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換姓 -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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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大家都有這樣的經驗,周遭親友中,總有一些人因為婚姻、信仰或其他因素的關係,而必須去「換姓」亦或是「改名」。
所謂的「改名換姓」固然涉及到的僅只是個人的行為與自由,但是仍有一些法律規定的基本限制,並不是可以隨心所欲地想如何改便可以如何改。
關於姓氏,現行的民法第1059條第1項是基本規定,意即,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也就是說,子女出生後未必然是從父姓的,這是基於男女平權的理由(實際上,目前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