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系統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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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係基於「教育行政業務需求」之特定目的而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二、為妥適辦理學生宿舍申請作業,並執行有關學生宿舍申請系統平台、宿舍床位分配、更換及調整等作業 ... 學生宿舍管理系統 首頁行政人員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以本網頁之聲明及同意書向您行告知並徵求您同意。

當您於本網頁下方勾選「我同意」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網頁之所有內容。

壹、基本資料之蒐集、更新及保管 一、本校係依據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請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三、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表單內所需欄位等。

四、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五、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可能損失相關權益。

六、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但本校各單位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本校得拒絕您上述之請求。

且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貳、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一、本校係基於「教育行政業務需求」之特定目的而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二、為妥適辦理學生宿舍申請作業,並執行有關學生宿舍申請系統平台、宿舍床位分配、更換及調整等作業,故其蒐集之目的乃係為學生宿舍申請、住宿繳費、學生宿舍進出、違規管理資料管理、短期借住、及離宿等住宿之必要工作。

三、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本校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您可以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

參、基本資料之保密 本校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肆、同意之效力 一、當您於本網頁下方勾選「我同意」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網頁之所有內容。

二、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網頁規範之權力,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於本校網頁(站)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

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依上述第一條第六款向本校主張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網頁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伍、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網頁內容之解釋與適用,以及相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住宿生活公約 壹、主旨: 為提升本校宿舍學生之生活品質,並配合生活輔導以養成良好之生活習慣與高尚品德,特訂定本公約。

貳、生活規範: 一、遵守起居作息時間,並依規定整理內務經常保持室內整潔,每日二十四時由關大燈就寢,二十四時以後欲自修者應使用桌燈保持宿舍安寧不得妨礙他人睡眠。

二、宿舍內不得有賭博、抽菸、偷竊、酗酒、鬥毆、不當使用網路資源及其他越軌行為。

三、宿舍不得存放任何危險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如電爐、瓦斯爐、電熱器、電熨斗、電湯匙、電鍋及添裝電源線路、麻將、不良刊物、刀械、汽油、炮竹類等),如為武術類運動器材請放置於舍監室統一保管。

四、於宿舍區內禁止進行各類運動類競賽如追逐、練習武術、打球等類似活動,夜間9點之後不得於宿舍區內使用揚聲器、樂器等活動,夜間11點以後不得使用寢室區域內洗衣設備。

五、宿舍內應經常保持寧靜、不得高聲喧嘩,或有妨礙他人自修,睡眠舉動。

六、寢室內邀請其他住宿生進行各類活動如影響任何一位該寢室同學安寧,經提醒後不改善均可向輔導員反映將非該寢室同學勸離。

七、宿舍內不得留宿外客或或轉讓非權利人使用,亦不得約異性朋友進入宿舍。

八、如因課業、班級事務討論等理由須進入異性寢室,於事前向宿舍輔導員登記核准申請每次30分鐘為限,並請依規定不得鎖門以利輔導員不定時查察,超過夜間10點以後不得申請。

九、炊爨請至簡易廚房使用,寢室內嚴禁使用爐具等物品。

十、入住前須對個人使用物品進行點收,如有損壞立即報修以銘責任,離宿時如有毀(污)損應清理照價賠償。

十一、寢室公共區域含走道寢室人員有保管維護責任,不得任意破壞或任意設置個人藝術作品、擺攤或推放個人物品、塗鴉,經查發現修復後該寢室人員須共同負擔修復費用。

十二、宿舍內禁止飼養小動物、寵物、(如貓、狗、蛇、鼠、魚、昆蟲...等)。

十三、住宿生對於寢室應盡清潔維護保管之責,每日上午8時前將宿舍內生活廢棄物送至回收站分類丟棄,寢室門口走道亦屬責任範圍不得棄置垃圾。

十四、學生申請住宿期限為一學年,中途非休退學及特殊原因不得退宿,亦不得無故不繳住宿費用,違者依規定議處。

十五、貴重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或隨身攜帶或上鎖,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十六、上課期間,身體不適者,應自行前往健康中心就診,並回報宿監。

十七、寒、暑假含退宿離宿前須至輔導員處報備檢查清點繳還寢室鑰匙後始可離宿。

十八、門禁管理: (1)一貫制1-3年級每日23:00時實施晚點名,外宿者須事先向宿舍輔導員請假,並請家長來電告知;晚點名不到,又未銷假者,依臺南藝術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要點辦理。

(2)女生樓層(包含未設門禁區域)、一貫制樓層非該樓層住宿生未經報備核准請勿藉故進入或逗留。

十九、入住寢室前住宿生須完成簽署使得入住。

二十、辦理入住時,應向宿舍輔導員確認寢室財產數量,避免離宿時有財產遺失或損毀之情形。

二十一、違反本公約事項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宿舍管理要點及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生獎懲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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