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面積表 -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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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法理行政區域陸地總面積為11,418,194平方公里,是全球名義上的第2大國。

以下是省、特別行政區、地方及直轄市總面積的排名表。

原中華民國法理行政區域 ...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面積表 列表 語言 監視 編輯   此條目介紹的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行政區面積列表。

關於中華民國臺灣時期行政區面積列表,請見「臺灣行政區面積表」。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行區劃面積,請見「中國省級行政區面積列表」。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法理行政區域陸地總面積為11,418,194平方公里,是全球名義上的第2大國。

以下是省、特別行政區、地方及直轄市總面積的排名表。

原中華民國法理行政區域全國35省、1個特別行政區、2個地方、12個直轄市。

目次 1省級行政區面積排名 1.1省、特別行政區、地方排序 1.2直轄市排序 2注釋 3參考文獻 4參見 省級行政區面積排名編輯 注意:下表為1949年政府遷臺以前之行政地區資料,詳見歷年出版的《中華民國年鑑》。

位於臺灣之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等直轄市當時尚未升格。

關於現行之行政區面積請見臺灣行政區面積表。

省、特別行政區、地方排序編輯 排序 編號 名稱 簡稱 面積(km²) 1 35 新疆省 疆 1,711,930[1]2 38 蒙古地方 蒙 1,612,200[2]3 37 西藏地方 藏 1,215,780[3]4 22 青海省 青 667,218[4]5 8 西康省 康 451,521 6 13 雲南省 滇 420,465 7 20 甘肅省 甘 391,506 8 23 綏遠省 綏 329,397 9 7 四川省 川 303,318 10 24 察哈爾省 察 278,957[5]11 34 興安省 興 265,337[6]12 21 寧夏省 寧 223,320 13 12 廣西省 桂 218,923 14 32 黑龍江省 黑 208,382[7]15 6 湖南省 湘 204,771 16 19 陝西省 陝 187,701[8]17 11 廣東省 粵 186,433[9]18 5 湖北省 鄂 186,229 19 25 熱河省 熱 199,091[10]20 14 貴州省 黔 170,196 21 17 河南省 豫 165,141 22 4 江西省 贛 165,259[11]23 18 山西省 晉 156,416[12]24 3 安徽省 皖 146,303 25 16 山東省 魯 145,383[13]26 15 河北省 冀 140,122[14]27 31 合江省 合 129,144[15]28 28 遼北省 洮 122,538[16]29 9 福建省 閩 121,112[17]30 1 江蘇省 蘇 107,608[18]31 2 浙江省 浙 102,646 32 29 吉林省 吉 95,607[19]33 30 松江省 松 85,273[20]34 33 嫩江省 嫩 77,326[21]35 26 遼寧省 遼 68,219[22]36 27 安東省 安 63,906[23]37 36 海南特別行政區 瓊 33,571 直轄市排序編輯 排序 編號 名稱 簡稱 面積(km²) 1 58 哈爾濱市 哈 803[24]2 54 青島市 膠 772[25]3 53 北平市 平 706[26]4 52 上海市 滬 617[27]5 51 南京市 京 559[28]6 56 重慶市 渝 294[29]7 62 瀋陽市 瀋 262 8 60 廣州市 穗 252[30]9 61 西安市 鎬 207[31]10 55 天津市 津 185[32]11 57 大連市 連 149 12 59 漢口市 漢 133[33]注釋編輯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711,931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6,484,803平方市里。

^包含西康省昌都地區,現今的西藏自治區為1,220,000平方公里,面積大祗相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667,236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283,675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278,436.91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257,762.75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87,691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218,551平方公里,包含海南特別行政區。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79,982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65,258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56,419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46,736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40,253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35,406.27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21,624.17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20,114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08,314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72,675.93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84,559.31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67,034.13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68,303.43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62,279.23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803.8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749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707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893.25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465.75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300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253.25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207.66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54.5平方公里。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33.71平方公里。

參考文獻編輯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8月.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內政部方域司,1947年.參見編輯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 省(中華民國) 直轄市(中華民國) 地方(中華民國) 特別行政區(中華民國) 原中華民國法理疆域行政區劃 中華民國行政區人口表 臺灣行政區人口列表 臺灣行政區面積表  中華民國主題  中國主題  地理學主題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面積表&oldid=7209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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