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752 號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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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第270 條.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本章各條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釋字第752號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752號 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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