽黑子活動的周期、哈雷彗星的軌道演變等許多問題,已成為熱門課題,在英、美、日、韓等國都有人在研究”[12]6。
中國古代的天象記錄,其有意處是在宣揚天人感應,但今天卻不經意成為了科學史研究的絕佳資料。
長期以來,人們更習慣於、也更多地從直接史料和間接史料的角度談論史料的價值,普遍認為直接史料的價值高於間接史料。
傅斯年對直接史料和間接史料論述較為充分,他雖然將史料分成八對范疇,但“其實這八對范疇可以概略為一對,也就是直接史料與間接史料,其余均由此衍伸”[13]。
他說:“凡是未經中間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轉寫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經中間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轉寫的,是間接的史料。
《周書》是間接的材料,《毛公鼎》則是直接的﹔《世本》是間接的材料(今已佚),卜辭則是直接的﹔《明史》是間接的材料,明檔案則是直接的。
”[5]3而就這兩種史料的價值而言,傅斯年認為:“直接的材料是比較最可信的,間接材料因轉手的緣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減﹔但……不能一概論斷,要隨時隨地的分別著看。
”[5]4“直接材料雖然不比間接材料全得多,卻比間接材料正確得多……間接史料的錯誤,靠他更正﹔間接史料的不足,靠他彌補﹔間接史料的錯亂,靠他整齊﹔間接史料因經中間人手而成之灰沉沉樣,靠他改給一個活潑潑的生氣象。
”[5]5傅斯年給我們的“要隨時隨地的分別著看”的提醒非常重要。
固然,直接史料因為其留存者距離歷史發生的時空最近,留存者多為目擊者或事件的親自參與者,而使得其價值較高,間接史料因其轉手再加上自然的流失,使得史料更容易走形,如同排隊喊話,傳至最后,甚至已經大相徑庭。
但是,也有后來史料勝過從前史料的情況,如司馬光《資治通鑒》中的材料,是經過了縝密考証而選擇寫入的,其可信度有的遠遠超過此前的史料。
此外,正因為直接史料距離歷史發生的時空近,所以觀察者留下的記載往往具有部分性、片面性、暫時性、不完整性,反而不如間接史料具有全局性、統合性和反映事件的全面性。
特別是這些目擊者或參與者,因為距離歷史發生時空最近,作為史料的第一留存者,其主體之“意”也就發揮著更強的作用,反而不如后來的轉存者,因為他們往往已經與當時的歷史沒有利益的瓜葛,能夠更加客觀地對待歷史。
梁啟超曾舉自己的親身經歷為証:“著書者無論若何純潔,終不免有主觀的感情夾雜其間。
例如王闿運之《湘軍志》,在理宜認為第一等史料者也。
試讀郭嵩燾之《〈湘軍志•曾軍篇〉書后》,則知其不實之處甚多。
又如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變記》,后之作清史者記戊戌事,誰不認為可貴之史料?然謂所記悉為信史,吾不敢自承。
何則?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將真跡放大也。
”[1]97因為情感的作用導致了其著史目的的發生,主體之“意”對歷史真實的干擾是很顯然的。
在史料產生的初始點上,若從直接史料和間接史料的角度考慮問題,是不可取甚至無效的。
所以,與其糾結於“直接”“間接”或“一手”“二手”,倒不如用“有意”“無意”劃分史料更為有效。
從這一意義上說,地上的無意史料比地下的有意史料更寶貴,比如出土文獻,實際上與傳世文獻是一樣的,也是有意的,固然沒有經過流傳過程中的失真,但卻無法抹去其有意造成的失真,所以,出土文獻有時反不如無意的傳世史料,況且,出土文獻又多是殘缺的、不系統的。
總的說來,直接史料的價值高在其稀有性,而不高在其可信性。
我們不妨舉文字語言、小說、詩歌等為例,進一步闡明無意史料的價值。
這幾類史料通常被人們認為是無意史料,實際上,嚴格地講,它們也是有意史料,不但它們的產生和留存有作者之“意”貫穿其中,而且有的還有明確的存史的目的。
關於如何區分二者,我們在下文再進行辨析。
這裡,我們先看它們的史料價值。
文字語言是一種無意留存,只是人們撰述的工具,雖然人們所寫內容是有意的,但使用文字語言時卻並不著意,故而文字語言往往無意中帶有作者時代的信息。
梁啟超說:“至如小學類之《爾雅》《說文》等書,因其名物訓詁,以推察古社會之情狀,其史料乃益無盡藏也。
”[1]52陳寅恪說:“依照今日訓詁學之標准,凡解釋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
”[14]172亦即一個字裡面蘊含有豐富的歷史信息,“蓋一時代之名詞,有一時代之界說。
其涵義之廣狹,隨政治社會之變遷而不同,往往巨大之糾紛偽謬,即因茲細故而起,此尤為治史學者所宜審慎也。
”[11]105此外,文體等與文字語言一樣,都可作無意史料看待。
小說更是許多史家公認的無意史料。
梁啟超說:“善為史者,偏能於非事實中覓出事實。
”他舉《水滸傳》中魯智深以度牒入佛門逃身為元明間犯罪人逃身之事實,與《儒林外史》中范進一中舉即為社會特別階級之事實為例,指出:“此類事實,往往在他書中不能得,而於小說中得之。
”[1]53胡適也認為雜記小說是無意的史料,其價值是遠遠勝於官書的。
他以《醒世姻緣傳》、《儒林外史》等為例,認為:“以上略舉數例,略說教育制度史的性質與史料的來源。
來源不拘一格,搜採要博,辨別要精,大要以‘無意於偽造史料’一語為標准。
雜記與小說皆無意於造史料,故其言最有史料的價值,遠勝於官書。
”[15]541又認為:“《醒世姻緣傳》真是一部最有價值的社會史料。
他的最不近人情處,他的最沒有辦法處,他的最可笑處,也正是最可注意的社會史實”,諸如信仙、信鬼、信孽報等,“這些都是那個時代最普遍的信仰,都是可信的歷史”,《醒世姻緣傳》“是一部最豐富最詳細的文化史料”[16]310。
他還預言,將來研究17世紀中國社會風俗史、教育史、經濟史以及當時的政治腐敗、民生苦痛、宗教生活的學者,“必定要研究這部書”[16]310-311。
對於小說的社會史料價值,杜維運的看法與胡適一致:“以小說來講,小說雖屬虛構,但背景頗多可取,如《紅樓夢》的記繁華世家,《儒林外史》的記士子生活,《兒女英雄傳》的記闈場情形,《彭公案》的記秘密社會,都是絕好的社會史材料。
”[3]136漆俠則指出了《紅樓夢》作為研究中西交通史的價值:“由於18世紀中國和外國的交往,很多的外國物品傳到中國,諸如大玻璃鏡、俄羅斯絨大氈、自鳴鐘、小蠻靴之類,應有盡有,因而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就有人利用這當中的材料說明這一時期的中西交通。
”[9]34
詩歌証史也是20世紀中國史學的重要現象,陳寅恪的《元白詩箋証稿》《柳如是別傳》是這方面的代表作。
以《詩經》為史料來研究先秦史,早已是一種普通的做法。
嚴耕望《治史三書》中有“以唐詩為史料”的專論,他結合自己的研究實踐談了“我對於唐詩史料的利用”,指出“《全唐詩》寓含的史料極其豐富,研究唐史,這部書無疑為史料寶庫之一”,認為號稱“詩史”的杜甫詩價值更高,對於驛道、城市生活、地方民風、商業、教育等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杜詩之外,其他各家詩篇也大都有史料價值。
尤其講社會經濟史,可利用詩篇之處極多,諸如食衣居行、民族風習、工商行業,無不有詩篇可証﹔或者為他類史料所絕無蹤跡可尋者。
此例極多,如論中國史上之國際貿易港口。
”[17]137-139即詩歌無意涉及的社會面更廣,史料價值更大。
小說詩歌這些文學作品為什麼能夠作為史料來使用而且價值還較高呢?梁啟超、漆俠等作了分析。
梁啟超說:“須知作小說者無論騁其冥想至何程度,而一涉筆敘事,總不能脫離其所處之環境,不知不覺遂將當時社會背景寫出一部分以供后世史家之取材。
”[1]53意即文學作品固然是作者想象的產物,但想象不是憑空而來的,作者所處的環境會無意之間流露於作品中。
漆俠則從唯物史觀之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關系的角度,指明了文學作品必然反映社會經濟制度的事實,雖然這種反映是曲折的:“‘存在決定意識’。
文學藝術作為上層建筑、意識形態的一個組成部分,雖然不是徑情直道地而是曲折地反映它借以樹立起來的基礎,即社會經濟制度,但這種反映卻往往是逼真的、確鑿的,尤其是經過篩選、取舍后,就更加如此。
”[9]33他還以《三言二拍》為例分析了文學作品作為無意史料的價值:“由於作者們不像史官那樣有意識承擔編輯史料、纂修史籍的任務,所以對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的各種記錄,並沒有抱著作為史料的目的。
即使號稱詩史的杜甫的詩作,也絲毫沒有作為史料撰寫的。
正是由於不經意這一特點,作者們在政治上受到束縛和限制較小,信筆寫來,不做作,不粉飾,較史官記錄的東西更加真實可靠,這是第一。
其次,《三言二拍》許多篇目來自宋人話本和宋人記載,唯其如此,宋代說書人和作者們生活在當時城市中,耳濡目染,親所聞見,有關城市生活的多方面,各階級階層的群相,是他們最為熟悉的對象,從而詳實地記錄下來,成為研究宋史的重要史料。
而這一點,則是宋代說書人和作者們始終未曾料到的,他們的記錄會產生這樣的影響和作用!”[9]189因為這些史料的留存當初不是作為史料來撰寫的,不經意,受政治束縛較小,所以不做作,不粉飾,故更加真實可靠。
此外,我們一般都特別重視考古史料,認為考古史料價值高於文獻史料,實際上這一看法的背后,隱含著主體之“意”干擾史料真實的前提。
考古與文獻史料之別,並不是因為它們有地上地下之分,而是因為“有意”“無意”之別。
幾乎所有的考古史料都是無意的,沒有一處遺址,也沒有一件文物,是當初主體為了存史或留下研究歷史的資料而產生的、保存的。
三、無意史料的區分和運用原則
無意史料存在於何處?自伯倫漢以來,大多學者都以史料存在的形式來區分有意和無意史料,認為撰述的歷史著作如正史、方志、回憶錄、墓志銘等是有意史料,文字語言、考古文物、小說詩歌等是無意史料。
如漆俠說:“不經意史料是哪些呢?包括《三言二拍》在內的一切文學藝術作品,都可以算作不經意的史料。
”[9]189
這種從史料形式上的絕對區分給人以模糊的印象,使得人們在使用這些史料時也造成了一些誤會,以為如小說詩歌類史料的價值就一定高於正史。
對此,我們作如下三點辨析。
其一,各種留存下來的史料都是有意的,只是這個“意”不一定是存史的目的,但肯定有其它的目的﹔各種留存下來的史料同時也是無意史料,在人的理性控制的縫隙裡總有真實的信息流瀉出來。
寧可說:“無意的史料價值也並非就都能反映歷史的真相。
虛夸的廣告,並不能反映商品的真實質量﹔店鋪的賬簿,常有作假﹔即使是日記,它應面對自己,也常不能坦誠直露,何況有人寫日記不是為自己看,還要給他人看,像李慈銘的有名的《越縵堂日記》就是如此。
有意無意,其實也是相對而言,界限並不那麼清楚。
”[7]114確實,“有意無意也是相對而言的”,但如果從史料存在形式上截然劃分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則給人帶來一些認識上的模糊。
若首先認定了廣告、賬簿和日記就是無意史料,自然就會得出“無意的史料價值也並非就都能反映歷史的真相”的論斷。
從邏輯上講,這都沒有什麼問題。
可虛夸的廣告是做廣告者有意為之,雖然不是有意存史,但卻是在有意騙人﹔假賬的產生亦無存史之意,但也是有人故意為之,也許出於偷稅漏稅的目的﹔日記不能做到真實,也是人為了傳揚或隱瞞什麼的故意所為,所以,這樣的廣告、賬簿和日記的留存者都有自己的“意”,其內容、數字和記載固然不可信,而自然流露出來的廣告虛夸、賬簿作假、日記雕琢本身,恰恰反映了那個時代的真實社會風氣。
這些“假的”史料也“能反映歷史的真相”之一面,它們正是研究社會史的好資料。
它們和偽書一樣,偽書是典型的有意史料,但同時又是無意史料。
我們固不能相信偽書所寫的內容,但卻可以作為我們今天研究造偽者思想動機及其時代問題的史料。
的確,“有意和無意是相對的”,但二者的界限也是清楚的,以主體之“意”審查史料,“意”之外者均為無意史料。
隻要剝離出了有意,剩下的均屬無意之列。
所以,要“對史料制造者的意圖保持高度的警惕”[18]274。
其二,即使如正史這樣的有著鮮明而強烈的主體之“意”的史料,也有許多無意流露出來的歷史信息。
如《史記•貨殖列傳》本是商賈的傳記,意在留下這些人的功業事跡,竺可楨則據其所描寫的經濟作物的地理分布,研究環境的變遷﹔《晉書•五行志》本是記載天人感應迷信思想的,竺可楨先生卻以之証明當時的氣溫[19]280-289。
竺可楨採用的史料,顯然都是無意史料。
其三,即使是文學作品的史料,也不能排除一些有意流傳下去讓別人和后人知道的目的。
比如有人專門寫文章攻擊、詆毀自己的敵人,有的則故意虛構事實頌揚、吹捧自己的親朋好友,他們雖然不是在寫歷史,但是寫文章的目的卻是故意讓人遺臭萬年或流芳百世。
所以,對有意和無意史料的區分,我們必須轉換角度,不能再簡單地以史料存在的形式作截然的區分。
那麼,怎麼來區分呢?我們說,哪裡有人的經意,哪裡就有可能作偽,同樣,哪裡有作偽,哪裡必然有無意的流露。
謊言是很難不穿幫的。
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是一體的兩面。
無意史料就是在不經意中見真實。
報紙是有意史料,但報紙中的廣告是無意史料﹔虛夸的廣告內容是有意史料,廣告虛夸本身是無意史料。
家譜、族譜中的諛辭頌語多為有意為之,而人口數量的信息則是在無意間留存下來的。
正是所謂“一件為了某種目的留下的材料,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又成了‘無意的証據’”[18]274。
無意與有意,如影隨形。
所以,對於史料的有意與無意,要辯証地看。
從一方面的信息看,可能是有意的,而從另一方面看,則是無意的。
如果從官私著史的角度看,官方中的民間史料與民史中的官方史料,尤其值得重視,這些往往是無意記載。
無意史料與有意史料二者是相互涵容的,這正如一枚錢幣的兩面,又如太極陰陽圖。
只是有意史料容易確定,無意史料不好把握而已。
布洛赫說:“幾乎沒有一門科學象歷史學那樣需要同時具備不同的手段,而在動物王國裡,人的行為最為復雜,因為人是萬物之靈。
”[2]54布洛赫尖銳地指出了歷史學的困難。
我們不但要同時具備不同的手段,而且要同時具備不同的史料。
在歷史研究中,有意史料和無意史料都是必須的,而且二者應該互相對勘。
我們要學會從有意史料中提取歷史的真實信息,更應學會從故意造偽的有意史料中發現歷史的真相。
布洛赫說:“中世紀的作家撰寫了許多聖徒行傳,他們自以為描述了這些虔誠人物的生涯,但其中至少有四分之三並沒有告訴我們多少實質性的東西,而從另一方面來看,假如我們把這些傳記作為反映作者所處時代的生活和思想材料,來加以參照,(所有這些都是作者在無意中透露出來的),其價值就無與倫比。
”[2]50陳寅恪曾談及偽史料中之真信息的發現:“蓋偽材料亦有時與真材料同樣可貴。
如某種偽材料,若徑以為某所以托之時代及作者之真產物,固不可也。
但能考出其作偽時代及作者,即據以說明此時代及作者之思想,則變為一真材料矣。
”因而對待這類材料,“重要在能審定偽材料之時代與作者而利用之”[11]280。
顧頡剛也說:“許多偽材料,置之於作偽的時代固不合,但置之於作偽的時代則是絕好的史料。
我們得了這些史料,便可了解那個時代的思想和學術。
”[20]8他們的思想為我們發現有意史料中的無意信息指明了路徑。
面對史料,我們要力求超越地上地下的區別,超越直接間接的區別,超越史籍與他書的區別,超越史料各種存在形式的區別,一任以有意和無意來看待史料,將所有的史料均放在有意無意的天平上秤量,放在有意無意的尺度下衡准,這樣才能度量出各種史料價值的高低,進而發現歷史的真相,推動歷史研究的進步。
這裡所言只是“超越”,並非否定。
【作者簡介】張秋升(1965—),男,山東嘉祥人,歷史學博士,天津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為史學理論與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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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師范大學學報》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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