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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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之變更. 一、依據勞動部111年7月21日勞動發 ... 國立臺北大學 Loading... 主選單錨點回到首頁國立臺北大學NTPU國際事務處OfficeofInternationalAffairsGENERAL.關於本處GENERAL.本處簡介GENERAL.國際長GENERAL.成員介紹GENERAL.中英字詞對照GENERAL.相關法規GENERAL.申請入學GENERAL.為何選擇本校GENERAL.境外學位生GENERAL.來校雙聯學制GENERAL.來校交換GENERAL.訪問學生GENERAL.陸生來台注意事項GENERAL.在校須知GENERAL.赴外學生GENERAL.出國交換GENERAL.雙聯學位GENERAL.檔案下載GENERAL.心得分享ENG主內容錨點訊息GENERAL.國際事務處/ 訊息【轉知】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之變更一、依據勞動部111年7月21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111365號函辦理。

二、旨揭解釋令內容略以,雇主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聘僱學士以上之外國人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得不受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之限制:   (一)取得經濟部核發之相關證明。

  (二)科學園區事業單位聘僱外國人從事特定性質之工作。

  (三)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

  (四)公立國中小聘僱外國人從事英語教學助理工作。

SYSTEM.NEWS.其他資訊SYSTEM.NEWS.聯絡人:僑生及陸生組助理員陳慧如#66220SYSTEM.NEWS.發布日期:2022/08/02SYSTEM.NEWS.相關標籤SYSTEM.NEWS.無SYSTEM.NEWS.附件勞動部解釋令6770.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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