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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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 本規程。

第2 條. 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第 1 條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第 2 條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第 3 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重要文件之處理及分配。

三、各單位工作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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