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發言人- 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法令宣導:... |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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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等規定,各階除役年齡如后: (一)二級上將:70歲。

(二)中將:65歲。

(三)少將:60歲 ... 跳到此頁面的區塊無障礙環境說明按alt+/可開啟這個功能表Facebook電子郵件或電話密碼忘記帳號?建立新帳號你暫時遭到封鎖你暫時遭到封鎖看來你過度使用了這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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