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法規分享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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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肆、重大罰則就違反法令之行為,證交法分別為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之規定: 一、刑事責任: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一)證交法第171 ... 列印時間:110/07/1313:27 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察人與大股東應行注意之證券市場規範事項  DirectionsConcerningSecuritiesMarketRegulatoryMattersforTWSEListedComp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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