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人口及住宅普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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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人口及住宅普查方案.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行政院院授主普口字第1090008316A號函修正發布第3 ... 目前線上:638人,瀏覽人次:661835697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人口及住宅普查方案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行政院院授主普口字第1090008316A號函修正發布第 3點、第19點、第20點 法規體系: /行政/主計/統計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行政院院授主普口字第1080017796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23點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行政院院授主普口字第1090008316A號函修正發布第 3點、第19點、第20點 附件下載 附表-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各階段工作進程表 法規異動 修正 三、普查標準時期及實施期間 (一)標準時期:以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八日為普查標準日,並以該日 之零時為標準時刻;以標準日之前一週(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 七日)為普查標準週。

(二)實施期間: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八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十九、普查結果 (一)普查結果審議:普查統計分析結果,經提報總處普查評審會 審議通過後編製報告。

(二)普查結果編製 1.普查初步統計結果:於一百十年五月三十日前完成。

2.普查最終統計結果:於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完成。

前項第二款統計結果應於陳報行政院後,公開於總處之機關網站。

二十、主要工作進度 (一)規劃設計階段:一百零七年一月至一百零八年八月。

(二)調查前準備階段:一百零八年九月至一百零九年十月。

(三)實施調查及審查階段:一百零九年十一月至一百十年一月。

(四)事後複查、資料處理及統計結果編製階段:一百十年一月至 一百十一年十一月。

(五)辦理專題研究及非普查年常住人口估計分析階段:一百十一 年十一月至一百十二年十二月。

前項各階段細部作業預定進度如附表。

附表-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各階段工作進程表 RSS服務訂閱說明|合作提案|隱私權聲明|著作權聲明|常見問題 106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62-12號玫瑰大樓3樓電話:02-2707-2848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C)2000-2003ROOTLAWALLRIGHTSRESERVED.MAILTO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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