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賢聖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大方廣::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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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相不相不相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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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26Mon201501:12
一切賢聖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金剛經》說:「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如來所說的一切法,都源於「無為法」而說,佛弟子也是依於「無為法」而有所修証。
佛弟子有凡、有賢、有聖的差別。
「賢」是指五十二位階菩薩當中的
「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