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官兵志願留入營服役甄選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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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常備軍官、士官再入營服現役期滿後,須申請續服現役,並經核准者,得續服預備役至最大年限或年齡。
(2)士兵申請志願入營之服役期間,除依其他法令規定不足整年辦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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