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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擊炮(英語:mortar)是一種炮身短、射角大、彈道曲率高、以座鈑承受後坐力、發射尾翼穩定的炮彈的曲射火炮。

其名稱來源於可以「迫近射擊」。

迫擊炮 武器類型 語言 監視 編輯 迫擊炮(英語:mortar)是一種炮身短、射角大、彈道曲率高、以座鈑承受後坐力、發射尾翼穩定的炮彈的曲射火炮。

其名稱來源於可以「迫近射擊」。

目次 1特點 2歷史 3分類 3.1杆式迫擊炮 4較常見的迫擊砲口徑 5參考文獻 5.1引用 5.2來源 6參見 特點編輯  二戰美軍的M2迫擊炮  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砲(英語:Stokesmortar) 射角大(一般為45°~85°),彈道彎曲,初速小,最近射程小,對無防護目標殺傷效果好,適用於對遮蔽物後的目標和反斜面上的目標射擊。

射擊時多人操作(2-5人),砲管後坐能量通過底座鈑由地面吸收。

行軍時砲管、底座鈑、瞄準具可分解。

主要配用殺傷爆破彈用於殲滅、壓制敵有生力量和技術兵器,破壞鐵絲網等障礙物;還可配用煙幕彈和照明彈、毒氣彈等特種炮彈。

迫擊炮問世以來,被廣泛運用於戰爭,尤其是山地戰和塹壕戰,配合步兵小單位(班、排、連、營)作戰,為步兵之制式火力支援武器。

歷史編輯 迫擊炮由臼炮演變而來。

1904年日俄戰爭的旅順攻城戰中,日軍官兵離俄軍戰壕很近,普通火炮和機槍無法發揮威力。

俄國炮兵軍官、旅順要塞炮兵技術副主任列昂尼德·尼古拉耶維奇·戈比亞托(英語:LeonidGobyato)利用臼炮彈道高、射程近的特點,和旅順城防司令康德拉堅科將軍一道設計出了第一門迫擊炮,其炮身為海軍的47毫米海軍炮(英語:QF3-pounderHotchkiss),安裝在輪式炮架上,便於推行,發射超口徑長尾迫擊炮彈,彈重11.5kg,射程500步。

然而戈比亞托發明的迫擊炮是由海軍臼炮改裝而來,雖然射程近,但無法拆成可攜帶的部件,步兵小單位作戰使用起來仍然不方便,因此沒有得到廣泛使用。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發明家溫弗雷德·斯托克斯(WilfredStokes)爵士在1915年發明了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砲(英語:Stokesmortar),現代意義上的可分解、便攜帶的迫擊炮方告問世。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蘇聯是世界上裝備迫擊砲最多的國家,共34.8萬門。

蘇聯政府設有迫擊炮裝備人民委員部。

世上最大的迫擊砲為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製造的小大衛,其炮筒重65304公斤,口徑為91.4公分。

它所發射的彈頭重約1700公斤[1]。

進入現代後。

迫擊砲又出現了可以後膛裝填的線膛炮、可以曲平射兩用、或可以自動連發的新種類;大口徑型也正趨向自行火砲化。

另外,迫擊砲由於使用簡單,除了一般軍隊外,連一些游擊隊都會裝備。

分類編輯 迫擊炮有多個分類方法: 裝填方式可分為前裝迫擊炮和後裝迫擊炮; 按炮身結構可分為滑膛迫擊炮和線膛迫擊炮; 按運動方式可分為便攜式、駝載式、車載式、牽引式和自行式。

杆式迫擊炮編輯  布萊克爾迫擊炮是典型的杆式迫擊炮 杆式迫擊炮(英語:spigotmortar)主要由一根帶插頭的,有時末端空心的發射杆組成。

在發射時炮手會把炮彈的空心底端套在這根杆子上,而不是像在發射傳統迫擊炮那樣把炮彈放入炮管里。

發射杆的頂端和炮彈的外殼一起構成了一段較短的空心炮管。

所以杆式式迫擊炮的結構是顛倒的,不是炮管環繞着炮彈,而是炮彈環繞着炮管。

通常在杆子的底部內置一個觸發機構,擊發時長的擊針沿杆向上撞擊,從而激發彈丸內部的底火並引爆炮管內的發射藥。

杆式迫擊炮的優勢在於,與同等有效載荷和射程的常規迫擊炮相比,其火力部分(底板和發射杆)更小、更輕,製造也比較簡單。

此外,大多數杆式迫擊炮沒有常規意義上的口徑,這意味着可以從同一門迫擊炮發射幾乎任何重量和直徑的彈藥。

缺點是,儘管大多數迫擊炮彈的後部呈流線型,非常適合改造為杆式迫擊炮炮彈,但讓炮彈的尾端具有空心炮管會讓浪費體積和質量,進而減小彈丸的有效載荷。

如果士兵僅攜帶少量彈藥,則重量缺點並不明顯。

但是,一旦大量攜行彈藥,杆式迫擊炮在彈藥上浪費的重量就抵消了其原本的低重量優點了。

有些杆式迫擊炮被設計為無聲迫擊炮。

每發炮彈的炮管上內部都有一個緊密配合的滑套,該滑套可以緊緊地套在發射杆上。

開火時,滑套和發射杆之間的火藥燃氣膨脹將彈丸從杆上推出,而滑套在和發射杆徹底分離之前則會被卡住。

這樣發射藥燃燒產生的氣體就會被滑套捕獲,從而實現無聲的設計。

二戰後的比利時Fly-K無聲迫擊炮是此類設計的典型例子。

 刺蝟彈發射器,注意左下角的發射杆 隨着時代發展,杆式迫擊炮逐漸被常規設計的小口徑迫擊炮所取代,變得十分少見。

典型的杆式迫擊炮設計有: 英國二戰時期丘吉爾AVRE上搭載的230毫米帕塔德迫擊炮[2] 日本在沖繩戰役和硫磺島戰役中使用的320毫米九八式臼炮 布萊克爾迫擊炮和PIAT在二戰中被英軍用作反坦克武器。

刺蝟彈發射器使用了24門緊密排列在一起的反潛杆式迫擊炮。

開火時刺蝟炮會將24枚深水炸彈同時射出。

較常見的迫擊砲口徑編輯 60公厘:此口徑為法國布朗德公司在1930年代開發的布朗德迫擊砲家族中最小口徑的版本,適合讓步兵單獨攜帶,為步兵連級支援武器。

此口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快速茁壯,成為西方國家最普及的步兵迫擊炮。

81毫米:此口徑為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砲(英語:Stokesmortar)量產使用的尺寸,後來被大部份國家接受成為標準營級迫擊炮的技術規格標準。

包括法國布朗德1930年式81公釐(英語:BrandtMle27/31)迫擊炮、美軍M1迫擊炮(英語:M1mortar)、日本九七式迫擊炮。

英國二戰期間使用的ML3英寸迫擊炮的口徑為81.5毫米,但在冷戰中期開發的L16式迫擊炮回歸81毫米。

82毫米:蘇聯、中華民國在1930年代開發的口徑規格,目前主要是俄羅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營級編制的武器。

4.2英吋(107毫米):最初為化學兵部隊使用,又稱化學迫擊砲。

後來轉型為步兵團級支援兵器,知名的包括美國M2型4.2英寸迫擊砲、英國4.2英吋迫擊炮。

120毫米:法國在1930年代開發的布朗德迫擊炮系列口徑最大的系列,後授權給芬蘭量產,蘇聯也依照該口徑標準製造了120公厘迫擊炮,同樣為步兵團級支援武器。

冷戰期間除了蘇聯與共產國家,以色列也獲得芬蘭授權在國內產製,並獲得部分西方國家運用。

美國則是在1980年代末期自以色列引進測評後接受了120公厘迫擊砲的規格,捨棄了4.2英吋標準。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常和著:《武器百科》,漢宇,2008年。

第52頁。

ISBN9789866678615 ^"TankHurlsFlyingDustBinsandLaysTracks"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5-03-20..PopularMechanics,December1944,p.7. 來源編輯 Ryan,J.W.,Guns,MortarsandRockets(BattlefieldWeaponsSystems&Technology),Brassey'spublishers,London,1982參見編輯  軍事主題 臼炮 2S31自走炮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迫击炮&oldid=7293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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