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有期徒刑?其最長和最短之刑期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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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有期徒刑?其最長和最短之刑期為何? 「行刑權時效係指於科刑裁判確定後,基於一定之原因,不能執行其刑,而由於時間的經過,刑罰的執行權因而消滅,不得再執行的意思 ... 會員登入 回列表 何謂有期徒刑?其最長和最短之刑期為何?   「行刑權時效係指於科刑裁判確定後,基於一定之原因,不能執行其刑,而由於時間的經過,刑罰的執行權因而消滅,不得再執行的意思」。

依刑法第八十四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無期徒刑之行刑權時效時間為四十年,並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觸犯數個獨立犯罪而均科處有期徒刑,其應執行之徒刑可否超過 | 部落格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全台事務所資訊 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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