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大使踐踏台勞4】堅持一中還占台灣便宜律師 ... - 奇摩股市
文章推薦指數: 80 %
MECO非法解雇台籍員工,駐台代表班納友卻囂張聲稱:「我不必遵守台灣法律」,但律師高大凱指出,外交使節的特權與豁免權,是兩國「互惠」才有的,菲律賓至今堅持「一中原則」,當然其駐台機構也是沒有民事豁免權的;此外,按照「涉外民事法」,MECO必需遵守台灣勞基法,退一萬步來說,菲國法律也不許如此苛刻,擺明了欺侮台灣人。
律師高大凱指出:駐外使節的豁免權,依據「駐華外國機構及人員特權及豁免條例」第三條、第四條「互惠原則」規定,必需菲律賓也給我國同樣的特權及豁免權,MECO官員才能享有,但菲國至今承認「一中原則」,也沒給我國相對的特權,所以M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