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釋二度就業婦女勞保退保二年以上 - 灃禾集團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勞動部7月10日核釋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7款所稱二度就業婦女,係指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

上開退出勞動市場期間,自該 ... Skiptocontent 為配合新修正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將「二度就業婦女」、「更生受保護人」列為特定對象,享有免費職業訓練、參訓期間生活津貼補助、臨時工作機會及津貼補助、求職交通補助等勞動部多項就業協助措施,勞動部函釋「二度就業婦女」與「更生受保護人」的定義。

勞動部7月10日核釋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7款所稱二度就業婦女,係指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

上開退出勞動市場期間,自該婦女最近一次勞工保險效力停止之翌日起算;未有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者,自其最後任職事業單位出具服務證明所載離職日之翌日起算。

另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9款所稱更生受保護人,則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 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

二、 假釋、保釋出獄。

三、 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

四、 受少年管訓處分,執行完畢。

五、 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或軍事審判法第一百四十條,以不起訴為適當,而予以不起訴之處分。

六、 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執行。

七、 受緩刑之宣告。

八、 在觀護人觀護中之少年。

九、 在保護管束執行中。

上述「二度就業婦女」與「更生受保護人」函釋追溯自104年6月19日生效。

延伸閱讀: 人口推估報告8年後邁入超高齡社會 灃康人力協尋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協助尋獲者可得獎金5000元 外勞雇主就安費逾繳將加徵滯納金 開放僑生取得身份國發會:需連續工作七年符合永居條件 Searchfor: 近期文章 全球晶片荒!冰箱、冬季熱銷家電爆缺貨潮 元宇宙17檔受惠股2022年EPS比一比 超商夜班保命條款出爐!勞動部:遇暴力「可自衛」若有財損不用賠 馬斯克自爆SpaceX面臨破產風險 僱用勞工30人以上雇主看過來!一不小心,重罰50萬! Searchfor: 關於我們 灃禾集團 企業社會責任承諾 專業服務 企業顧問輔導 跨國人力資源 職能提升訓練 代表客戶 黃金團隊 管理顧問 認證講師 團隊介紹 就服乙級技術士 最新消息 防疫專區 產業新聞 法令新知 熱門課程 人資觀點 榮耀殿堂     預 約 免 費 諮 詢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