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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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22年8 月1 日起,所有旅客入境馬來西亞不再需要事先在MySejahtera 應用程式填寫並申請旅行卡(Traveller Card)。

衛生部將持續在國際入境口岸對旅客進行健康監測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 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辭彙 局長信箱 領務電子報 Search查詢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申辦護照出國登錄簽證 關鍵字提示: 護照簽證文件證明旅外安全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 申辦護照現場等待人數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暫緩適用)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暫緩適用)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免除重複驗證協定專區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關於本局 本局簡介 本局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新版護照專區 ::: 現在位置:首頁 簽證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簽證及入境須知 回上一頁 簽證及入境須知 地區:亞太地區 國家:馬來西亞(Malaysia) 國家名稱簽證及入境須知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生活資訊特殊資訊消費者保護機構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0800-085-095 入境需知**馬國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外國人實施之簽證或境管措施」及「入境後隔離/檢疫措施」資訊**壹、、對外國人實施之簽證或境管措施【自2022年4月1日起過渡至地方性流行病階段(FasaPeralihankeEndemic)】一、外籍旅客持護照等合法有效旅行證件,備妥接種疫苗證明、在馬來西亞停留期間行程(含赴下個目的地之機票),得入境短期停留,入境後須遵守相關防疫規定,違者受罰。

註:來自臺灣旅客得以免簽證方式在馬國短期停留,(最長停留30天,除非因確診等不可抗力因素,否則不得辦理延簽)另請準備每日生活費100美元或等值貨幣之財力證明,以備抽查。

倘因確診而無法如期於停留期限內搭機離開馬國返台,則請持憑搭機前夕之RT-PCR或RTK檢測陽性反應證明,及合理康復期後之陰性反應證明,得逕於吉隆坡國際機場出境並免遭逾期停留罰款;倘確診康復後擬自檳城國際機場出境,則仍須前往檳城移民局申請特別准證,方能出境。

二、馬來西亞衛生部就入境旅客出發前及入境時之檢疫隔離最新規定如下:(一)自2022年8月1日起,所有旅客入境馬來西亞不再需要事先在MySejahtera應用程式填寫並申請旅行卡(TravellerCard)。

衛生部將持續在國際入境口岸對旅客進行健康監測。

倘在入境口岸經體溫掃描檢測發現有發燒症狀,或旅客自行就醫發現身體不適,該等旅客將被轉介至衛生單位進行複驗。

(二)除非確診,旅客入境後均免隔離,惟仍請備妥疫苗接種紀錄證明,以便備查。

倘有其他疑問,請逕詢問馬國衛生部https://www.mysafetravel.gov.my。

(三)擬前往東馬砂拉越邦旅客請自行注意該邦最新入境及檢疫隔離規定。

貳、、入境後隔離/檢疫措施【自2022年4月1日起過渡至地方性流行病階段(FasaPeralihankeEndemic)】一、旅客入境後須自我監測健康狀況,遵守防疫SOP,若發現身體不適,建議立即前往鄰近衛生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二、民眾在開放式場所及戶外得不需配戴口罩,但亦可選擇戴口罩;在室內及封閉式場所(如:教室、購物商場、公共交通以及電召車內)則仍須戴口罩;在室內舉辦大型活動時,則務必配戴口罩。

馬國政府雖允許民眾在戶外脫下口罩,但依然要求不戴口罩時須保持一公尺以上社交距離;雖然戶外場所不再強制民眾戴口罩,但是當民眾出現感冒症狀或在較擁擠之場合時,仍宜配戴口罩。

三、民眾在進入公共場所時,雖無需掃描MySejahtera防疫軟體二維碼,但鼓勵民眾仍開啟MySJTrace功能,以便衛生當局追踪密切接觸者。

※國人倘一時不察在馬國逾期停留或居留時,切記不可直接赴機場或港口試圖出境,以致可能在機場或港口被馬國移民局逕行拘留調查。

逾期停、居留之國人應先行赴當地之移民局(註:該局非位在機場或港口,且僅於一般辦公時間受理,星期例假日不受理)自首並繳交罰金且獲得出境許可後,方得赴機場或港口出境離開馬國。

※馬來西亞移民局自2011/6/1起為加強入境安全管理,於海、陸、空入境點全面實施指紋掃描之新安檢措施,外國人入境馬國除須出示護照接受檢查外,並需掃描雙手食指指紋接受檢查,及攝取臉部影像後方可入境。

※國人入境馬國時,通過移民局關卡後,應立即檢視護照內有無蓋有馬國移民局之入境章戳,倘有漏蓋,務必立刻返回該移民局關卡要求補蓋入境章戳,另亦需檢查章戳上標示之停留日期(免簽證為30天)。

尤其由檳城BayanLepas機場、新山士乃(Senai)機場、亞庇(KotaKinabalu)機場、古晉(Kuching)機場、蘭卡威(Langkawi)機場等國內線與國際線合用之機場入境馬國者,須特別注意,因該等機場國內線與國際線通關之行進動線無明顯區隔,國人倘一時不察,極易由國內線關卡未經查驗入境而漏蓋入境章戳。

※國人倘已離開機場方發覺護照內未蓋有馬國移民局之入境章戳,且未及立刻返回該移民局關卡要求補蓋入境章戳時,切勿於日後直接赴機場或港口試圖出境,因為可能在機場或港口被馬國移民局逕行拘留調查。

確切作法為備妥入境證明文件(如機票票證,登機證)先行赴當地之馬國移民局(註:該局非位在機場或港口,且僅於一般辦公時間受理,星期例假日不受理)辦理特別准證(SpecialPass)並繳交罰金後,方得赴機場或港口順利出境馬國。

※國人作廢後舊護照之有效馬國簽證,不可與新護照合用。

國人提前換發護照後,須以新護照重新申請馬國簽證後方得入境。

※國人入境馬國通過移民局關卡後,應立即檢視護照內馬國移民局之入境章戳有無訛誤,如持有60天停留期限之停留簽證,宜主動提示移民官,以免誤蓋為停留期限30天之免簽證入境章戳。

入境後,倘發現錯誤,應即時至機場移民局執法組(EnforcementDivision)(註: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之移民局執法組在KLIA機場旁,與出境關卡不在同一位置,且僅於一般上班時間受理更正,週末日及例假不辦公)要求更正補蓋正確入境章戳。

倘已離開機場始查覺護照內之馬國移民局入境章戳有誤,可至馬國各移民局要求更正補蓋正確入境章戳。

※國人入境馬國時,須留意馬國移民官員核予之停留期限,倘有疑義應當場反映,以維護自身權益。

※馬來西亞為單一國籍制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使用2本不同國家護照入境馬國,倘移民官員察覺,有可能遭致拒絕入境。

※國人入境馬國期間若遺失護照,除須先向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或補發護照外,亦須持憑向馬國移民局申請出境特別准證(SpecialPass),才能離境。

由於近來國人向馬國移民局申請出境特別准證時,迭有發生該局系統查無國人入境紀錄,致當事人必須往返奔波,再向航空公司申請搭機證明文件之情形,故建議國人入境後妥善保存登機證,以備不時之需。

2、入境馬國停留72小時內之旅客可免稅攜帶物品:紅酒、烈酒或啤酒:不超過1公升菸草:不超過225公克(相當200支香菸)新服裝:至多3件新鞋:不超過1雙可攜帶或電池操作之個人護理衛生電器:不超過1件烹調過之食品:總價值不超過馬幣75令吉其他包括禮物及紀念品之物品(惟排除酒精飲料、烈酒、輪胎、內胎、菸草、香菸及汽車等:總價值不超過馬幣400令吉(但購買自蘭卡威、刁曼島及納閩之物品,總價值得不超過馬幣500令吉)。

其他物品攜帶入境須付30%固定稅率之關稅(惟酒精飲料、烈酒、輪胎、內胎、菸草、香菸及汽車等之關稅稅率依據當時馬國海關法令而定)。

3、管制與危禁物品:攜帶毒品最高可處死刑。

禁止自以色列進口物品、無醫師處方之藥物或禁藥、武器、色情書刊;或印有可蘭經文之布料或衣物。

4、入出境攜帶貨幣限制:每位旅客出入境攜帶馬幣最高金額以相當美金10,000元為限,外幣則可自由攜出入,出入境攜帶外幣低於美金10,000元等值時,不必申報。

出入境攜帶超過相當美金10,000元之現鈔、硬幣、銀行匯票、支票及旅行支票等,應向馬國海關填寫「CustomsForm.22」(BorangKastam22)表申報;若未依前述規定申報或未誠實申報者,將被處馬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或併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詳情可聯繫馬國國家銀行或查詢該行網站。

5、衛生防疫:凡年滿1歲以上來自黃熱病疫區之旅客須持有預防注射證明;曾經被列為疫區之國家或地區,馬國即視為疫區。

簽證資訊詳細資料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3-23-a7372-02-1.html其他過境轉機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相同航廈轉搭國際航線班機,無特別規定。

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須在不同之航廈轉搭國際航線班機(如搭機抵達KLIA航廈,但須轉搭由KLIA2航廈出發之班機),則必須申請入境馬國後才能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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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聯絡我們:台北局本部   中部辦事處   雲嘉南辦事處   南部辦事處   東部辦事處   旅外求助管道   桃園機場辦事處更新日期:109-5-11訪客人次:0123456    回頁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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