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之目的是----(手記10021) -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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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之目的,是國家為維護社會秩序,而將兇窮惡極的殺人犯判決「與社會永久隔絕」的刑罰,使殺人犯不會再危害社會。

目前執行死刑則是達到將殺人犯「與 ... Center 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不設分類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un03Thu201004:20 死刑之目的是----(手記10021) 死刑之目的,是國家為維護社會秩序,而將兇窮惡極的殺人犯判決「與社會永久隔絕」的刑罰,使 殺人犯不會再危害社會。

目前執行死刑則是達到將殺人犯「與社會隔絕隔絕」的唯一手段。

所以執行死刑絕對不是「報復」,也不是「以血還血」,更不是「不人道」。

廢死聯盟提出廢除死刑的主張,他們就應明確表示,除了死刑是還有其它可替代的刑罰,仍然可以 達到「與社會永久隔絕」之目的。

在眾多的辯論中,大多認為要廢除死刑,最快的辦法是由主張廢死的人向立院遊說,將現行死刑的刑 罰取消,而不是法務長不簽署執行死刑來達到廢死之目的。

如果立院同意廢除死刑,是否無期徒刑就 成為最嚴厲的刑罰?如果是這樣的結果,大部分的人民是反對的,因為無期徒刑在服刑15或20年後就 能假釋出獄,如此就沒有達到「與社會永久隔絕」之目的。

所以有人提出仿照一些國家的法律,以「終身監禁,不得釋放」代替死刑,因為這個刑罰既可達到「 與社會永久隔絕」之目的,又可滿足廢死聯盟的主張。

不過這個刑罰仍有人反對,因為有人認為終生 監禁,是生不如死的刑罰,比死刑更不人道。

我個人是贊成以「終身監禁,不得釋放」來代替死刑,但要國人有廢死的共識,恐需要在已定讞的40 名死刑全部槍決後的事了。

2010,6,3     68歲7個月     洗腎9年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陳賢德 Center 陳賢德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不設分類上一篇:我為何願接受安寧療護(手記10020) 下一篇:台聯ECFA公投駁回(手記10022) 歷史上的今天 2008:民怨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月曆 « 三月2022 »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最新文章 文章分類 未分類文章(663) 最新留言 我的好友 誰來我家 站方公告 [公告]2022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公告]MIB廣告分潤計劃、PIXwallet錢包帳戶條款異動通知[公告]2021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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